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慶府推官劉君墓表
懷慶府推官劉君,以嘉靖年月日葬於上海縣之方溪。後若幹年,其子天民具狀,請余表於墓上。
劉氏之先,自大梁來居華亭,曰亨叔。亨叔生仲禮,始徙上海。仲禮生慶;慶生四子。長曰銑,次曰鈍。銑坐法,被系京師。鈍陰乞守者,代其兄,令出得壹見家人而歸死。鈍既系而銑歸,紿其父母雲:「鈍死,己得赦歸。」鈍久系而其兄不至。京師士大夫皆知其冤,為饋食飲。久之,赦歸。家人驚以為鬼物,母泣曰:「兒餒欲求食,吾自祭汝,勿怖吾也。」鈍具言不死狀。乃開門納之。銑倉皇從竇中逸去,遂不知所之。鈍生玉、玙。玙為建寧太守。玉以其家衣物寄官所,不令有擾於民。玙卒為廉吏。玉子兗,汀州通判。兗子兆元,字德資,即君也。
君自少舉止不類凡兒。及為諸生,嘗試高等。嘉靖四年,中應天府鄉試。先是,其所親有誣害君者,及君得舉,則又曰:「吾固稱德資聰明,今果然矣。」君益厚遇之。上海俗奢華,好自矜眩。君獨閉門讀書,雖兵陣、風角、占候之書,皆手自抄寫。時從野老散發箕踞樂飲,不自表異。計偕還,渡江,登秣陵諸山,呼古人名,舉酒與相酬,不醉,不止也。嘉靖某年,選調懷慶,先太守已遷去,會中使銜命,降香王屋山。民苦供應,多逃亡。君攝守,能以權宜辦濟,使者告成事而去。君嘗慮囚,壹女子呼冤,君察其誣。系獄已二十年,遂出之。武陟富人,以女許巨室,因借其資,以致大富。而壻家後貧,遂結諸豪為證,欲離婚。君責令歸其女,而疑富人家多女婢,即歸,恐非真女。乃問有老嫗,嘗識其女面有黑子。已而果非真女。君怒,欲按籍其家,竟以其女成婚。君為人寬和,至持法,雖宗室貴人請乞,不能奪也。
尋以病去官。至淮 *** 卒。臨卒於邑,曰:「吾始與唐元殊飲酒歡呼,寧知有今日耶?我死於此,無親知故人為訣。男未成,女未嫁,負用世之誌而不施,命也夫。」唐元殊者,君從父在汀州,元殊同學相好。時偕遊二老峯,皮冠挾矢,從僮奴上山,以酒自隨,酒酣,相視大笑。人莫能測也。後元殊過海上,時不見已數年,為道平生,慷慨泣下。當炎暑,置酒,且歌且飲。酒酣,裸立池中,傳荷筒以為戲。君既困於酒,且為水所漬,竟以是病。壹日,臥覃懷官廨,見壹女子徙倚幾旁,以為其婢也,呼之取茗,恍惚不見。自是神情不怡,因請告還而卒。時嘉靖某年月日,年四十有九。
君先聘陸文裕公女,後娶瞿氏。子男二人,天民、天獻。女三人,適太學生顧從德,縣學生張時雍、張秉初。天民自傷少孤,頗為序述君遺事,俾余書之如此。惜其獨負奇氣,自放於杯酒之間,然所施設壹二,已無媿於古人;而不盡其才,可悲也已!
