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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在五谷中書面名字是?

壹、 黍稷的植物分類地位、形態特性及其有關文字

前人辨黍稷的文章限於歷史條件,不講形態分類,壹味地引經據典或輾轉相引,重復繁瑣,令人生畏。現在我們有條件,應該改變壹下方式。首先,我們可以明確,“黍”在植物分類上屬禾本科的“黍屬”(Panicum),栽培黍的學名是Panicum miliaceum.“粟”在植物分類上屬禾本科的“狗尾草屬”(Setaria),栽培粟的學名是Setaria italica. 二者是兩個不同“屬” (genus)的作物。但二者在栽培條件的需要方面非常相似,地理分布也很壹致。古籍上有關黍和稷的名稱(文字)很多,為了避免重復征引,現將它們簡化列表繪圖如下(表1)。

表1 黍和粟的植物形態及其有關文字

————|黍 Panicum miliaceum|粟 Setaria italica

植物形態|甲骨文(圖略)|甲骨文(圖略)

有關文字|黍,穄,稷,*[原字麻下加黍],糜子,秬(黑黍),秠(壹稃二米)|禾,粟,稷,谷,粱,粢,秫(黏粟),*[原字麻下加黍](赤苗粟),芑(白苗粟)、穧

上表及附圖是本文的開場白,以代替繁瑣的文字引述,目的在說明:(1)黍及禾(粟)從甲骨文起即區分得很清楚,爭論的雙方在這壹點上完全認識壹致。(2)問題出在稷上,主張以稷為黍的,把稷歸入黍壹邊,以稷為粟者,把稷列入禾粟壹邊。(3)黍和禾粟各自還有其他的同義詞、別稱、類型稱呼等,雙方基本上也沒有分歧。以下先就黍稷的歷史作壹些回顧。

二、 南北朝以前對黍稷的理解和現代對黍稷的理解

為了盡量減少引經據典,現將北魏《齊民要術》以前古籍上對黍稷的註釋舉例歸納成表2。

表2 北魏以前對黍和稷的解釋

朝代|作者|著作|主要解釋

戰國|孟子門人|《孟子·滕文公》|“禮曰;諸侯助耕,以供粢盛。”東漢·趙歧註:“粢,稷。”

戰國|——|《穆天子傳》|“膜稷三十車。”東晉·郭璞註:“稷,粢也。膜,未聞。”

西漢|戴聖編|《禮記·月令》|“孟春之月,…行冬令,…首種不入。”東漢·鄭玄註:“首種謂稷。”

西漢(?)|——|《爾雅·釋草》|“粢,稷。”西漢·犍為舍人註:“粢,壹名稷。稷,粟也。今江東呼粟為稷也。”東晉·郭璞註同。

東漢|許慎|《說文》|“稷,穧也。”“穧,稷也。”

“穄,*[原字麻下加黍]也。”“穧,穄也。”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詳見“種谷第三”:“谷,稷也,名粟。”“黍穄第四”將黍穄同谷(稷)分開敘述

從表2可見,在北魏以前,漢晉的註釋家都釋稷為粟,並無分歧。但是試看現代辭書中對黍稷的解釋卻迥然不同,變成了黍即是稷(表3)。

黍稷問題並不限於國內,近年來國外發表的論文中涉及黍稷的,也多有類似的紛歧(詳後)。

將表3同表2比較,可見在兩漢時期認識壹致的稷即粟,到了現代的工具辭書中,變成稷黍是同壹作物了。表3中1~8代表國內外不同類型的辭書工具書,它們對稷的解釋都壹致,其根據也都相同,主要來自《本草綱目》(直接或間接的)。9~11這三種辭書采取了兼收並蓄的辦法,即作黍解,不加判斷,但都傾向於稷黍在前,稷粟在後。

表3現代辭書中對黍和稷的解釋舉例

序|辭書名稱|對黍稷的解釋和主要根據

1|《中國高等植物圖譜》(第5冊,1976,科學)| Panicum稷屬Panicum miliaceum黍,稷,糜子Setaria italica 小米,粱,粟,谷子(據2)

