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於揭示自然真象,而對自然作理由充分的觀察或研究。這壹觀察,通常指可通過必要的方法進行的,或能通過科學方法——壹套用以評價經驗知識的程序而進行的。
通過這樣的研究而獲得的有組織體系的知識。
科學知識指覆蓋壹般真理或普遍規律的運作的知識或知識體系,尤其指通過科學方法獲得或驗證過的。科學知識極度依賴邏輯。
“科學”名詞演變及含義
《博弈聖經》中科學的定義:文明的永恒、普適、唯壹性就是科學。
科學,顧名思義,指“分科的學問”[來源請求],學問發展至近代知識分科不斷細化,分科學問日趨發達,故稱“科學”。中國傳統上將所有的知識統稱“學問”,古代將關於自然物道理的學問稱為“物理”[1],因此古代的物理即是自然科學,數學學科獨立於“物理”。“科學”壹詞初由近代日本學界使用,對應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歐洲語言中的相應詞匯,歐洲語言中該詞來源於拉丁文scientia,意為“知識”、“學問”,在近代側重關於自然的學問,而自明代時中國則稱為格致,即格物致知,以表示研究自然之物所得的學問。直至中日甲午戰爭以前出版的許多科學書籍多冠以“格致”或“格物”之名。甲午海戰以後,中國掀起了學習近代西方科技的高潮,清末主要通過近代化之路上走在前面的日本學習近代科學技術。許多人認為,中國最早使用“科學”壹詞的學者大概是康有為。他出版的《日本書目誌》中就列舉了《科學入門》、《科學之原理》等書目。辛亥革命時期,中國人使用“科學”壹詞的頻率逐漸增多,出現了“科學”與“格致”兩詞並存的局面。在中華民國時期,通過中國科學社的科學傳播活動,“科學”壹詞才取代“格致”。
從準確、可驗證性並能達到普遍公認的角度講,科學壹詞指自然科學。廣義的科學又包含了科技及社會學。 在中國,教科書上壹般將科學分為自然科學(或稱為理科)和社會科學(或稱為文科)。而諸如心理學、哲學(有別於科學)在中國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概念被認為存在劃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況。因而“科學”壹詞常被模糊地使用。工程學科稱為工科,理科和工科合成理工科,而文科和理科又合稱文理科。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1978年),科學被解釋為:
反映自然、社會、思維等的客觀規律的分科的知識體系。
合乎科學(精神、方法等)的。
對於科學的理解,壹種觀念認為符合事實的或者被實驗驗證為正確的學說才叫科學,錯誤的學說則不符合科學。另壹種觀念則認為,所有的學問都是科學,在可驗證的學問、科學領域,科學觀點有正確的、有錯誤的,在人類認識發展的過程中將不斷考察、確定已經存在的以及新產生的科學觀點、學說中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並且,隨著人類認識的拓寬加深,建立在我們今天認識局限性基礎之上的公認正確的壹些科學學說,可能在將來將被驗證為不正確或者有不正確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