2. 文言文明史,李驥轉的全文翻譯李驥,字尚德,山東郯城人,洪武二十六年通過了鄉試,進入國學。學習了三年後,擔任戶科給事中。當時集市盤查行商,把行李箱都翻倒壹空,李驥上奏阻止了這個做法。不久,李驥因事獲罪而被免職。 建文年間,李驥因人推薦而被起用為新鄉知縣。他招徠流亡的百姓,給他們農具,由此回歸農業的人有數千人。李驥因為母喪而離職,許多官員百姓壹個接壹個奏請挽留他,沒有得到朝廷的允許。永樂初年,(李驥)守母喪期滿,改為東安知縣。對民眾不利的事情,他就向朝廷稟明免去。有壹個寡婦因兒子被咬死而向李驥告狀。李驥向城隍神禱告,深深自責。第二天早上,咬死孩子的狼死在它的狼窩裏。侍郎李昶等人***同推薦李驥,朝廷提拔他做刑部郎中。李驥上奏了十余件事情,很多都被朝廷采納了。後來因事被牽累,被貶到保安做勞役。
洪熙年間,朝廷有詔書尋求賢才,李驥被推薦做了禦史。他上奏有關治國利民的十件事情,仁宗贊許並予以采納。宣德五年,李驥巡視倉場。軍士高祥盜取倉裏的粟米,李驥抓住了他,並加以審問。高祥父親的小妾說,高祥與張貴等人壹起偷盜,李驥接受張貴等人的賄賂,所以只把高祥問罪。刑部侍郎施禮於是判處李驥死刑。李驥給宣總上奏章自我辯解。宣宗說:“禦史既然擒獲了盜賊,怎麽肯接受賄賂呢?”下命施禮和都察院重新審訊,李驥果然是冤枉的。宣宗於是嚴厲地斥責了施禮,並恢復了李驥的官職。這年十壹月,朝廷選擇大臣二十五人擔任郡守,奉有皇帝的敕書上路。李驥做河南知府,肇慶知府則是給事中王瑩,瓊州知府是戶部郎中徐鑒,汀州知府是禮部員外郎許敬軒,寧波知府是刑部主事鄭珞,撫州知府是大理寺正王升,後來他們都以政績卓著出名。
河南境內盜賊多,李驥特地設立火甲制度,壹戶被盜,壹甲給予賠償。在犯盜竊罪的人的家門口寫上“盜賊之家”四字。李驥又編纂了《勸教文》,搖著金口木舌的大鈴巡行各地去傳達。自此之後人們都改變了行為,東西掉在路上都沒有誰去撿走。河南有伊王府,伊王多次請托李驥,李驥並不聽從。伊王府裏的宦官和警衛殘害百姓,又被李驥阻止,伊王於是很怨恨李驥。等到冬至,伊王命令李驥在四更天的時候去府裏作陪行李。李驥如期而至,伊王反而誣陷李驥遲到,抓起來戴上腳鐐和手銬,第二天才被釋放。李驥向朝廷匯報,宣宗發怒,寫信責備伊王,將府中承奉、長史、典儀都逮起來交給法官處置。李驥行為端正,平日家居即使是矮長桌也要擺放端正。他到河南六年後去世,壽七十歲。百姓們來吊喪,都痛苦失聲。
3. 明史孔金傳 文言文 翻譯明史?孔金傳翻譯註釋
原文
孔金,山陽人。父早亡,母謝氏,遺腹三月而生金。母為大賈杜言逼娶,投河死。金長,屢訟於官,不勝。言行賄欲斃金,金乃乞食走闕下,擊登聞鼓訴冤,不得達。還墓所,晝夜號泣。裏人劉清等陳其事於府,知府張守約異之,召閭族媒氏,質實坐言大辟。未幾守約卒,言夤緣免。金復號訴不已,被棰無完膚。已而撫按理舊牘,仍坐言大辟,迄死獄中。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為羹以進,旋愈。比卒,廬墓哀毀。萬歷四十三年,父子並得旌。
參考譯文
