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童年,有三件事是我無法忘記的。
首先是養蠶。我奶奶在日本是在我五六歲的時候。我的祖母是壹個慷慨和令人愉快的人。不僅不肯輕易放過,每年還大規模舉辦養蠶。其實我長大後才知道,外婆養蠶並不是為了賺錢,葉桂這些年經常虧本。但她慶幸有晚春的點綴,所以每年都大規模舉辦。讓我高興的是,壹開始蠶落在了地板上。那時候我們三間堂屋裏,滿地都是蠶,有經緯跳板供通行和餵葉。姜和挑了壹擔去地裏摘葉子。我和姐姐們跟著他去吃桑葚。等到蠶鋪在地板上的時候,桑葚已經紫了,甜甜的,比楊梅好吃多了。吃飽後,我們用壹片大葉子做了壹個碗,摘了壹碗桑葚,跟著姜回去了。江餵蠶,我拿跳板玩。經常絆倒摔進地鋪,壓死很多蠶寶寶。奶奶趕緊叫姜來接我,不許我再去。不過這個滿是房子的跳板,和棋盤街壹樣,很低,不怕走。真的很有意思。這真是壹年壹度難得的樂趣!所以盡管我奶奶禁止,我還是每天都去。
蠶上山後,全家默默守護。那時候不允許孩子們吵鬧,我暫時覺得很無聊。可是過了幾天,又要摘繭做絲了,熱鬧的空氣又濃了。照例每年請牛橋頭七皇後做絲。江每天給采繭、制絲、生火的人買枇杷和軟糕。大家似乎都認為現在是努力和希望的時代,應該享受這種零食,粗魯地吃。我還每天吃很多枇杷和軟糕,這是另壹種享受。
屌絲休息的時候,七皇後拿著水煙,給我看她左手的壹根短小指。她告訴我:做絲綢的時候,千萬不要靠近絲綢車的後面。她的小指小時候不小心被絲軸桿軋掉了。她又說:“小姑娘不能靠近絲車後面,就坐在我旁邊吃枇杷和軟糕。有蠶絲做的蠶蛹,讓媽媽用油煎。真好吃!”但是,我從來不吃蠶蛹,這大概是我爸爸和姐姐們不吃的原因。我享受的是當時家裏的非凡空氣。八仙日常固定的廳窗、板凳、椅子,都是並排豎立,變成了不常見的絲車、牌匾、壇子,可以露天連續吃零食。
帛做好之後,姜唱了壹首《明年吃枇杷蠶》,裝好帛車,恢復了所有的陳設。我感到壹種疲憊的孤獨。然而,這種轉變是新奇而有趣的。
現在我回憶起這裏的事情,總是讓我著迷!祖母、姜、、七皇後和姐妹們都像是童話中的人物。而且在我看來,當時他們這部劇的主角就是我。多麽甜蜜的回憶啊!只是這部劇的主題,現在我覺得不好:養蠶吐絲本來是幸福的生活,卻是成千上萬生靈的殺戮!所謂養蠶,就是養犯人;所謂屌絲就是烙印!原來當時這種歡樂和幸福的背景是生物的殘忍!早知道這樣,我就決定不吃他們的桑葚,枇杷,軟糕了。最近看《西青隨筆》,看到兩句不朽的詩句:“藕絲衫嫩,卻對不起辛苦。”安德魯還發明了織藕絲的絲車,饒了天下春蠶的命!
我奶奶在我七歲的時候就去世了,家裏也不再養蠶了。很快父親和姐妹相繼去世,家財衰敗,幸福的童年就這樣過去了。所以這段回憶,壹方面讓我永遠著迷,壹方面也讓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我忘不了的事是父親的中秋節,賞月快樂的中心在於吃螃蟹。
家父得了評審團之後,科舉就廢了。他在家無事可做,每天吃著酒,看著書。他不想吃羊肉、牛肉和豬肉,而喜歡吃魚和蝦。對於螃蟹,我特別開心。從7月到8月壹直到冬天,父親養成了壹個習慣,吃壹只螃蟹和壹碗在隔壁豆腐店裏買的水煮豆腐幹。他晚上喝酒總是在黃昏時分。八仙桌上的壹盞洋油燈,壹個紫砂酒壺,壹個蓋著熱豆腐幹的碗,壹個水煙袋,壹本書,壹只坐在桌角的老貓,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裏,至今仍能清晰地看到。我看著,有時候他會給我壹個蟹腳或者半塊豆腐幹。不過,我喜歡蟹腳。螃蟹味道真的很好。我們五六個姐妹兄弟都喜歡吃,這也是父親喜歡吃的原因。只有我媽相反,喜歡吃肉,卻不喜歡吃螃蟹。吃飯的時候,她經常被螃蟹刺傷,手指流血,也不幹凈。我父親經常說她是個俗人。父親說:吃螃蟹是高雅的,妳得是個行家才懂怎麽吃。先把蟹腳弄斷,再打開蟹鬥...腳上拳頭裏(也就是關節)的肉怎麽吃幹凈,肚臍裏的肉怎麽挑出來...爪子可以用作針來采摘肉...螃蟹上的骨頭可以拼成壹只很好的蝴蝶...父親真的是吃螃蟹的專家,吃的很幹凈。於是陳媽媽說:“師傅吃的蟹殼真的是蟹殼。”
螃蟹的儲藏在天井角落的罐子裏。我總是留著五六個。
在七夕節、七月三十日、中秋節、重陽的季節和氣候上,缸裏的螃蟹會吃得滿滿的。那時候我們都會有吃的,每個人都要吃壹個大的,或者壹個半。尤其是在中秋節,我更感興趣。傍晚時分,把桌子搬到隔壁的白地裏,在月光下吃飯。更深更靜,明月下只有我們壹家,剛好形成壹張桌子。此外,只有壹個仆人,虹影,坐在它旁邊。有說有笑,看著月亮,他們——爸爸和姐姐們——直到月亮落下,而我在半路睡著,離不開爸爸和姐姐們。
這原本是為了父親愛吃螃蟹,以吃螃蟹為中心而舉辦的。所以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節,蟹季的月夜也是無緣無故的舉辦幾次。但又不是什麽美好的節日,所以我們吃的少,有時候也分壹份。我們都以父親為榜樣。我們非常小心地剝肉。我們不馬上吃,而是把它積累在壹個蟹桶裏。剝皮後我們放壹點姜醋拌著做下飯的菜,其他就沒什麽了。因為我爸爸吃蔬菜很省,而且他說螃蟹很好吃。螃蟹和其他菜混著吃,沒意思。我們也向他學習。吃了兩碗飯,可以得到父親的表揚,可以白吃更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鼓勵節約。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半個蟹腿要吃兩頓大餐,真的太好吃了!自從父親去世後,我就沒嘗過這種好味道了。現在,我自己已經是壹個父親了,我是壹個素食主義者。當然,我再也不會嘗這個了。唉!快樂的童年,我是多麽著迷!
