宅的筆順:點、點、橫撇/橫鉤、撇、橫、豎彎鉤。
宅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古字形從宀、乇(zhè)聲,屬形聲字。本義指住所,房子(多指較大的),即住宅。引申可作動詞,指居住,如:宅土(居住在平地上;所居住的土地)。
文字源流
形聲字。甲骨文由“宀(圖A)”“乇”兩部分構成。“宀”的古字形像房屋的側視形,示為房屋;“乇(zhè)”,《說文解字》解釋為草葉,在此作聲符,註明音讀。學者或謂宅,從乇,示寄托之義,會人所托居第住處之義。此謂“宅”字所從乇聲,乃“托”之假借,可備壹說。
甲骨文“宅”字聲符“乇”的上部本來不是彎曲的,周代金文為了字形美觀就把上部變成彎曲的。篆文“宅”字就是由這種寫法演變成的。春秋戰國文字或承自甲骨文,或從“廣(yǎn),用“廣(yǎn)”作意符的字多與房屋有關。隸書則把篆文“乇”的上部變成壹撇,這樣“乇”就是三筆了。
《說文》古文,加上了壹個表示意義的偏旁“土”。古文或體,其形旁由“宀”變為“廣”。現代這兩種寫法都被淘汰了。
“宅”字的本義是“住所”“住處”,如:住宅、宅院。“宅”本為名詞,又可以引申為動詞,當“居住”講,如《尚書·禹貢》:“四既宅。”就是說:四方可居住的土地。《禮記·雜記上》中所說的“大夫蔔宅與葬日”裏的“宅”字是指“葬地”或“墓穴”。大意是:大夫選擇墓地和下葬的時間。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寅集上宀部宅;部外筆畫:3。古文:?、?
《唐韻》場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並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既宅。《召誥》:太保朝至於洛蔔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