孔金是山陽縣人。父親早亡,母親謝氏,在父親死後三個月才生下孔金。(後來孔金的)母親被大商人杜言逼婚,投河而死。孔金長大後,屢次告官訴訟,(都)沒能昭雪。杜言(向官吏)行賄想害死孔金,孔金就壹路討飯逃到京城,敲擊登聞鼓訴說冤屈,未能上達聖聽,冤情也為得到昭雪。(孔金)回到父親的墓地,日夜嚎啕大哭。同鄉劉清等人(替孔金)向知府陳述他的冤情,知府張守約對此事非常驚異,(就)叫來孔金閭裏和族裏的人和掌管婚姻之事的官員(查證實情),根據事實判處杜言死刑。不久張守約去世,杜言(因為)向上攀附關系而得以免罪。孔金又哭訴不止,遭到捶責,被打得體無完膚。不久以後巡撫整理審查積下的案件卷宗,仍然判處杜言死刑,(杜言)最後死於獄中。孔金的兒子孔良也有孝行,(他的)父親生病,(他)割下大腿上的肉做成肉湯來進奉給(父親喝),(父親)很快就痊愈了。等到(父親)去世以後,在父親的墓旁築廬守墓,因為過度悲傷而毀壞了身體。萬歷四十三年,父子二人壹起得到朝廷的表彰。
註釋
(1)遺腹:遺孕。指父親去世後孩子才出生的情況。(2)為:介詞,表被動。(3)賈:商人。(4)逼娶:即逼婚。(5)訟於官:告官訴訟。(6)乞食:討飯;要飯。(7)走:跑;逃跑。(8)闕下:宮闕之下。借指帝王所居的宮廷。這裏是借指京城。(9)擊登聞鼓:敲擊登聞鼓。登聞鼓:古代帝王為表示聽取臣民諫議或冤情,在朝堂外懸鼓,許臣民擊鼓上聞,謂之“登聞鼓”。(10)訴冤:訴說冤屈。(11)得達:得以上達聖聽。(12墓所:墓地;墳地。(13)號泣:嚎啕大哭。(14)裏人:鄉人。同裏的人;同鄉。(15)閭族:同閭和同族的人。閭和族都是古代居民編制單位。如《周禮》記載“六鄉”鄉黨組織,分為比、閭、族、黨、州、鄉六級,“六遂”鄰裏組織分為鄰、裏、酂、鄙、縣、遂六級。(16)媒氏:官名。掌管婚姻之事。《周禮·地官·媒氏》:“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17)質實:根據事實。(18)坐:判罪。(19)大辟:指死刑。(20)未幾:不久。(21)夤緣:音yín yuán。本指攀附、攀援上升,後比喻攀附權貴,向上巴結(22)免:指免罪。(23)號訴:哭訴。(24)不已:不止。不停止;不間斷。(25)被棰:遭到捶責。被:遭受。棰:壹種刑罰,用木槌責打。(26)已而:不久以後;後來。(27)撫:指巡撫。(28)按理:整理審查。(29)舊牘:舊日的案牘。這裏指遺留的案件卷宗。(30)迄:最終;最後。(31)刲股:音kuī gǔ。割大腿肉。割股療親,古以為孝行;割股祭祀,則表示崇敬之至。(32)為羹:做肉湯。(33)旋:不久;很快。(34)愈:痊愈。(35)比:等到。(36)廬墓:古人於父母或師長死後,服喪期間在墓旁搭蓋小屋居住,守護墳墓,謂之廬墓。(37)哀毀:謂居親喪悲傷異常而毀損其身。後常作居喪盡禮之辭。(38)旌:表彰。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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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明史金幼孜文言文翻譯譯文
金幼孜,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二年(1400)中進士。後被授予戶科給事中。成祖即位後,改任翰林檢討,與解縉等人同在文淵閣當值,再升為侍講。當時,翰林院和坊局之臣在東宮講書,都先要準備所講的經義,由閣臣閱正後,呈皇上批覽,然後才得進講。解縉講《書經》,楊士奇講《易經》,胡廣講《詩經》,幼孜講《春秋經》,幼孜借此呈上《春秋要旨》三卷。