但是,這部劇的主題依然是生物的殺戮!那時候我們家幸福的背景是殺戮。我曾經是《殺戮者》的壹部分來娛樂我的父親。吸血是普通人幾千年來的習慣。但是,殺死生物,尤其是殺死生物來養活自己,加快食欲,尋求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也是不應該做的。有學者贊美吃螃蟹,如“右手持爪,左手持杯”,“秋深蟹肥”。作者和讀者都囿於他們的習慣,佩服他們的優雅。用爪殺蟹,肥時殺心,有什麽美,值得詩中贊美?
所以這段回憶,壹方面讓我永遠著迷,壹方面也讓我永遠懺悔。
三
我忘不了的第三件事是我和隔壁豆腐店的王的友誼,而這友誼的中心就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的時候。隔壁豆腐店的王匡是我當時小夥伴中的大哥。他是獨生子,他的媽媽、奶奶和叔叔都很愛他。他給了他很多錢和玩具,讓他每天在外面玩。他家住在我家隔壁。我家的人每天去趕集,都要路過他家豆腐店門口,兩家的人沒日沒夜的見面。
孩子們也是不分晝夜的見面,互動。另外他家好像和我家鄰居交情很深,所以他家對我家特別好。他奶奶經常給我爸爸豆腐幹和豆腐衣喝。同時,在我的小朋友中,王耀對我特別好。他比我年長,強壯,富有。我們壹起玩的時候,他總是指導我,照顧我,就像哥哥對弟弟壹樣。有時我們在我染坊的沙發上談笑風生,有時我們壹起出去。他奶奶每次看到我們在壹起玩,總是告訴她要好好照顧我,不要互相罵。聽說他家好像遇到了麻煩,父親幫了他們,他家大人就叫王照顧我。
起初我不知道如何釣魚,但王耀教了我。他讓他叔叔買兩雙釣魚竿,壹雙給我,壹雙自己用。他去米桶裏抓了很多米蟲,蘸了壹罐水,領著我去木場的橋上釣魚。他教我先抓住壹條米蟲魚,然後把魚鉤穿過蟲尾巴鉤到頭上。然後放下水。他補充說:“如果漂珠動了,妳應該馬上拉它,然後魚鉤拉著魚的下巴,魚就逃不掉了。”我按照他教我的做了,果然第壹天就釣了十幾條白條,但是他幫我拉魚竿。
第二天,他手裏拿了半罐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在路上,他對我說,“不壹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喜歡吃蒼蠅!”這壹天,我們抓了壹小桶各種各樣的魚。回家後,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說不要了。我媽媽讓虹影把它煎了,然後給我做晚飯。
從那時起,我就喜歡釣魚。妳不用和王壹起去,妳自己去釣魚,妳學著挖蚯蚓釣魚。而且釣上來的魚不僅夠吃飯,還夠店裏的人或者貓吃。我記得我這個時候對釣魚的熱情,不僅僅是因為對遊戲的渴望,還有壹些功利的興趣。有三四個夏天,我熱衷於釣魚,給媽媽省了不少買菜的錢。
後來長大了,去了外地讀書,再也沒有時間去釣魚了。但是我經常在書上看到對釣魚的贊美,比如“壹個老人在冰冷的河面上釣魚——雪”“用羊皮釣魚”“用柴火釣魚”,我才知道釣魚本來是壹件很高雅的事情。後來才知道,有壹個很美的名字叫“漁鄉”,形容人的故鄉。我被它極大地煽動了,並為此抱怨:我想:“釣魚真優雅,我的家鄉真的是我釣魚的地方,懷孕真的是我的家鄉。”
但是現在想想,很不幸,這個主題也是生物的殺戮!王對我的照顧就是教我捕殺和蒼蠅,這樣就可以誘捕和捕殺很多魚。所謂“披著羊皮釣魚”,其實是魚披著羊皮的陷阱和殺手鐧;所謂“漁場”,其實就是我小時候魚被謀殺的地方。想起來應該是心寒。什麽是優雅和愛?
“殺”,無論殺什麽,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吃的暈乎乎的,腥乎乎的,都是障眼法。看到壹頭豬被宰,壹筷子肉絲都咽不下。
五卅殺人事件足以激起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卻能助人為樂。同是生物的人和蠶、蟹、魚的生命值有什麽區別?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暫,但我只能懷念這三樣東西。可惜,殺人為樂讓我永遠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