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縣簡稱嵐。因主島海壇島適中有壹平坦的巨石,俗稱“平潭”,古稱海壇,唐代為牧馬場,宋初設牧馬監,屬福清縣。清康熙十九年(1680)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二十二年(1683)移鎮駐平潭(今潭城),雍正八年(1730)設縣丞,嘉慶三年(1798)置平潭廳,屬福州府。民國元年(1912)置平潭縣,後屬東路道、閩海道。
1949年5月5日平潭遊擊隊解放縣城並成立縣人民 *** ,7月撤離,9月16日配合 *** 收復平潭。1950年屬閩侯專區,1956年屬晉江專區,1959年屬閩侯專區(1971年閩侯專區改稱莆田地區)。1983年起劃歸福州市管轄。
民國25年(1936年)劃為3個區,民國33年區署撤銷,下設鄉,民國35年劃為潭城、蘇澳2鎮和中正、龍泉、中心、潭南、復興5鄉。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化,1961年劃為12個人民公社,1983年劃為14個人民公社。1984年實行政社分開,各公社分別改為鄉(鎮),***設3個鎮12個鄉,後陸續將2個鄉改鎮,設5鎮10鄉:潭城鎮、蘇澳鎮、流水鎮、澳前鎮、北厝鎮、嶼頭鄉、大練鄉、白青鄉、平原鄉、蘆洋鄉、中樓鄉、嵐城鄉、敖東鄉、南海鄉、東庠鄉。
2000年,撤銷平原鄉,設立平原鎮;撤銷敖東鄉,設立敖東鎮。2000年底,平潭縣轄7鎮8鄉:潭城鎮、蘇澳鎮、澳前鎮、北厝鎮、流水鎮、平原鎮、敖東鎮、嵐城鄉、中樓鄉、白青鄉、南海鄉、嶼頭鄉、大練鄉、東庠鄉、蘆洋鄉,8個居委會、192個行政村。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總人口371922人,其中:潭城鎮 65728人、蘇澳鎮 31053人、流水鎮 47231人、澳前鎮 39975人、北厝鎮 31026人、平原鎮 22257人、敖東鎮 29857人、白青鄉 16628人、嶼頭鄉 15130人、大練鄉 6043人、蘆洋鄉 5292人、中樓鄉 20587人、東庠鄉 9264人、嵐城鄉 22512人、南海鄉 9339人
二、平潭的歷史與傳說
平潭縣,簡稱“嵐”,俗稱海壇,亦稱海山,福建省福州市轄縣,位於福建省東部海域,由以海壇島為主的126個島嶼組成,是福建省第壹大島,我國第五大島,素有“千礁島縣”之稱,是祖國大陸距臺灣最近的島縣,是著名漁業基地。
行政區劃 宋慶歷八年(1048年),福清縣建10鄉轄50裏,後並為7鄉36裏,平潭編為海上裏、海下裏,屬福清縣太平鄉。 元代行政區劃與宋代相同。
明初,福清分東、西、南、北4隅。正統七年(1442年)南隅分為南上隅、南下隅。
成化十八年(1482年)北隅分北壹隅、北二隅。嘉靖十壹年(1532年)仍為6隅,統36裏、15都、112圖。
平潭境域分屬南上隅、北壹隅、北二隅、西隅。 清雍正八年(1730年),福清縣丞移設於平潭,以候均區、大墩區、坑北區、樸秀區、酒店區、鬥門區、莊上區、敖網區、南澳區、芬尾區、北海區、高平區及9個島嶼(東庠、小庠、大練、小練、嶼頭、塘嶼、草嶼、吉釣、牛山)析歸平潭縣丞管轄。
民國元年(1912年)10月至民國14年沿襲清制,劃為21區。 民國23年3月1日設立區公所,整編保甲,委派保甲長。
民國25年5月,全縣分區設署,***設3個區署,轄區範圍大體與民國15年各區公所所轄範圍壹致。壹區區署設後旺久;二區區署設東昆,民國27年遷往西院;三區區署設蘇澳。