永樂五年(1407),進升幼孜為右諭德兼侍講,並傳諭吏部,說在內閣當值的胡廣、金幼孜等人已任滿,不要改作他任。七年,幼孜隨從皇上到北京。第二年北征,幼孜與胡廣、楊榮隨行。聖駕駐紮在清水源,有泉水湧出。幼孜獻上銘,楊榮獻上詩,皇上都以最高等級給予慰勞。皇上敬重幼孜的文學才華,所過山川要害,總命他加以記載。幼孜就在馬鞍上當場起草。使者從瓦剌來,皇上召幼孜等人傍車輿而行,談論敵方之事,對他很親信和倚重。他曾與胡廣、楊榮和侍郎金純迷路陷在山谷中。天黑時,幼孜從馬上掉下來,胡廣、金純去而不顧,楊榮為他結鞍再行,走了壹會兒幼孜又掉下來,楊榮便將自己的馬讓給他騎,第二天才到達行在所。那個晚上,皇上派出十幾名使者追尋楊榮和幼孜,但都沒有找到。他們回來後,皇上非常高興。此後每次北征,幼孜都隨從,他還寫下了《北征前錄》和《後錄》。十二年他受命與胡廣、楊榮等人編纂《五經》和《四書》、《性理大全》,升為翰林學士,十八年他與楊榮壹起升為文淵閣大學士。
二十二年(1424)幼孜隨從皇上北征,途中士兵疲憊,皇上向群臣問對策,沒有人敢回答。只有幼孜說不宜深入,皇上不聽。到達開平時,皇上對楊榮、幼孜說“:朕夢見神人兩次說上帝好生,這是什麽兆頭?”楊榮、幼孜回答說:“陛下此舉,固在於除暴安民。但火燒昆侖,玉石俱焚,望陛下留意。”皇上同意他們的意見,當即命他們起草詔書,詔諭各個部落。軍隊回到榆木川時,皇上駕崩,秘不發喪。楊榮到京師報喪,幼孜護梓宮返回。
仁宗即位,幼孜被任為戶部右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不久加封為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這壹年十月命幼孜、楊榮、楊士奇在承天門外壹起審查並記錄囚犯的罪狀。皇上還下詔給法司,審查重案囚犯必須會同這三位學士壹起辦,皇上對他們的委任更重了。皇上禦臨西角門閱覽廷臣的制誥,對三學士說:“妳們三人和蹇義、夏原吉兩位尚書,都是先帝舊臣,朕正靠妳們來輔佐。朕曾見前代君主不喜歡聽直言,雖是壹向所親近的人,也因為懼怕君主之威而順從君主的旨意,緘默不言以討好君主。賢良之臣,所言不被采納,便會退而閉口。朕與諸位愛卿應當引以為戒。”幼孜等人叩頭致謝。洪熙元年(1425)幼孜進升為禮部尚書,仍兼大學士、學士,並支給三職俸祿。幼孜不久請求回家探母。第二年,他母親去世。
宣宗即位後,詔令幼孜出來任職,修撰兩朝實錄,充任總裁官。宣德三年(1428),幼孜持節到寧夏,冊封慶府郡王妃。他所經過的地方,都詢問士兵和百姓疾苦,回來後上奏皇上,皇上都嘉許並采納了。隨從皇上巡邊,度過雞鳴山時,皇上說“:唐太宗仗著其英武征遼時,曾經過此山。”幼孜回答說“:太宗不久便後悔這壹戰役,所以修建了憫忠閣。”皇上說“:此山在元順帝時崩塌了,成為元朝滅亡的征兆。”幼孜回答說“:順帝是亡國之主,就是山不崩,國也必亡。”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幼孜去世,終年六十四歲。贈少保,謚文靖。
幼孜為人平易,沈默寡言,心胸開闊。雖很受皇上寵信,但他自己更加謙虛。他給自己起居之室命名為“退庵”。他病重時,家人囑咐他請求身後之恩,但幼孜不聽。他說“:這種做法是君子所恥的行為。”
5. 明史劉麟傳文言文翻譯明史劉麟傳
原文
