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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文言文怎麽說

1. 居然在古文裏的說法

居然 就是古文裏的說法。

表示安然。如: 唐 陳子昂 《夏日暉上人別李參軍序》:“ 江漢浩浩而長流,天地居然而不動。”

表示顯然。如:《三國誌·魏誌·何夔傳》:“顯忠直之賞,明公實之報,則賢不肖之分,居然別矣。”

表示儼然。如:明 劉若愚 《酌中誌·各家經管紀略》:“本政壹斷葷酒,皈依釋氏,居然壹頭陀也。”

表示竟然。如: 唐 裴度 《雪中訝諸公不相訪》詩:“滿空亂雪花相似,何事居然無賞心?”

表示傲慢。如:?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摩揭陀國上》:“而婆羅門居然簡傲,垂帷以對,終不面談。”

2. 用古文怎麽說

“用”字在古文中也是“用”。

用 yòng

釋義:

1、人或物發揮其功能:使~。~心。~兵。~武。

2、可供使用的:~品。~具。

3、進飯食的婉辭:~飯。

4、花費的錢財:費~。~項。~資。

5、物質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需要(多為否定):不~多說。

7、因此:~此。

古文中的“用”:

1、《明史·詹榮傳》

二十二年,以右僉都禦史巡撫甘肅。魯迷貢使留甘州者九十余人,總兵官楊信驅以禦寇,死者十之壹。榮言:“彼以好來,而用之鋒鏑,失遠人心,且示中國弱。”

白話譯文:嘉靖二十二年,(詹榮)以兵部侍郎兼右僉都禦史巡撫甘肅,魯迷國派遣的貢使九十多人滯留在甘州。總兵官楊信驅趕他們與蒙古軍隊作戰,戰死十分之壹。詹榮上疏說:“魯迷國為雙方交好派來使者,我們卻驅趕他們與蒙古兵作戰,這樣做會喪失遠方的人心,況且讓人以為中原國家實力弱小。”

2、《新唐書·張文瓘傳》

績曰:“子無為嫌。若某,冘豫少決,故贈以刀,欲其果於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

白話譯文:李績說:“妳不要疑忌。像屬僚中的某某,做事猶豫缺少決斷,所以我用佩刀贈給他,想使他遇事能果斷:屬僚中的某人行為放縱缺少檢點,所以我用玉帶贈給他,使他遵守各種規章法令。而像妳這般才華,沒有什麽地方不可以施展的,哪還用得著贈送什麽禮物(來警策)呢?”

3、《淮南子·道應訓》

故曰:無細而能薄,在人君用之也。

白話譯文:所以說,沒有地位低微而且能力微薄的人,關鍵在於賢能的君主是如何利用他們。

擴展資料:

相關組詞

1、用品 [ yòng pǐn ]

使用的物品:生活~。辦公~。

2、日用 [ rì yòng ]

日常生活的費用:壹部分錢做~,其余的都儲蓄起來。

3、中用 [ zhōng yòng ]

頂事;有用(多用於否定式):這點事情都辦不好,真不~。

4、用力 [ yòng lì ]

用力氣;使勁:~喊叫。~把門推開。

5、不用 [ bù yòng ]

表示事實上沒有必要:~介紹了,我們認識。大家都是自己人,~客氣。

3. “句子”用文言文怎麽說

翻譯 王子猷、王子敬都病重了,子敬先去世了。

王子猷問手下的人說:“為什麽總聽不到(子敬的)消息?這(壹定)是他已經了。”說話時臉上看不出壹點悲傷的樣子。

就要來轎子去奔喪,壹路上都沒有哭。 子敬向來喜歡彈琴,(子猷)壹直走進去坐在靈床上,拿過子敬的琴來彈,弦的聲音已經不協調了,(子猷)把琴扔在地上說:“子敬啊子敬,妳的人和琴都了!”於是痛哭了很久,幾乎要昏過去。

過了壹個多月,(子猷)也去世了。 ~~~~~~~~~~~~ 出處《晉書·王徽之傳》:“獻之卒,徽之……取獻之琴彈之,久而不調,嘆曰:‘嗚呼子敬,人琴俱亡!” 釋義:子猷:王徽之 字子猷,王羲之的兒子 子敬:王獻之 字子敬 王羲之的兒子 亡:去,不存在。

都:總,竟。了(liǎo):完全。

輿(yú):轎子。調:協調。

“人琴俱亡”,表示看到遺物、悼念者的悲痛心情。 典故: 王徽之是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兒子,曾擔任大司馬桓溫的參軍(將軍府參謀)。

他性格奔放超脫、不受約束,常蓬松著頭發,衣帶也不系好,就隨隨便便地上街尋友,出門訪客。閑散成性的王徽之對自己所擔任的職務,也不常過問。

他做過車騎將軍桓沖的騎兵參軍,壹次桓沖問他:“妳在管哪方面的事啊?”他含含糊糊回道:“大概是管馬吧。”桓沖又問:“管多少馬呢?”他回道:“我不懂馬,是個外行,管它有多少哩!”桓沖再問:“近來,馬掉可多?”他幹脆說:“活馬我尚且弄不清,哪裏還弄得清馬!”王徽之有個弟弟叫王獻之,字子敬,也是東晉的大書法家,與父親王羲之齊名,並稱“二王”。

徽之、獻之兄弟倆感情非常好,年輕時同住在壹個房間裏。平時,做哥哥的很佩服自己的弟弟。

有壹天,家裏失火。徽之嚇得連鞋也來不及穿,慌忙逃走;獻之卻神色不變,泰然地被仆人扶出。

壹天半夜,他們家裏鉆進來壹個小偷,打算把凡能拿走的東西都偷走。王獻之發覺後,就慢吞吞地說:“偷兒,那青氈是我家祖傳舊物,就把它留下來吧。”