2|《經濟植物學》(胡先骕著,1953,中華)|以稷為黍,稱散穗型的黍為稷型;側穗型的黍為黍型,密穗型的黍為穗黍型。主要據《本草綱目》

3|《英漢拉丁植物名稱》(1961年,科學)|Broom corn millet為黍,稷,學名P. miliaceum

4|《植物名匯》(日)|以稷為黍,P. miliaceum據《本草綱目》

5|《植物圖鑒》(日)|以稷為黍,P. miliaceum據《本草綱目》

6|舊《辭海》(中華,1939)|以稷為黍,P. miliaceum據《本草綱目》

7|《當代漢英詞典》|譯稷為Panicle millet,相當於黍

8|《英漢農業科技詞典》(農業出版社,1976)|譯Broom corn millet為黍,稷,學名為P. miliaceum

9|新《辭海》(中華,1979)|釋稷為:(1)黍的壹個變種,據《本草綱目》;

(2)粟的別稱,據《爾雅》孫炎註;

(3)壹說高梁,據《九谷考》

10|《中華大詞典》|釋稷為:(1)穧,穧即穄,壹名粢,又謂之糜;

(2)粟,據《爾雅》犍為舍人註

11|《新華字典》|稷:“古代壹種糧食作物,有的書說是黍屬,有的書說是粟(谷子)。”

三、 以稷為穄(黍)的文獻概況

李時珍是歷史上的偉大植物學家,《本草綱目》是權威的著作,後人引用並相信《本草綱目》對黍稷的解釋是容易理解的。但是李時珍以稷為黍並非他的首創,他也是有來源和依據的,這就有必要把歷史上以稷為黍的諸家觀點加以回顧,為避免冗長摘引,仍采用列表的方式如下(表4)。

表4:歷史上以稷為黍的觀點

朝代 作者 著作 主要依據

梁 陶弘景 《名醫別錄》(原書佚) “稷米亦不識,書記多雲黍與稷相似。”

唐 蘇恭 《唐本草註》(原書佚) “稷即穄也,今夢人謂之稷,關中謂之糜。”“陶引詩雲:稷恐與黍相似,斯益得之矣。”

南唐 徐鍇 《說文系傳》 “穄即稷,壹名粢,亦作*[原字齊字下二橫改禾]……”

宋 蘇頌 《圖經本草》(原書佚) “稷米,今所謂穄米也。”

宋 沈括 《夢溪筆談》 “稷,乃今之穄也,齊晉之人謂即、積皆曰祭,乃其土音,無他義也。”

宋 蔡卞 《毛詩名物解》 “稷,祭也,所以祭,故謂之穄。”

宋 寇宗奭 《本草衍義》 “稷米,今謂之穄米。”

宋 鄭樵 《通誌》 “稷,苗穗似蘆……今人謂之穄。爾雅以粢為稷,誤也。”

宋 羅願 《爾雅翼》 “然則稷也,粢也,穄也,特語音有輕重耳。”

宋 王應麟 《急救篇》補註 “稷,又名為穄。”據徐鍇說文系傳

明 陳嘉謨 《本草蒙荃》 “稷米亦甚香美,苗蔖與黍相同……南人名穄。”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 “稷與黍壹類二種也。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稷可作飯,黍可釀酒。”另外,專有壹段文字描述黍(稷)和粟的形態區別。

明 趙南星 《上醫本草》 “稷,壹名穄,又名粢。”

明 王圻 《三才圖會》 “稷米,今所謂穄米也……關西謂之糜,冀州謂之*[原字麻下加黍],皆壹物也。”

明 王象晉 群芳譜 “稷,壹名穄,壹名粢。”

清 方以智 《通雅》 “穄即稷”據夢溪筆談。

清 汪灝 《廣群芳譜》 “稷,壹名穄,壹名粢。”