民國26年1月實行政教合壹,全縣3區設24個聯保辦公處。壹區轄潭城、東澳、北苑(流水)、富田(大富)、東庠、大中、君山、東霞、正旺等9個聯保;二區轄湖南、北厝、西海、芬尾、仙霞、敖東、塘草等7個聯保;三區轄龍泉、玉堂、黨塹、沙峰、玉庫、蘇澳、嶼頭、雙練等8個聯保。
民國28年9月,國民 *** 頒發《縣各級組織綱要》,整編保甲,撤銷聯保,全縣設立15個鄉鎮分所。 民國31年8月,平潭撤銷區署,改15鄉鎮為2鎮10鄉:潭城鎮、蘇澳鎮、愛群鄉、同仁鄉、塘草鄉、嶼頭鄉、中正鄉、中山鄉、龍泉鄉、潭南鄉、復興鄉、潭東鄉。
將原設15鄉(鎮)時的平沙鄉、中正鄉、東庠鄉合並成立中正鄉;三民鄉、新民鄉合並成立蘇澳鎮。 民國32年10月全縣改設2鎮、5鄉、89保,撤銷潭東鄉、嶼頭鄉、愛群鄉、同仁鄉、塘草鄉,分別並入潭城鎮、蘇澳鎮、龍泉鄉、復興鄉、潭南鄉。
民國33年7月,全縣改設潭城、蘇澳、潭東、潭南、復興、龍泉、愛群、中山、中正、東庠、嶼頭、塘草12鄉、91保。民國36年增至92保。
民國38年5月6日,平潭人民遊擊支隊攻克平潭縣城,13日,經中國 *** 閩中工作委員會批準,成立平潭縣人民 *** ,下劃潭南區、龍泉鄉、君山鄉、流水鄉、嶼頭鄉、大練鄉、蘇澳鄉、潭城鎮、東庠鄉、潭東鄉10個區鄉 *** 。7月2日,遊擊隊撤離平潭後, *** *** 又沿襲舊制劃分2鎮、5鄉、92保。
民國38年9月16日,平潭解放。9月23日成立縣人民 *** 。
民國38年9月至1950年2月平潭設1鎮3區,潭城鎮,駐地城關;壹區區公所駐地後旺久,管轄範圍相當今之蘆洋、中樓、流水、東庠、嵐城、澳前等鄉鎮;二區區公所駐地北厝,管轄範圍相當今之北厝、敖東、南海等鄉鎮;三區區公所駐地蘇澳,管轄範圍相當今之嶼頭、大練、蘇澳、白青、平原等鄉鎮。 1950年2月至1951年5月設4個區公所,壹、二、三區區公所駐地不變,由壹區劃出1鎮6鄉成立四區,區公所設潭城鎮。
1951年5月設5個區。1952年6月至1956年3月,全縣設7區,壹區轄8鄉63村,二區轄6鄉74村,三區轄10鄉92村,四區轄1鎮6鄉90村,五區轄6鄉44村,六區轄8鄉56村,七區轄6鄉54村,全縣***1鎮50鄉473村。
1956年3月,區鄉合並,重新劃分為中樓、蘇澳、北厝3個區和潭城鎮,中樓區轄11個鄉,蘇澳區轄8個鄉,北厝區轄10個鄉,潭城鎮轄2個鄉。 1958年4月,撤區並鄉,全縣重新劃分為1鎮15鄉,分別為潭城鎮、湖西鄉、敖東鄉、芬尾鄉、塘嶼鄉、草嶼鄉、潭東鄉、蘇澳鄉、國彩鄉、平原鄉、嶼頭鄉、大練鄉、中樓鄉、君山鄉、流水鄉、東庠鄉。
1958年8月建立平潭縣人民公社,設潭城、平原、流水、敖東4個分社,下轄46個大隊。1961年7月人民公社體制變動,全縣劃分嶼頭、大練、蘇澳、平原、中樓、東庠、流水、潭城、潭東、北厝、敖東、南海12個人民公社,轄120個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從平原公社析出,設白青公社。 1980年4月,潭城人民公社分為城關鎮和嵐城人民公社,1982年9月改稱潭城鎮人民 *** 。
1984年9月撤銷公社建制,成立鄉鎮人民 *** ,潭東公社改為潭東鄉,蘆洋農場改為蘆洋鄉,保留農場單位建制。同年10月蘇澳鄉改設蘇澳鎮,12月潭東鄉更名澳前鎮。
當年,全縣有3鎮、12鄉,建立4個居民委員會、172個村民委員會、49個居民小組、2096個村民小組。 1992年7月22日福建省民政廳批準,撤銷北厝鄉,設立北厝鎮,原管轄區範圍不變。
1994年12月27日福建省民政廳批準,撤銷流水鄉,設立流水鎮,原管轄區範圍不變。 1995年底全縣設5鎮、10鄉、194個村民委員會(其中居民委員會6個)、555個自然村(居民區)。
