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寫於宋神宗元豐五年春(1082),是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副使的第三個春天。詩人和他的朋友在春天外出,暴風雨突然來臨。朋友們深感尷尬,但詩人並不在意,泰然處之,慢慢地走著。
這個詞通過去野外途中的風雨遭遇,在樸實中表現出深刻的含義,在平凡的地方表現出奇妙,表現出曠達超脫的胸懷,體現了壹種不平凡的人生理想。
全詩賞析:
第壹句“不要聽林中打葉聲”,壹方面使風雨狂,壹方面指出外物不足慮。“為什麽不唱歌慢慢走”是上壹句的延伸。像往常壹樣走在雨中,呼應著小序列“同事都亂七八糟的,我也不覺得孤單”,引出下面的“誰怕”也就是不怕來。徐行和誦經是雙寫;“為什麽不”這個詞有點戲謔,增加了挑戰性。
前兩句是整篇文章的樞紐,後面的文字和感情都由此而生。“竹竿鞋輕於馬”,作詞人竹竿鞋,冒著風雨,從容而行,以“輕於馬”的自我感覺,傳達出壹種輕松、快樂、豪邁的抗擊風暴、微笑面對生活的感覺。
而“壹場煙雨將終生”這句話則更進壹步,將它從眼前的風雨推向整個人生,有力地強化了作者面對人生大起大落,不畏坎坷,走自己的路的超然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