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為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中學為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
第壹學習部分(1~2年級)主要是讀和寫,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讀和寫的願望。了解大約1600個常用漢字,其中800個可以書寫。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見偏旁,能按筆畫順序規則用硬筆書寫,註意框架結構。感受漢字的外在美。
第二階段(3~4年級)主要學習漢字,培養積極的識字習慣。我知道大約2500個常用漢字,能寫大約1600個。有初步的獨立讀寫能力。可以用序列和根本檢查來查字典和字典。
第三學段(5-6級)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讀寫能力。我知道大約3000個常用漢字,能寫大約2500個。硬筆書寫的楷書,線條整齊,美觀,有壹定的速度。能夠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之美。良好的寫作姿勢和寫作習慣。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學習漢語的過程中,培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審美情趣,發展人格,培養創新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2、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自主選擇學習方法。教師應樹立適應社會發展和學生需求的語文教育理念,註重吸收新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要認真學習教材,正確理解和把握教材內容,創造性地使用教材。
3、具備獨立閱讀的能力,並能學會運用多種閱讀方法。有豐富的積累和良好的語感,註重情感體驗,培養感覺和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