[4] 2008年,平潭縣下轄7個鎮、8個鄉,***有200個居委會、行政村。 潭城鎮:面積12平方千米,人口4.69萬人(2004年末)代碼。
三、福建平潭歷史大 事 記
唐 代
聖歷二年(699年)
從長樂縣析出南部的萬安(含海壇島)等8個鄉,建立萬安縣。
天寶元年(742年)
萬安縣改稱福唐縣,平潭屬福唐縣。
五 代 十 國
閩龍啟元年(933年)
改福唐縣為福清縣,平潭屬福清縣。
宋 代
宋初
海壇島上設牧監,飼養軍馬。
寶元元年(1038年)
設巡檢司於海壇鐘門(今蘇澳鎮鐘門村),皇佑年間遷移福清海口,嘉佑四年(1059年)復移駐鐘門,並在鐘門壹帶修建供軍馬來往的“軍路”和“馬道頭”。
慶歷八年(1048年)
海壇島行政區域劃分為海上裏六都、七都與海下裏四都、五都,屬福清縣太平鄉;大練、小練、嶼頭為永賓裏,屬福清縣感德鄉。
皇佑年間(1049~1054年)
允許民眾開荒耕種。紫菜成為朝廷貢品。
宣和三年(1121年)
鄉人楊興安同僧覺充,勸募修建太平橋(在平原鄉西梧鳳村南)。橋長18米,石構,下可通舟楫,後為飛沙掩埋。民國10年(1921年)當地人林維舉等勸募重修,因工程量大,改建為簡易木橋。
元 代
元貞二年(1296年)
福清縣戶數滿4萬升為福清州。平潭屬福清州。
至正年間(1341~1370年)
凈塵庵尼姑在今平原鄉當盛村西北開鑿池塘壹口供灌溉,水深丈余,大旱不涸。後人稱尼姑池,至今尚存。
明 代
洪武二年(1369年)
福清州復稱福清縣。平潭仍隸福清。
洪武二十年(1387年)
江夏候周德興到福建經略海防以防倭寇,福州右衛指揮李彜到海壇索賄未逞,遂以“海壇距縣遠,距小琉球壹日程”為由欺騙上司,詔遷島上居民於內地。但民戶雖遷賦稅猶存,山門前村人林楊上疏請求豁免虛稅,卻系獄十八載,至宣德元年(1426年)始獲釋,閩、浙、粵三省移民虛稅獲免。
成化年間(1465~1487年)
山門前村人林琦利用當地山水地勢,建造水磨,用以碾米磨粉,加工線面,為境內最早的磨粉加工業。
嘉靖三十壹年(1552年)
倭寇作亂,福建沿海悉罹其害。境內沿海集鎮連街(今蘇澳鎮鐘門村)、灣頭街(今流水鎮東海村)均遭毀滅。島上居民紛紛築寨抗倭。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
五月,福建總兵戚繼光率兵渡海,殲滅竄踞海壇島倭寇2000多人。
隆慶初
福建沿海增設海壇、浯銅二個遊兵營。海壇遊兵營定額戰船30艘,官兵669名。
萬歷二十年(1592年)
福建巡撫許孚遠奏築海壇山城(今平潭縣城)西惻海濱南北炮臺兩座,並勸民墾荒,建築營舍,駐軍防守。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海壇島西南約50公裏烏丘嶼海域發生大地震(泉州8級大震),導致部分海岸沈降,自然景觀受損。
明末
福清人經營海口至平潭潭城和蘇澳兩港客運,有渡船兩艘,壹名“裏美渡”,壹名“南門渡”。
清 代
順治三年(1646年)
九月,清兵進攻福建,南明隆武政權滅亡。水軍都督周鶴芝率部由舟山移駐海壇繼續抗清,並在侯均區(今縣城)設總鎮暑。次年五月,周鶴芝領兵攻克海口、鎮東二城,繼而與鄭彩率師進攻福州,因寡不敵眾,兵敗而歸。
四、平潭的歷史文化平潭縣,因主島海壇島適中有壹平坦的巨石,俗稱“平潭”。
據平潭縣平原鄉南壟村殼丘頭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發掘、考證,平潭遠在六七千年前就有人類活動。據民國《平潭縣誌》引《天下郡國利病書》、《福州府誌》:唐為牧馬地,宋初置牧監,不久撤銷,允許島民耕作,並增兵駐守。