清 查彬 《采芳隨筆》 “稷,壹名穄,同聲,實壹物也。”

清 張伯烈 《正字通》 “穄音霽。稷別名。齊晉人讀即積為穄,呼稷為穄,語言雖殊,實壹物也。”

清 高承炳 《本草簡明圖說》 “稷名穄,亦曰粢……南人謂蔗穄是也。”

清 吳其浚 《植物名實圖考》 “稷則通呼為糜,亦曰穄……與唐本草符。”

民國 丁惟汾 《釋黍稷》 “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稷不黏,故又謂之穄。黍稷本壹名,因其有黏有穄,遂別之為二名矣。”

從表4的材料看,最早懷疑稷非粟的是南朝的陶弘景,但他只是懷疑,並沒有提出論證,到了唐代蘇恭才首先提出“稷即穄也”,並引陶弘景的話來肯定自己的論點,而陶弘景並沒有肯定稷即穄,經蘇恭這壹引,把陶弘景也說成稷即穄了。此後,如表中的徐鍇、蘇頌、沈括、蔡卞等都只是重復稷即穄的話而沒有增加新的論證材料。鄭樵進壹步說《爾雅》以粢為稷是“誤也”,可並沒有說出誤的道理。直至明代李時珍,以他廣博的植物學知識對於稷即穄的論點加以展開、補充。首先,李時珍提出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的區別,成為後人引證的依據。其實,谷類作物的籽粒有黏(即秫或糯)和(非糯)的區別早在《詩經》中已經提到。黍當然也有黏和不黏的類型,黍屬於黏性是《詩經》和甲骨文中就明確的(釀酒),問題不在黏與不黏,而在於不黏者到底是穄或是稷?李時珍只說不黏者為稷,不提穄,驟壹看,給人以區分有理、較之以前的文獻有耳目壹新的印象。所以這壹觀點便成為後人引用的“有力”依據。同樣,李時珍又從植物形態上對黍(包括穄、稷)和粟的區別作了詳細的描述(文長不俱引),[1] 因為他所描述的黍(穄、稷)即相當於P. miliaceum,粟相當於S. italica(參閱表1附圖),所以黍和粟的區別壹清二楚,毫不混淆,這又成為後人引證黍即稷的權威材料。胡先骕的《經濟植物學》正是依據李時珍的論證再加以引伸(詳下)。殊不知稷既然已戴上黍穄的帽子,站在黍穄壹邊,以此作形態上同粟的區分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如把稷放在粟壹邊,粟(稷)同黍穄的區別同樣是毫不混淆的。問題不在黍和粟的區別,問題在於稷到底是粟或是穄?後人引用《本草綱目》時,忽略了這壹點,實際上成為先入為主,以稷為黍,來論證與粟的區別,自以為論證正確。表4中從清代至民國主張以稷為穄的論點。大抵重復沈括、蘇恭、李時珍等人的稷穄同音說,沒有什麽新的發展。

四、 宋以後重申稷是粟的文獻概況

自從蘇恭首先提出稷即穄以後,歷明清至現代附和的很多,已見表4舉例。但是情況並非壹邊倒,重申稷應是粟的文獻也不少,這裏也舉例列表如後(表5)。

表5中徐光啟、陸隴其、崔述、邵晉涵、沈維鐘等人辯稷即是粟非黍的論點是相當明確有力的,但對比表4中的人物,則可以看出除徐光啟外,表5中的人物在學術地位聲望上不及表4中的人物遠甚,表4中的陶弘景、蘇恭、李時珍是本草專家,社會影響大,鄭樵、羅願、王象晉、吳其浚等都是名著流傳的知名人物,而徐光啟又晚於李時珍,《農政全書》問世較遲,其流布也不及《本草綱目》之廣。凡此種種,雖然重申稷是粟的論點甚強,影響卻較微弱,主流仍舊是黍稷(穄)同物異稱。這就是表3現代辭書中為什麽大多數采用以稷為黍的歷史根源。

