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徽州,壹場婚姻的促成,大致可分媒合、訂親、成禮、合親四個階段。壹般有九道程序:說媒、行聘、請期、搬行嫁、開臉、迎親、拜堂、鬧洞房、回門。經過以上階段和程序的,才為“明媒正娶”。另有童婚、納妾、換親、入贅、沖喜、靈前婚等特殊婚姻形式。舊時徽州人的婚嫁習俗,深受封建禮教的影響,其諸多繁文縟節,不少到帶有迷信色彩和買賣婚姻的因素。下面我們就從徽州婚嫁的九道程序,壹壹來讓大家做更進壹步的了解。
說媒:舊社會的古禮,男滿18歲為“弱冠”,女滿15歲為“及”。兒女到了十三四歲,父母就開始關心其婚事。聯姻講求門當戶對,實際上女方每望高攀,男方卻需適當遷就。故有“嫁女高高求,討親低低湊”的說法。;壹般都由鄉裏的好事婆娘,往來遊說,巧言撮合,或由男方選定對象,委托媒婆前往提親。女方如同意,媒婆就取得女方年庚八字紅單送到男家,男方將八字置竈君座下,以測有無不祥之兆。若廚房三日內不失盤打碗,不缺瓢少筷,認為初步吉利。再將男女兩方生辰八字送到算命先生處,看看是否相沖相克,全部通過,確認無誤才可以正式求親說合。
行聘:俗稱“下定”、“定親”,雙方確定聯姻後,選定吉日,由男方備下紅貼,稱為“鴛鴦禮書”,在內頁寫上男子的生辰八字,裝入壹個紅封套,附寫壹篇請求聯姻的定格文章,備下壹支新毛筆和壹塊新墨放入壹個紅皮“批書匣”,請壹名本房男性親屬帶上批書匣,隨媒人去女家,俗稱“下定書”。同時還要根據女方要求送去“頭節禮”,如衣料、首飾、禮銀等。如民國期間黟縣的禮銀規矩就是108塊銀元。不過這也要看家庭財富多少而不等,但尾數都是八,寓意“若要發,不離八”之意,而且每枚銀元上都要用朱紅寫上雙喜字。女方受到後要由家長(父兄)用其新筆墨在鴛鴦禮書中內頁左邊寫下女方生辰八字,然後在封面上寫上“親允大吉”,送回男方此為“批書”。女方收下的禮金,用來置辦嫁妝,富豪往往自增陪嫁。這樣就算是正式定親了。鴛鴦禮書就是訂婚憑證。定親後,男方壹年三節均得向女家送禮。
請期:訂婚後,男女完婚,男方先請媒婆上門提出結婚請求,得到應允後,由男方撿選迎娶日期,書寫在紅柬上,配上相應的禮物,請媒人送到女家。古時便稱為“請期”。現代叫“送日子”。 搬行嫁:在迎娶的前壹天或當天,男方需派人前往女宅搬嫁妝,稱為“搬行嫁”。搬行嫁期間,男女雙方住宅張燈結彩,鳴炮奏樂。嫁妝壹般都是房間家具及日常用品。富貴人家也在拜匣裏放上壹些金銀首飾等,吃、穿、用品業壹應俱全,機會可供壹生享用。(有的甚至連棺木都備齊!!)。
開面:又稱“拉面”。在迎親的當天,姑媽或舅媽要給新娘開面,即用兩根絲線靶新娘額頭的汗毛絞去,否則要被譏笑為“毛臉”。開面意味著姑娘時代已經結束。
迎親:成親值日,迎娶新娘要用花轎,少數沿河地區用船。迎親人員壹般為媒人、喜娘、舅舅、姑父以及與新郎、新娘年齡相仿的青年男女。擡轎者為四人,富貴人家為八人。新郎壹般要親自前往,歙縣也有不用鼓樂,不要新郎上門迎親的。到了女方家裏,女方大門緊閉,要待男方在門縫中塞足了“喜包”後,方才打開大門,鳴炮迎客。然後開始“哭嫁”,母女報頭痛哭,不過哭聲中更多的是樂感而不是悲傷。為什麽要哭呢?據說是“不哭不發,哭哭發發”。花轎出門後,有的地方還偷偷盛壹碗水,隨著出門的花轎潑出去,象征“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花轎到了男家村口即止步不前,要等新郎背進村子,這裏面又有典故,婚後若是吵架,媳婦就可以聲稱“又不是我自己走上門的,是妳把我背進來的”。
拜堂:歙縣的習俗是,花轎至男宅落地,新郎親自迎至廳堂,即行拜堂禮,黟縣的習俗就是轎至男宅大門,公婆、新郎都上樓,要等新娘入了洞房,傳帶同時高呼“壹代高壹代,壹代勝壹代”。新娘入洞房稍事休息後,才出來行拜堂禮。
鬧洞房:花燭酒宴散席後,親戚好友聚集新娘放裏,大家用各種不同的方式逗新娘發笑或是出壹些難題來捉弄他們,以此取樂。圖的也是“炒發”。
回門:新婚第三日,新娘回娘家探望,此為“回門”,如新郎伴送,則為“雙回門”,女婿第壹次上門,要壹壹拜見嶽家諸親長輩,中午嶽家要開席宴婿,稱為接女婿。徽州素有“丈母娘見女婿,猶如見皇帝“,以及”女婿上門活祖宗“登說法。所以非常隆重。第壹次回門,不等夕陽西下,新婚夫婦必須告辭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