公元1059年(宋嘉祐四年)在鐘門(今屬蘇澳鎮)設巡檢司,掌管海上巡防。明洪武年間,為防備倭寇襲擾,強迫島民遷徙內地,致使島上百業荒廢,滿目瘡痍。
此後,又因數度“禁海”、“遷界”。直至公元1727年(清雍正五年)禁令解除後,漁業生產與海上運輸開始復蘇。
公元1851—1861年(清鹹豐)以後,平潭成為福建對臺貿易主要口岸之壹,社會相對安定,漁、農、鹽、商等業有所發展,文化教育漸興。然而,平潭長期未能獨立建制,歷代 *** 只重屯兵固防、設卡取稅,對經濟、文化建設投入甚微,因而,始終未能改變平潭落後封閉的狀態。
公元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公元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移鎮駐平潭(今潭城),公元1730年(雍正八年)設縣丞,公元1798年(嘉慶三年)置平潭海防廳,屬福州府。公元1912年(民國元年)平潭獲準建縣後,時局動蕩,匪亂如毛,加上瘟疫蔓延,民眾難以安居樂業。
特別是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侵略軍和偽軍多次竄犯平潭,搶掠劫殺,導致百業雕零,民不聊生。解放戰爭爆發後,平潭又陷入困境,直至1949年9月16日全境解放。
1949年5月5日平潭遊擊隊解放縣城並成立縣人民 *** ,7月撤離,9月16日配合 *** 收復平潭。1950年屬閩侯專區,1956年屬晉江專區,1959年屬閩侯專區(1971年閩侯專區改稱莆田地區)。
1983年起劃歸福州市管轄。 公元1936年(民國25年)劃為3個區,民國33年區署撤銷,下設鄉,民國35年劃為潭城、蘇澳2鎮和中正、龍泉、中心、潭南、復興5鄉。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化,1961年劃為12個人民公社,1983年劃為14個人民公社。1984年實行政社分開,各公社分別改為鄉(鎮),***設3個鎮12個鄉,後陸續將2個鄉改鎮,設5鎮10鄉。
1949年5月5日平潭遊擊隊解放縣城並成立縣人民 *** ,7月撤離,9月16日配合 *** 收復平潭。1950年屬閩侯專區,1956年屬晉江專區,1959年屬閩侯專區(1971年閩侯專區改稱莆田地區)。
1983年起劃歸福州市管轄。 公元1936年(民國25年)劃為3個區,民國33年區署撤銷,下設鄉,民國35年劃為潭城、蘇澳2鎮和中正、龍泉、中心、潭南、復興5鄉。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化,1961年劃為12個人民公社,1983年劃為14個人民公社。1984年實行政社分開,各公社分別改為鄉(鎮),***設3個鎮12個鄉,後陸續將2個鄉改鎮,設5鎮10鄉。
1997年,平潭縣陸地面積321.4平方千米,其中有灘塗44.5平方千米,人口36.2萬,轄5鎮10鄉:潭城鎮、蘇澳鎮、流水鎮、澳前鎮、北厝鎮、嶼頭鄉、大練鄉、白青鄉、平原鄉、蘆洋鄉、中樓鄉、嵐城鄉、敖東鄉、南海鄉、東庠鄉,縣 *** 駐潭城鎮。 2000年,撤銷平原鄉,設立平原鎮;撤銷敖東鄉,設立敖東鎮。
2000年底,平潭縣轄7鎮8鄉:潭城鎮、蘇澳鎮、澳前鎮、北厝鎮、流水鎮、平原鎮、敖東鎮、嵐城鄉、中樓鄉、白青鄉、南海鄉、嶼頭鄉、大練鄉、東庠鄉、蘆洋鄉,8個居委會、192個行政村。 2003年,平潭縣轄7個鎮、8個鄉:潭城鎮、蘇澳鎮、澳前鎮、北厝鎮、流水鎮、平原鎮、敖東鎮、嵐城鄉、中樓鄉、白青鄉、南海鄉、嶼頭鄉、大練鄉、東庠鄉、蘆洋鄉。
