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的筆畫9。
律的筆順:撇、撇、豎、橫折、橫、橫、橫、橫、豎。
律(拼音:lǜ)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律”的基本義指規章、法則,引申有法律、依法治理、約束、衡量、遵守、等級等意義。又引申指校正樂音標準的管狀儀器,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節,再引申指校正樂音標準的管狀儀器,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節。還引申指音律、樂律。律詩也講究音律,所以亦可簡稱為律,如五律、排律。
會意兼形聲字。“律”早見於甲骨文。甲骨文“律”由兩部分組成,左部為“彳”,彳是“行”字的省形,義為道路,引申為行走、推動;右部為“聿”字,字形像壹只手拿著筆,為“筆”之初文,可引申為制定、規劃。
康熙字典
寅集下彳部律。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並音嵂。《玉篇》:六律也。《廣韻》:律呂也。《說文》:均布也。十二律均布節氣,故有六律,六均。《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律管,所以分氣。
又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鹹懼,而不敢易紀律。
又刑書曰律。《前漢·刑法誌》:蕭何攟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晉書·刑法誌》: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壹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又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又《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又理發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發也。
又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又《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為不律也。
又斛律,耶律,並復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為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