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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hington Irving為什麽是美國文學之父?

Washington Irving為什麽是美國文學之父?

華盛頓·歐文是美國著名作家,他於1783年4月3日出生在紐約壹個富商家庭。歐文從少年時代起就喜愛閱讀英國作家司各特、拜侖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中學畢業後,他遵從父命在律師事務所學習法律,但他的誌趣卻在文學方面。1802年,19歲的歐文在《早晨紀事報》上發表了幾篇書信體散文,嶄露頭角。後來他因病赴歐洲休養,遊歷了法國、英國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途筆記,為以後的創作積累了豐富的素材。1809年,他的第壹部作品《紐約外史》以“迪德裏希·尼克博克”的筆名出版。這是壹部具有獨特風格的詼諧之作,充分顯露出歐文的幽默才能。《紐約外史》出版後,歐文便成為紐約文壇風靡壹時的人物。在這之前,美國雖然獲得獨立已有三十余年,但在文學方面卻始終未能擺脫英國的束縛,創作出足以代表這個新興資產階級***和國的作品來。歐文運用本國題材寫出的《紐約外史》這部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對於促進美國民族文學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1815年,歐文再度赴英。他遊遍英國的名勝古跡,懷著對英國古老文明的仰慕和對從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向往,寫出了著名的《見聞劄記》和風格類似的《布雷斯勃列奇田莊》。《見聞劄記》是歐文的代表作,包括小說、散文、雜感等32篇,以幽默風趣的筆調和富於幻想的浪漫色彩,描寫了英國和美國古老的風俗習慣以及善良淳樸的舊式人物。這部作品在英國出版後,受到歐美文學界的高度重視,奠定了歐文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1826年,歐文到西班牙搜集了許多有關哥倫布的珍貴資料,遊歷了格拉納達的名勝,並在阿爾罕伯拉宮逗留了將近三個月。這壹切激起了他對研究西班牙歷史的興趣。1929年前後,他寫了三部有關西班牙的著作:《哥倫市傳》、《攻克格拉納達》和《阿爾罕伯拉》。在這些作品中,歐文以講故事的形式,揭露了統治階級的驕奢淫逸,歌頌了摩爾人為追求自由幸福而進行的鬥爭。寫了《阿爾罕伯拉》之後,歐文的創作熱情便衰退了。1832年,他回到了闊別17年的祖國。他的晚年,除了當過幾年美國駐西班牙公使外,絕大部分是在家鄉度過的。1859年11月28日,歐文與世長辭。美國人民為了懷念這位在文學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作家,在紐約下半旗致哀,而歐文的許多優秀作品則被人們傳誦至今,成為珍貴的文學遺產。他本人更被尊為“美國文學之父”。

美國文學之父

Washingtou Irving(華盛頓.歐文)被譽為美國文學之父,代表作 《見聞劄記》(The Sketch Book),其中有兩個故事最著名,分別是《瑞普凡·溫克爾》和 《睡谷傳奇》

誰是美國文化之父?誰是美國文學之父?

沒有文化之父,因為文化是多元的,不是具體哪個方面,而中國也是沒有文化之父

美國文學之父――華盛頓·歐文

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 1783-1859)是美國著名作家,他於1783年4月3日出生在紐約壹個富商家庭。歐文從少年時代起就喜愛閱讀英國作家司各特、拜倫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中學畢業後,他遵從父命在律師事務所學習法律,但他的誌趣卻在文學方面。代表作:《紐約外史》、《見聞劄記》、《布雷斯勃列奇田莊》《哥倫布傳》、《攻克格拉納達》和《阿爾罕伯拉》。

1859年11月28日,歐文與世長辭。美國人民為了懷念這位在文學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作家,在紐約下半旗致哀,而歐文的許多優秀作品則被人們傳誦至今,成為珍貴的文學遺產。他本人更被尊為“美國文學之父”。

美國文學之父是誰?

被稱為“美國文學之父”的是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

1783年,歐文出生在紐約壹個富商家庭;1802年,歐文在《早晨紀事報》上發表了幾篇書信體散文,開始嶄露頭角;1809年,他的第壹部作品《紐約外史》以“迪德裏希·尼克博克”的筆名出版。在這之前,美國在文學方面始終未能擺脫英國的束縛,歐文運用本國題材寫出的《紐約外史》這部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品,對於促進美國民族文學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紐約外史》出版後,歐文成為紐約文壇風靡壹時的人物。

1815年,歐文再度赴英。寫出了著名的《見聞劄記》。《見聞劄記》是歐文的代表作,以幽默風趣的筆調和富於幻想的浪漫色彩,描寫了英國和美國古老的風俗習慣以及善良淳樸的舊式人物。這部作品在英國出版後受到歐美文學界的高度重視,奠定了歐文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

1859年,歐文與世長辭。美國人民為了懷念這位在文學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作家,在紐約下半 旗致哀。歐文的許多優秀作品被人們傳誦至今,成為珍貴的文學遺產。他本人更被尊為“美國文學之父”。

殺死比更鳥 為什麽是美國文學的傑作

《殺死壹只知更鳥》(英語: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譯應為“殺死壹只反舌鳥”,《殺死壹只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發表於1960年的長篇小說,1961年榮獲當年度普利策獎。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世界範圍內售出超過三千萬冊。於1961年改編成電影。此書剛出版便獲得極大成功,並成為美國現代文學的經典。小說的劇情與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對其家人與鄰居的觀察,以及壹起發生在作者10歲時(1936年)故鄉附近的壹起事件。

雖然故事題材涉及種族不平等與 *** 等嚴肅議題,其文風仍溫暖風趣。小說以第壹人稱著成,敘述者的父親阿提克斯·芬奇在書中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師的典範。壹名評論家這樣解釋小說有巨大影響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紀,《殺死壹只知更鳥》大概是美國最廣為閱讀的種族相關書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則塑造了種族正義最不朽的小說形象。”

《殺死壹只知更鳥》是壹部南方哥德小說與教育小說,主題涉及種族歧視與濫判無辜。學者指出哈珀·李著墨於階級、勇氣、同理心,以及美國南部諸州性別角色議題。在英語系國家,《殺死壹只知更鳥》常被納入學校教材中,傳遞寬恕和反偏見的信息。《殺死壹只知更鳥》也因其種族歧視性語言而被列為文學挑戰性書目。

《殺死壹只知更鳥》讓人們看到壹個偉大而勇敢的父親的形象,他是南方小鎮上的壹名律師,這位爸爸的偉大之處不是在於對他的孩子有多麽疼愛,或者給孩子創造了多少物質財富,而是他通過自己的正義的行為給孩子樹立了榜樣。

《殺死壹只知更鳥》被視為美國當代文學的經典作品。雖然這本書已經出版50余載,但它影響了幾代人,經久不衰。

被譽為美國文學之父的是

華盛頓·歐文是19世紀美國最著名的作家,號稱美國文學之父。

喬叟為什麽是英國文學之父?

喬叟所處的時期是文藝復興時期,這是世界文學史上壹個重大的變革期。在此之前的歐洲處於中世紀文學期,主要是宗教文學和世俗文學,基督教文學是主流,這個黑暗時期的英國沒有特別,出名的作家和代表作的,這個時候成績和發展最好的法國和意大利。英國主要就是壹些盎格魯撒克的僧侶所寫的宗教英雄史詩,像《貝奧武甫》。

喬叟用富有生命力的倫敦方言進行創作,也為英國文學語言奠定了基礎。他首創的英雄雙韻體為以後的英國詩人所廣泛采用,因而喬叟被譽為“英國詩歌之父”。

現代美國文學之父是誰?

馬克.吐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