五、平潭歷史歷史 唐為牧馬地,宋初設牧監,慶歷八年(1048年)編為海壇裏,屬福清縣太平鄉。
清嘉慶三年(1798年)置平潭廳,1912年改縣。 平潭古稱海壇,唐代為牧馬場,宋初設牧馬監。
清康熙十九年(1680)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二十二年(1683)移鎮駐平潭(今潭城),雍正八年(1730)設縣丞,嘉慶三年(1790)置平潭廳,屬福州府。民國元年(1912)建平潭縣,後屬東路道、閩海道。
1949年5月5日平潭遊擊隊解放縣城並成立縣人民 *** ,7月撤離,9月16目配合 *** 收復平潭。歷屬閩侯專區、晉江專區、閩侯專區、莆田專區、福州市。
參考資料:
中國福建。 六、平潭縣歷史歷史唐為牧馬地,宋初設牧監,慶歷八年(1048年)編為海壇裏,屬福清縣太平鄉。
清嘉慶三年(1798年)置平潭廳,1912年改縣。平潭古稱海壇,唐代為牧馬場,宋初設牧馬監。
清康熙十九年(1680)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二十二年(1683)移鎮駐平潭(今潭城),雍正八年(1730)設縣丞,嘉慶三年(1790)置平潭廳,屬福州府。民國元年(1912)建平潭縣,後屬東路道、閩海道。
1949年5月5日平潭遊擊隊解放縣城並成立縣人民 *** ,7月撤離,9月16目配合 *** 收復平潭。歷屬閩侯專區、晉江專區、閩侯專區、莆田專區、福州市。
七、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的歷史背景是什麽平潭縣簡稱嵐。
因主島海壇島適中有壹平坦的巨石,俗稱“平潭”,古稱海壇。據平潭縣平原鄉南壟村殼丘頭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發掘、考證,平潭遠在六七千年前就有人類活動。
據民國《平潭縣誌》引《天下郡國利病書》、《福州府誌》:唐為牧馬地,宋初置牧監,不久撤銷,允許島民耕作,並增兵駐守。公元1059年(宋嘉祐四年)在鐘門(今屬蘇澳鎮)設巡檢司,掌管海上巡防。
明洪武年間,為防備倭寇襲擾,強迫島民遷徙內地,致使島上百業荒廢,滿目瘡痍。此後,又因數度“禁海”、“遷界”。
直至1727年(清雍正五年)禁令解除後,漁業生產與海上運輸開始復蘇。1851—1861年(清鹹豐)以後,平潭成為福建對臺貿易主要口岸之壹,社會相對安定,漁、農、鹽、商等業有所發展,文化教育漸興。
然而,平潭長期未能獨立建制,歷代 *** 只重屯兵固防、設卡取稅,對經濟、文化建設投入甚微,因而,始終未能改變平潭落後封閉的狀態。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福清縣海口東城的援剿鎮改為海壇鎮,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移鎮駐平潭(今潭城),1730年(雍正八年)設縣丞,1798年(嘉慶三年)置平潭海防廳,屬福州府。
1912年(民國元年)平潭獲準建縣後,時局動蕩,匪亂如毛,加上瘟疫蔓延,民眾難以安居樂業。特別是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侵略軍和偽軍多次竄犯平潭,搶掠劫殺,導致百業雕零,民不聊生。
解放戰爭爆發後,平潭又陷入困境,直至1949年9月16日全境解放。
八、福建平潭歷史大 事 記 唐 代 聖歷二年(699年) 從長樂縣析出南部的萬安(含海壇島)等8個鄉,建立萬安縣。
