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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 在文言文中的壹詞多義

“乃”字在上古主要寫第二人稱代詞或副詞;又由副詞“乃”虛化為連詞、語氣詞等。

乃,象形字。所像不明。有說為奶頭形者,《說文》解作“象氣之出難”。“乃”字自殷商至戰國晚期寫法壹貫,基本未變。只是籀文繁作三乃重加,六國古文折而又折。

從秦代起,“乃”字收筆處向左橫向漸長,而且略欲上翹,頂橫左端形成壹向下短斜筆,漢代把這壹斜筆順勢拉長成撇,而右側欲上翹的收筆漸成緩慢提勾,奠定了楷書形式。

“乃”字在上古主要寫第二人稱代詞或副詞。西周克罍:“隹(唯)乃明乃心。”(妳要讓妳的心地光明)句中兩個“乃”都是人稱代詞,前者作主語,後者作定語。西周駒父?:“我乃至於淮。”(我就到達淮水)句中“乃”是副詞。由副詞“乃”虛化為連詞、語氣詞。

康熙字典

古文:?、?、?、?。

《唐韻》奴亥切。《集韻》《韻會》《正韻》囊亥切。?柰上聲。語辭。《莊子·逍遙遊》:而後乃今培風。

又承上起下之辭。《爾雅·序疏》:若乃者,因上起下語。

又繼事之辭。《書·堯典》:乃命羲和。

又辭之難也。《公羊傳·宣八年》:而者何,難也。乃者何,難也。曷為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

又辭之緩也。《周禮·秋官·小司?》:乃致事。註:乃,緩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