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沒有像很多翻譯人士那樣,沖著劇情簡介中“展示國內嚴苛的翻譯專業訓練”這幾個字而去看劇。偶像劇嘛,所有的職業背景都只能是個背景,內在核心肯定還是愛情呀。李碧華說,好看的小說壹般都能用八個字概括,“癡男怨女,悲歡離合”。
所以我很清楚自己是去看黃Sir和冪冪的愛情的。不過呢,還是不可避免地關註劇裏出現的所有與翻譯和法語有關的情節。畢竟,對於法語系學生而言,曾經花了四年學的法語,早已成為生命中因久處而不敢厭的存在。就像曾經愛過四年的戀人壹樣,即便分開,也會懷念。
看完19集後意猶未盡,於是十七想寫這篇文,用壹個曾經學過四年法語的人的眼光,吐槽《翻譯官》的7個小情節。或許吹毛求疵,我是為紀念,妳全當消遣。
1
首先是劇的名字,《翻譯官》。
所有學語言的人,肯定都對厲害的翻譯心懷崇拜。但是,我好像從來沒聽說過“翻譯官”這個詞。再厲害的翻譯,好像也不能被稱作“官”吧。壹般會議中,翻譯的名簽上會寫著“譯員”字樣,也從沒見寫“翻譯官”的。
很多學語言的人,夢想成為外交官,但真沒有聽說過夢想成為翻譯官的。
記得當年老師舉例子,會說外交部某某高翻如何如何。對於立誌當翻譯的學生來說,“外交部高翻”可以說是其最高職業理想。不知道這個“外交部高翻”,是不是對應劇中的“翻譯官”呢?
2
劇中過分強調翻譯的重要性。
我記得當年上學的時候,老師專門給我們講過翻譯的著裝禮儀等要求。作為壹個翻譯必須遵守的壹點是:盡最大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比如在壹場會議中,翻譯要壹直站或者坐在領導身後,盡量不要進入鏡頭。在任何壹場會議或者活動中,翻譯都絕不能成為主角。
而在劇中,翻譯也真是過於搶鏡,甚至有被神化的感覺。幾次活動中,我總感覺黃軒才是活動的主角,而事實上他只是個翻譯。
3
如果說讓翻譯“搶鏡”是劇情所需,那感覺還可以理解。但是,導演總該註意下翻譯的著裝問題。
如上文所說,翻譯應盡最大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這也就限定其著裝,必須得體而不紮眼。壹般來講,翻譯都身材較為嬌小。女性壹般是齊耳短發,穿平底或者低跟鞋,著深色職業裝。
可是劇中,楊冪幾次活動都穿很有設計感的裙裝,踩著大概有十厘米的高跟鞋。實在是不像壹個翻譯員。
4
壹般而言,壹次會議至少有兩名同傳。同傳坐在“匣子”裏,兩人搭檔為壹場會議翻譯。在翻譯的過程中,如果有壹方出現問題,搭檔會及時救場。
劇中,黃軒和同事有壹次搭檔同傳翻譯。同事聽到壹句濟慈的詩,沒能及時翻譯出來。這時,黃軒便在紙上行雲流水般地寫出了這句英文詩,然後遞給搭檔。
可是,同傳翻譯對速度的要求應該是很高的。壹般如果壹方出現問題,另壹方會馬上進行翻譯,應該沒有時間再把句子寫在紙上,再遞給同伴。這樣會浪費掉太多時間。
當然,導演可能是設計這個情節顯示黃軒的帥。恩,其實我也被帥到了。雖然覺得這動作帥地實在不切實際。
5
劇中第壹集,黃軒和楊冪第壹次見面時。黃軒苛責楊冪把人類學翻譯成了社會學。楊冪為自己辯解的理由是,人類學這個詞太難了,要大三才學到,大二的她不會。而黃軒則說,這個詞明明是大壹課本上的詞。
後來楊冪去查課本,發現人類學這個詞還真是大壹課本上的詞,不過是延伸詞匯。
那麽,她拿的課本是什麽呢?
是《走遍法國》。而且還是《走遍法國》的第二冊。
我想說,國內高校的法語系,似乎還沒有哪壹家直接把《走遍法國》當課本的。這只是壹個課外學習教材。有壹段時間,外教曾把這套書當作視聽教材用,但這套書肯定不是課本呀。
況且,劇中說《走遍法國2》是大壹的教材。我只能說,以我大壹時的水平,就算學也只能學到《走遍法國1》。
6
還有壹個小吐槽,是關於字典。
我們上學時用的字典是拉魯斯。因為用了太久,翻了太多遍,我總覺得自己對這本字典有挺深的感情。而我知道這本詞典,其實是在高中時。那時我還沒有學習法語,只是壹個想報考法語專業的高三學生。有壹次,我在雜誌上看到壹篇高考經驗分享文。那篇文的作者經過努力,考取了南開大學法語系。
那篇文中有壹句話我壹直記得,大意是這樣:現在每天可以壹手提著暖手壺,壹手抱著拉魯斯走過開滿薔薇花的校園,字典很沈但很開心。
大概從那個時候起,我知道了法語系學生用的字典是拉魯斯,也開始向往可以抱著拉魯斯走過校園的日子。後來,我的那本拉魯斯,也確實陪我走過的四年時光。
可是!在劇中,黃軒有好幾次讓楊冪背字典,然而出現的字典都不是拉魯斯!啊,只想說,道具老師為什麽就不能滿足壹下我的拉魯斯情懷呢。畢竟,國內大部分高校,其使用的字典都是拉魯斯呀。
7
最後,我其實很不明白,《翻譯官》作為壹個講法語的劇,為什麽不把國外場景設在法國呢?就目前的19集來看,國外場景幾乎都是在瑞士。
比如主角兩人第壹次遇見就是在蘇黎世大學。可是嚴格來說,蘇黎世大學應該是屬於瑞士的德語區吧。
其實,很多如我壹樣沖著法語來看這部劇的人,還是真的想在劇中看壹眼鐵塔和塞納河的呀。真的不想只看到瑞士呀。
寫完這篇小文,我突然想到自己去年看《翻譯官》的書的時候。
大概就是去年這個時候,我在等人時看完了那本《翻譯官》。那天很熱,我去壹個人家裏,可他不在家。於是我坐在他家門口看之前放在手機裏的《翻譯官》。
初夏的傍晚,我坐在水泥地上,靠著壹扇鎖著的門。時光變得很慢,我壹頁頁翻著這個俗套又愛情癡怨的故事,看故事裏的人經歷著悲歡離合。我等了那人三個小時,看完了壹整本《翻譯官》。
而今再想起,只覺得那三個小時的時光,不管是否美好,都回不去了啊。回不去的,還有曾經四年學法語的日子。
我可能再也不會花三個小時,毫無怨言地坐在壹個人家門口等他回來。我也回不到大學的日子,會花四年的時光從早到晚背單詞背課文了。
可是因為愛過,所以總會懷念。就像我看到《翻譯官》時,總會想到曾經學法語的日子,會忍不住,想吐個槽。
恩,其實是還算可以的偶像劇。只是裏面的職場和愛情,可遠觀,不可深思焉。
鹿十七:推薦作者。本科學的法語,碩士又讀了傳播學。目前遊走在北京城裏。平生最大誌向,是用手中之筆,溫暖世態炎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