天寶元年(742年) 萬安縣改稱福唐縣,平潭屬福唐縣。 五 代 十 國 閩龍啟元年(933年) 改福唐縣為福清縣,平潭屬福清縣。
宋 代 宋初 海壇島上設牧監,飼養軍馬。 寶元元年(1038年) 設巡檢司於海壇鐘門(今蘇澳鎮鐘門村),皇佑年間遷移福清海口,嘉佑四年(1059年)復移駐鐘門,並在鐘門壹帶修建供軍馬來往的“軍路”和“馬道頭”。
慶歷八年(1048年) 海壇島行政區域劃分為海上裏六都、七都與海下裏四都、五都,屬福清縣太平鄉;大練、小練、嶼頭為永賓裏,屬福清縣感德鄉。 皇佑年間(1049~1054年) 允許民眾開荒耕種。
紫菜成為朝廷貢品。 宣和三年(1121年) 鄉人楊興安同僧覺充,勸募修建太平橋(在平原鄉西梧鳳村南)。
橋長18米,石構,下可通舟楫,後為飛沙掩埋。民國10年(1921年)當地人林維舉等勸募重修,因工程量大,改建為簡易木橋。
元 代 元貞二年(1296年) 福清縣戶數滿4萬升為福清州。平潭屬福清州。
至正年間(1341~1370年) 凈塵庵尼姑在今平原鄉當盛村西北開鑿池塘壹口供灌溉,水深丈余,大旱不涸。後人稱尼姑池,至今尚存。
明 代 洪武二年(1369年) 福清州復稱福清縣。平潭仍隸福清。
洪武二十年(1387年) 江夏候周德興到福建經略海防以防倭寇,福州右衛指揮李彜到海壇索賄未逞,遂以“海壇距縣遠,距小琉球壹日程”為由欺騙上司,詔遷島上居民於內地。但民戶雖遷賦稅猶存,山門前村人林楊上疏請求豁免虛稅,卻系獄十八載,至宣德元年(1426年)始獲釋,閩、浙、粵三省移民虛稅獲免。
成化年間(1465~1487年) 山門前村人林琦利用當地山水地勢,建造水磨,用以碾米磨粉,加工線面,為境內最早的磨粉加工業。 嘉靖三十壹年(1552年) 倭寇作亂,福建沿海悉罹其害。
境內沿海集鎮連街(今蘇澳鎮鐘門村)、灣頭街(今流水鎮東海村)均遭毀滅。島上居民紛紛築寨抗倭。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 五月,福建總兵戚繼光率兵渡海,殲滅竄踞海壇島倭寇2000多人。 隆慶初 福建沿海增設海壇、浯銅二個遊兵營。
海壇遊兵營定額戰船30艘,官兵669名。 萬歷二十年(1592年) 福建巡撫許孚遠奏築海壇山城(今平潭縣城)西惻海濱南北炮臺兩座,並勸民墾荒,建築營舍,駐軍防守。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海壇島西南約50公裏烏丘嶼海域發生大地震(泉州8級大震),導致部分海岸沈降,自然景觀受損。 明末 福清人經營海口至平潭潭城和蘇澳兩港客運,有渡船兩艘,壹名“裏美渡”,壹名“南門渡”。
清 代 順治三年(1646年) 九月,清兵進攻福建,南明隆武政權滅亡。水軍都督周鶴芝率部由舟山移駐海壇繼續抗清,並在侯均區(今縣城)設總鎮暑。
次年五月,周鶴芝領兵攻克海口、鎮東二城,繼而與鄭彩率師進攻福州,因寡不敵眾,兵敗而歸。
九、平潭翠園的歷史翠園是福州市平潭縣唯壹的綜合性公園,位於縣城區中心,面積110畝。
前身為縣林業局的樹木引種園。1993年被改建為公園後對外開放,2004年經過進壹步改造,***投入資金約323萬元,本著回歸自然、人居和諧、體現海島文化特色這壹生態要求,以植物造景、體現以綠為基,以人為本,人文景觀與自然環境相結合,改造後的公園劃分為5個功能區:中心廣場區、運動健身區、安靜休息區、老人活動區、珍稀植物觀賞區,成為集娛樂、休閑、文化和生態功能為壹體的城市綜合性公園,城關居民娛樂休閑活動的好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