劉麟,字元瑞,本安仁人,世為南京廣洋衛副千戶,因家焉。績學能文,與顧璘、徐禎卿稱“江東三才子”。弘治九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平反三百九十余人。正德初,出為紹興知府。因劉瑾銜其不謁謝,罷為民。瑾誅,起補西安,尋遷雲南按察使。嘉靖初,召拜太仆卿,進右副都禦史,巡撫保定六府。於嘉靖四年(1525)三月二十壹日致仕後起改大理寺卿,擢工部尚書。因上節財十四事,中貴大恨。由於牒停浙江、蘇、松織造,而上供袍服亦在停中,中官吳勛以為言,遂令劉麟致仕。居郊外南垣,賦詩自娛。晚好樓居,而貧不能構,懸籃輿於梁,曲臥其中,名曰神樓。文徵明繪其圖。嘉靖四十年卒,年八十八。贈太子少保,謚清惠。有《劉清惠集》。
譯文
劉麟,字元瑞,是本安郡仁縣人,世代做南京廣洋衛副千戶,於是安家於此。學問淵博擅長寫文章,與顧璘、徐禎卿合稱“江東三才子”。弘治九年考中進士,授任刑部主事,進升員外郎,糾正了三百九十余人的冤假錯案。正德初年,出京做紹興知府。因為劉瑾嫉恨他不拜謝(自己的恩情),被罷免為民。劉瑾被誅殺後,被起用補任西安,不久升任雲南按察使。嘉靖初年,被征召授任太仆卿,升任右副都禦史,做保定六府巡撫。在嘉靖四年(1525)三月二十壹日辭職後又被起用改任大理寺卿,升任工部尚書。因為上書談十四件節財之事,宮中的大臣很記恨他。由於通令暫停浙江、蘇州、松江織造,而皇上提供袍服也在停止之列,宮中的官吏吳勛拿這件事說事,於是讓讓劉麟辭職。(劉麟)住在郊外的南垣,賦詩自娛。晚年喜歡竹樓,而貧窮不能建樓,(就)在梁下懸掛車子,蜷曲著睡臥在裏面,命名叫神樓。文徵明畫了這幅圖。嘉靖四十年去世,享年八十八歲。贈官太子少保,謚號清惠。著有《劉清惠集》。
6. 文言文翻譯:節選自《明史《明史·龐尚鵬傳》全文翻譯:
龐尚鵬,字少南,廣東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授職江西樂平知縣,後升禦史。與給事中羅嘉賓出去核查南京、浙江軍餉,請治參將戚繼光、張四維的罪,而全面揭發胡宗憲失律、貪淫及戰事興起以來督撫侵占軍需之事。回到朝廷,出任河南巡按。巡按蔡汝楠想壹同上疏進獻白鹿,龐尚鵬認為不可以。改為浙江巡按。老百姓苦於徭役,為他們實行壹條鞭法。整治鄉官呂希周、嚴傑、茅坤、潘仲馬參子弟奴仆,請求奪去呂希周的冠帶。皇上下詔將他們都貶為平民。
龐尚鵬耿直不依附任何權貴。到壹個地方就懲治豪強,官吏、百姓受到震懾。不久,督察畿輔學政。隆慶元年(1567)請求皇上不時到便殿召見大臣,撫恤因進言皇上而被治罪的馬從龍等人。不久,又申救給事中胡應嘉,彈劾大學士郭樸沒有相臣體統。被提為大理右寺丞。
第二年春天,朝廷議論大興九邊的屯政、鹽政。提升尚鵬為右僉都禦史,與副都禦史鄒應龍、唐繼祿分區管理。尚鵬管轄兩淮、長廬、山東三運司,兼代管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東屯田事務。抵達昌平後,他彈劾內侍張恩亂殺人,兩淮巡撫鹽政的孫以仁貪汙罪,張恩、孫以仁皆被貶官。秋天,鄒應龍等被召回京城,命令尚鵬兼領九邊屯政。上疏列出鹽政二十事,鹽利大興。於是,他又從江北巡歷九邊,先後陳上屯政事務,江北有四,薊鎮有九,遼東、宣府、大同各十壹件,寧夏四件,甘肅有七件。奏疏壹上,皇上就同意了。
龐尚鵬權力很大,又很為自己經世濟民之才自負,慷慨任事。諸督鹽政的禦史見權力被奪去,想把他轟走。河東巡鹽郜永春彈劾龐尚鵬處事乖違,吏部尚書楊博建議讓他留任。恰好中官很討厭楊博,故意讓皇帝發怒,皇上責備了楊博,將楊博罷官,龐尚鵬去職,將屯鹽都禦史官淘汰,時間為隆慶三年(1569)十二月。第二年又因為巡按浙江時檢驗進宮的錢幣不合規格,被貶為平民。