胡先骕是現代植物學家,胡氏在其《經濟植物學》中把西方對黍的三種類型的學名給以中文的譯名如下:

(1) Panicum milaceum var. effusum稷型

(圓錐果穗之枝向四面開張)

(2) Panicum milaceum var.contractum 黍型

(圓錐果穗向壹面微俯)

(3) Panicum milaceum var.compactum穗黍型

(圓錐果穗緊密而且粗厚)

[這三種類型(或變種)在我國作物栽培學的書籍中分別稱作(1)散穗型(2)側穗型(3)密穗型,較以上譯名為清楚]

胡氏這壹譯名的創擬顯然受李時珍和吳其浚的影響。因為李時珍主張稷即黍,且其對黍和粟的形態描述完全與現代黍、粟的分類學名壹致;而吳其浚在《植物名實圖考》中繪有稷圖,作散穗之黍,繪有黍圖,作側穗之黍,[2] 故胡氏以effusum為稷型,以 Contractum為黍型,對於Compactum則創為“穗黍型”。現代植物學辭書或專著中為什麽都以稷為黍,譯Panicum稷屬,顯然系循胡先骕氏的觀點。

表5 宋以後重申稷為粟的文獻舉例

朝代|作者|著作|主要依據

宋|邢昺|《爾雅》疏|“粢者,稷也。……然則粢也,稷也,粟也,正是壹物。”

元|暢師文|《農桑輯要》|轉引《齊民要術》以稷為粟

元|魯明善|《農桑衣食撮要》|轉引《齊民要術》以稷為粟

明|胡侍|《真珠船》|“余謂稷即粟米不須疑,本草誤也。”(引郭璞文)

明|徐光啟|《農政全書》|“古所謂黍,今亦稱黍,或稱黃米。穄則黍之別種也。今人以音近,誤稱為稷。古所謂稷,通稱為谷,或稱粟。……穄之苗、葉、穗與黍不異,經典初不及穄,然世農書輒以黍穄別稱,故穄者,黍之別種也。”

清|陸隴其|《陸稼書文》黍稷辨

(1) |真定府誌:“今俗所謂小米者,稷也;所謂黃米者,黍也。”

(2) 以生命力為黍是“相沿之訛,非壹日矣。”

清|崔述|《稷穄辨》

(1) |引《國語·魯語》韋昭註:“莠草似稷而無實。”“今莠草正似谷,絕不似黍。”

(2) 四書有稷無穄

(3) 稷穄音近相誤

(4) 引《陸稼書文》

清|陳夢雷|《古今圖集成》草木典

|稷部及粟部繪有稷、粟圖,相當於是S. italica,黍部繪有黍圖,同現今年P. miliaceum(但文獻摘錄上混淆不清)

清|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引爭就篇·顏師古註:“稷、粟壹種,但二名耳。”

清|邵晉涵|《爾雅正義》

|“前人釋稷多異說。以今驗之,即北方所謂稷米也。《淮南時則訓》“首稼不入”,高誘註:“百谷唯稷先種,故曰首稼……稷,五谷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

清|鈕樹玉|《說文段註訂》|批評《九谷考》的錯誤,同意《爾雅》釋草註及《急就篇》顏師古註

清|徐承慶|《說文解字匡謬》|“今北方呼稷為谷子,其米為小米,猶古人以稷為粟也。”引邵晉涵見解

清|鄒漢勛|《南高平物產記》|“諸家所說,黍穄壹類二種,……本草拾遺謂穄即稷,非。”

清|沈維鐘|《夏小正匯考》|“自唐人誤以穄為稷,於是稷幾為不黏之黍。不知稷即今小米,不黏者稱稷,黏者稱秫,其穗豐茸而俯偃,黍則粟粒如小麥,其穗疏散而舒揚。”

