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筆順:橫、豎、撇、點、橫、豎、撇、捺。
林(拼音:lín)為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甲骨文,古字形從二木。本義為長在壹片土地上的許多樹木或竹子。後比喻聚集在壹起的人或事物。在現代,林也專指國民經濟中的壹個產業部門,即林業。
會意字。“林”字在甲骨文中,以兩個“木”字組成。“木”在甲骨文中像壹株樹,上部是枝下部是根。“林”以兩個“木”並列在壹起,表示成片的樹木。金文的形體完全和甲骨文相同。小篆只是在筆畫上將“木”的枝杈和根杈形狀變成了曲筆。而隸書和楷書則將曲筆又變作小橫和撇捺。
林在《說文解字》中這樣解釋道:“林,平土有叢木曰林。”意思是說平地上叢生的樹木稱之為林,這個含義古今相同。《詩·邶風·擊鼓》中記載有:“於以求之,於林之下。”林即樹木、林木。
因為林是樹木的叢生聚集之地,因此有“叢林”的說法。這種聚集叢生的含義又被用在人或者其他事物身上,只要具有聚集的狀態,便可用此來描述,例如“槍林彈雨”“藝林”“碑林”“竹林”等等。由林木叢生進壹步引申出繁茂的意思,成語“林林總總”就是這個意思。
康熙字典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並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從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於中林。
又山木曰林。《谷梁傳·僖十四年》:林屬於山為麓。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又《爾雅·釋詁》:林,君也。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