小偷壹聽,驚慌地逃跑了。他們兄弟倆常在晚上壹起讀書,邊讀邊議,興致很高。

有壹晚,兩人壹起讀《高士傳贊》,獻之忽然拍案叫起來:“好!井丹這個人的品行真高潔啊!”井丹是東漢人,精通學問,不媚權貴,所以獻之贊賞他。徽之聽了就笑著說:“井丹還沒有長卿那樣傲世呢!”長卿就是漢代的司馬相如,他曾沖破封建禮教的束縛,和跟他私奔的才女卓文君結合,這在當時社會裏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徽之說他傲世。

後來,王徽之任黃門侍郎(皇帝身旁的侍從官),因不習慣宮廷那壹套十分拘束的生活,就辭職回家。說也巧,他回家沒多久,居然和王獻之同時生起病來,而且兩人的病都不輕。

當時有個術士(看相占蔔為業的人)說:“人的壽命快終結時,如果有活人願意代替他,把自己的余年給他,那麽將的人就可活下來。”徽之忙說:“我的才德不如弟弟,就讓我把余年給他,我先好了。”

術士搖搖頭:“代人去,必需自己壽命較長才行。現在妳能活的時日也不多了,怎麽能代替他呢?”沒多久,獻之去世。

徽之在辦喪事時居然壹聲不哭,只是呆呆地坐著。他把獻之生前用的琴取過來,想彈個曲子。

但調了半天弦,卻總是調不好。他再也沒心思調下去了,就把琴壹摔,悲痛地說:“子敬,子敬,人琴俱亡。”

意思是說:“子敬啊子敬,妳是人和琴同時都失去了啊!” 王徽之因極度悲傷,沒多久病情轉重,過了壹個多月也了。後來,人們就用“人琴俱亡”,表示看到遺物、悼念者的悲痛心情。

4. “竟”字的文言解釋

◎ 竟 jìng

〈動〉

(1) (會意。從音,從人。本義:奏樂完畢)

(2) 同本義 [(perform on a musical instrument) end;finish]

竟,樂曲盡為竟。——《說文》

凡樂成則告備。——《周禮》。漢· 鄭玄註:“成,謂所奏壹竟。”

(3) 泛指結束,完畢[finish;plete]

竟,終也。——《玉篇》

竟,窮也。——《廣雅》

譖始竟背。——《詩·大雅·瞻昂》。箋:“猶終也。”

振於無竟。——《莊子·齊物論》

秦王竟酒。——《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語竟。——唐· 李朝威《柳毅傳》

不能竟書而欲擱筆。——清· 林覺民《與妻書》

(4) 又如:竟學(學完,學到底);未竟之業;事竟

(5) 追究 [investigate]

此縣官重太後,故不竟也。——《漢書》

◎ 竟 jìng

〈名〉

“竟”假借為“境”,邊境,國境 [border]。如:竟界(邊緣;邊界);竟尉(古代邊境武官)

◎ 竟 jìng

〈副〉

(1) 終於;到底[in the end;eventually]

平原君 竟與 毛遂偕。——《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竟怒不救楚。——《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竟無語凝噎。——宋· 柳永《雨霖鈴》

婿竟不調。——明· 崔銑《洹詞·記王忠肅公翺三事》

(2) 竟然;倒。含出乎意料之意 [actually;unexpectedly]

竟殺蛟而出。——《世說新語·自新》

(3) 又如:竟爾(竟自。竟然);竟是(還是,畢竟是);竟不然(何不,倒不如)

(4) 徑,壹直,直接 [throughout;whole]。如:竟直(簡直;竟然);竟已(終止);竟此(就到這裏,到此為止)

◎ 竟 jìng

〈形〉

(1) 全部;完全;整個 [whole]

恩施下竟同學。——《漢書·王莽傳》。註:“周徧也。”

君竟日不出門。——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竟三夜罷。——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竟以宗廟社稷。——清· 周容《芋老人傳》

竟成痼疾。——清· 方苞《獄中雜記》

竟行之。

(2) 又如:竟天(滿天);竟天價(滿天地);竟體(全身);竟夕(整夜,整個晚上);竟世(終生;壹輩子)

5. 古文 “她”怎麽說

古文 “她”不直接用“她”表示,常用“彼”“其”“厥”“之”等字指代,它們既可以用來指人,又可以用來代事,其用法更為靈活,通常譯為“他”“她”“他的”“他們”“他們的”等。

先秦時期還沒有明確的第三人稱代詞,“厥”“其”“之”三個都有指示代詞功能,還沒有完全從指示代詞當中分化出來。

在這三個詞當中,“厥”和“其”是古今關系,在西周金文和時代較早的《尚書》《詩經》裏“厥”用得較多,春秋以後逐漸被“其”所代替。

到漢魏以後,“其”才可以作主語和賓語。“之”只作賓語。魏晉以後出現“渠”和“伊”。“渠”當是“其”字在當時的方言音變。

到近代劉半農首先使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稱女性,“她”字逐漸成為現代漢語裏常用的壹個人稱代詞。

擴展資料:

“她”——我國古代已有這個字,讀作jiě。只是到了20世紀20年代女權運動的興起,才出現了tā這個音。當時這個”她“字屬於生僻字。

近代以前,中國本無區分男、女和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傳統。在古文裏,作賓語的第三人稱用“之”字表示。後來白話文興起,用“他”字做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男性,也可以代女性及壹切事物。

“五四運動”前後,有的文學作品用“伊”字來指女性,如魯迅早期作品。1918年,我國新文化運動初期作家和語言學家劉半農在北大任教時,第壹個提出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稱女性,很快得到人民群眾的承認、稱贊,並被廣泛使用,各種字典也都收錄了這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