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光中與真神相交 約壹1:5--2:2
二、在光中生命的成長 約壹2:3--14
三、在光中屬靈的分辨 約壹2:15--29
本書圍繞“與神相交”,這個主題講到神是真道、神是真光、神是真愛、神是真理四個方面。因為性情相近才能相交,所以壹切屬靈的相交都是建立在對主耶穌基督屬性的認知上,生命上。
我們既然因信成為神的兒女,神又是我們的天父,就必須與天父有密切的相交,這樣才能使我們的靈命不斷長進,更加豐盛。
約翰福音與約翰壹書為姊妹篇:
約翰福音論:得生命、接受耶穌基督
約翰壹書論:得豐盛生命、經歷耶穌基督
在光中與真神相交
約壹 1:5--2:2
本段主旨—是要檢測每個信徒是否行在光明之中。
本段指出信徒不能稱為光明之子,又繼續活在罪中,過不道德的生活。
本段以五個“若”講明了光明之神相交所受的攔阻和重要的原則。也借此指出了假教師的三項錯誤論點:首先是犯罪不影響與神相交1/6,其次是不承認自己有罪性1/8,
還有是不承認自己有罪行1/10
所以要想與光明之神有正確的,更好的相交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壹、在光中省罪:5--6
1、使徒的焦急 5 神就是光,光指神的屬性。
? 約壹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妳們的信息。
1)光的特質:
(1)賜人恩惠:雅1: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2)是給人引導:約1:9那光是真光,照亮壹切生在世上的人。
2)光的特性:
(1)顯明黑暗:弗5: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壹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如:誠實顯明詭詐,謙卑顯明驕傲。
(2)排除黑暗:約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黑暗 — 在新約有多個所指,
其壹指滅亡人性弗5:8從前妳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西1:13、彼前2:9
其二指無知人生 約12: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妳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妳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其三指罪惡人生 羅13:12、
約3: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信徒的省察:6 林後6:14--18 基督徒不能壹邊與神相交,壹面常常犯罪。
約壹1:6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首先這是說謊:
2)其次這是悖逆:基督徒既然與神相交,就必須離開黑暗。
(1)脫離黑暗的信仰帖前1:9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報明我們是怎樣進到妳們那裏,妳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 神,要服侍那又真又活的 神,徒26:18
(2)脫離黑暗的言行弗4:25所以妳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3)脫離黑暗的心思弗4:17所以我說,且在主裏確實地說,妳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
二、在光中知罪7--8
在光中行 — 是指行在神真理的光中 詩119:105妳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神生命的光中詩56:13因為妳救我的命脫離死亡。妳豈不是救護我的腳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 神面前嗎?神榮耀的光中詩89:15知道向妳歡呼的,那民是有福的,耶和華啊,他們在妳臉上的光裏行走。
約壹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壹切的罪。
1、知罪的益處 7
(1)彼此相交 (2)寶血洗罪,看見自己的虧欠。(3)真理在心
2、悖逆的表現 8
約壹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1)是自欺:法利賽人與稅吏
2)是無知:
三、在光中認罪 9--10
箴28:13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1、承認罪的價值 9
約壹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壹切的不義;
1)認罪的好處:這裏的認罪跟救恩無關,乃是讓我們除掉天良的虧欠,使良心如釋重負,使心靈重獲自由,可以與神有更深的相交。
2)認罪的態度:“ 若” 是個人的抉擇,也是赦罪的前提,這需要謙卑和誠心,真正的認罪包括真誠承認罪,承諾離棄罪,靠神得勝罪。
3)認罪的根據:
(1)神的信實使我們認罪有了保障 耶31:34 提後2:13
(2)神的公義使我們認罪有了根據。
4)認罪的結果:赦免與洗凈,免去憤怒,能夠親近神。
這裏的赦免不是關乎得救,乃是關乎相交。
2、否認罪的愚昧:10 林後4: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這裏體現了假教師的愚昧。
約壹1: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1)顯出他們是悖逆:這裏體現了假教師的悖逆,從前自己是說謊的?
6節現在是以神為說謊的 10節
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人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
(1) 不但是否定神的誠實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2) 並且是否定主的救贖 提前1: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3)更是否定己的不義傳7:20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2)顯出他們的無知:
從前是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現在是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約1:1 如果否定神的道,就沒有辦法看到自己的罪了,因神的道乃象鏡子。
四、在光中赦罪 2:1--2
約壹2: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妳們,是要叫妳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壹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1、赦罪的目的:1上 不是叫我們犯罪。
因在當時有人誤解赦罪的意義,神的恩典不是繼續叫我們犯罪。所以離罪是救恩的本意,是相交的基礎。太1:21
1)約翰多次警告(約壹2/1、3/6、9、5:18)
2)主也曾對38年的癱子和行淫的婦人說:
2、赦罪的根據 1下
1)主是中保:“在父那裏我們有壹位中保”中保:是基督徒的,不是所有人的。
2)主是義者:“那義者”指主聖潔、公義與無罪的特性。
3)主是耶穌:救主之意,指人性。太1:21
4)主是基督:是受膏者之意,三種身份。祭司、先知和君王
3、赦罪的結果:2:2主是祭司又是祭物
約壹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1)挽回的意義:挽回祭,就是贖罪祭
(1)與神和好 (2)蒙神赦免 (3)得神潔凈
2)挽回的原則:羅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1)人的罪 羅1:18 (2)是主的血 (3)是神的愛 賽53:10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3)挽回的對象:提前2: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路2:10、11
徒1:8但聖靈降臨在妳們身上,妳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福音傳到地極是主的使命(太28:16--20)要想把福音傳到地極,不但需要使命感,並且還要合壹的心,只有我們都與神相交,並且與人相交,才會更有果效地傳楊和平的福音。
在光中生命成長
? 約壹2:3--14 信徒的順服
壹、遵守誡命—因神的聖潔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