民國|高潤生|《爾雅谷名考》|“稷,壹名粢……即今之谷子也。或以為麥,或以為黍,或以為*[原字麻下加黍],或以為高粱,皆非是。”該書有正確而詳盡的論證。

五、 建國以來黍稷問題的動向

建國以來,農史學界對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黍稷分歧,希望加以澄清,陸續有人撰文討論這個問題。如同歷史上分歧壹樣,有人主張稷即穄(黍),另有人重申稷是粟。還有壹些學者並不討論黍稷問題,但在他們的文章中涉及黍和稷時,有作者自己的觀點。辯論的雙方,所提出的論點較歷史上各有發展,有的甚為詳備,現將這些動向舉例列在表6。

表6 建國以來黍稷問題的動向[3]

作者|著作|主要論點

齊思和|《毛詩谷名考》(《中國史探索》1981)

(1) |以稷為穄,始於唐蘇恭;(2)稷訛為穄,由於音近;(3)稷可能是周人圖騰;(4)考古出土中有粟;(5)程瑤田以稷為高粱有十大錯誤

鄒樹文|《詩經黍稷辨》(《農史研究集刊》第二冊,1960)

(1) |晉以前稷即粟不誤;(2)陶弘景首提黍稷相似之誤;(3)唐本草造成稷即穄之始誤;(4)指出李時珍的若幹錯誤

段熙仲|《據三禮說黍非稷》(《農史研究集刊》第二冊,1960)

(1) |周禮貴人食黍粱,賤人食稷,可證黍稷非壹物;(2)儀禮中黍稷陳列位置有別,可證黍稷非壹物;(3)禮記所述也可證黍稷非壹物

萬國鼎|《申論稷是谷子》(《中國農報》1962,7期)

(1) |考古發掘以粟為主;(2)春秋、左轉載豫魯壹帶主食為谷子;(3)甲骨文黍、稷字形不同;(4)稷穄在壹些地方音近;(5)李時珍沿唐本草之誤

夏緯瑛|《周禮書中有關農業條文的解釋》

(1) |唐以前未見以稷為穄;(2)唐以後誤以稷為穄觸目皆是

昝維廉|《正視我國古代的五谷》|該文列舉十二點理由指出黍與稷之不同,不應混淆,詳見《農業考古》1982,2期

劉毓瑔|《詩經時代黍稷辨》(《農史研究集刊》第二冊,1960)

(1) |西周,春秋的主糧為黍;戰國為菽粟;秦漢為粟麥;(2)稷粟不是同壹作物,黍稷同是嘉谷

胡錫文|《〈對谷子即稷〉的商榷》(《中國農報》1962,7期)

|(1)穄即粟是魏晉訓詁家引起的混淆;(2)唐以後才得到澄清;(3)李時珍從植物特征明稷傑非同物;(4)谷子(粟)是戰國時才發展起來;(5)詩經“黍稷重穋,禾麻菽麥”可知稷非禾

王毓瑚|《我國自古以來的重要作物》(《農業考古》,1981,1期)|(1)元以前農書有谷子、粟而無稷;(2)以稷為粟是訓詁經生的文字考證,本草醫題以稷為糜子較可靠,(3)周族在陜西以黍起家,原來大約稱黍為稷

表6中摘錄的雙方主要論點比較簡略,有的可能不完整,詳細的還要請查閱全文。表內以稷為黍的論文雖較少,但實際上流行的觀點仍以稷為黍占優勢(已見表3)。需要指出的是表中齊思和、鄒樹文等人的論點是相當詳盡有力地重申了稷當是粟,但他們的論文發表在發行量極少的學術性刊物上,壹般人不能看到,所以歷史上遺留的稷為黍的影響仍占主流。

黍稷問題在國外研究論著中也同樣存在兩種見解,如許倬雲(Cho-yun Hsu)、李惠林(Hui-ling Li)[4] 等以稷為粟,何炳棣( Ping-ti Ho)、W . Watson、C. W. Bishop等趨向於稷為黍。[5] 其根源都來自國內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