神宗登基,禦史計坤亨等交相推薦他,保定巡撫宋纁也認為他沒有罪。萬歷四年(1570)冬天,才以原職巡撫福建。上奏請減免拖欠的餉銀,推行壹條鞭法。彈劾罷免總兵官胡守仁,尚鵬手下的官吏都恪守職責。張居正不為父親服喪,極力貶退言官。尚鵬送信救援,張居正大為惱火。恰好征拜為左副都禦史,張居正命令吏科陳三謨以他任職的年月有誤彈劾他,龐尚鵬於是被免職。在家居住了四年後死去。浙江、福建及其家鄉廣東因為徭役輕的緣故很崇敬尚鵬,修建祠堂祭祀他。天啟中,賜謚號惠敏。
附:《明史·龐尚鵬傳》原文
龐尚鵬,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江西樂平知縣。擢禦史。偕給事中羅嘉賓出核南京、浙江軍餉,請罪參將戚繼光、張四維,而盡發胡宗憲失律、貪淫及軍興督撫侵軍需狀。還朝,出按河南。巡撫蔡汝楠欲會疏進白鹿,尚鵬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為舉行壹條鞭法。按治鄉官呂希周、嚴傑、茅坤、潘仲驂子弟僮奴,請奪希周等冠帶。詔盡黜為民。
尚鵬介直無所倚。所至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已,督畿輔學政。隆慶元年,請帝時禦便殿,延見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馬從謙等。已,又申救給事中胡應嘉,論大學士郭樸無相臣體。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議興九邊屯、鹽。擢尚鵬右僉都禦史,與副都禦史鄒應龍、唐繼祿分理。尚鵬轄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兼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東屯務。抵昌平,劾內侍張恩擅殺人,兩淮巡鹽孫以仁贓罪,皆獲譴。其秋,應龍等召還,命尚鵬兼領九邊屯務。疏列鹽政二十事,鹺利大興。乃自江北躬歷九邊,先後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薊鎮者九,遼東、宣、大者各十壹,寧夏者四,甘肅者七。奏輒報可。
尚鵬權既重,自負經濟才,慷慨任事。諸禦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見奪,欲攻去之。河東巡鹽郜永春劾尚鵬行事乖違,吏部尚書楊博議留之。會中官惡博,激帝怒,譙讓,罷博而落尚鵬職,汰屯鹽都禦史官。時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復坐按浙時驗進宮幣不中程,斥為民。
神宗立,禦史計坤亨等交薦,保定巡撫宋纁亦白其無罪。萬歷四年冬,始以故官撫福建。奏蠲逋餉銀,推行壹條鞭法。劾罷總兵官胡守仁,屬吏鹹奉職。張居正奪情,重譴言者。尚鵬移書救,居正深銜之。會拜左副都禦史,居正令吏科陳三謨以給由歲月有誤劾之,遂罷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鄉廣東皆以徭輕故德尚鵬,立祠祀。天啟中,賜謚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