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東坡先生,也許大部分人都不能完整地背出他的壹部作品,但估計沒幾個人沒吃過“東坡肉”和“東坡肘子”。這應該也是唯壹壹道以文人名字命名的菜,讓文人在飯桌上引以為豪。
?東坡先生在杭州的時候做了壹件大事,修了湖堤。後來,為了感謝他,人們把它叫做蘇堤。修堤的時候,杭州人給他送肉送酒。東坡先生批了壹個條子,“酒肉同送”,送給修堤的民工。結果廚師看到紙條上寫著“酒肉同燒”,就把這兩樣東西壹起煮了。沒想到,肉香飄遍了西湖,讓人分分鐘想吃!這就是東坡肉的由來,色香味俱全,酥脆可口,肥而不膩,瘦而不柴。文火少水多酒成了做這道菜的關鍵。
?東坡先生因烏臺詩案被投入開封監獄,隨時斬首。後來出獄,貶黃州。他仍然專註於吃美味的食物。他在《初到黃州》壹詩中寫道:“我笑了壹輩子,因為我的嘴很忙,但我的事業到了老就變得可笑了。全國各地的長江都知道魚的美,竹筍聞起來像竹子……”這其實是他對權貴、惡官、小人永不低頭的告白。這與他出獄後寫的“寫了壹輩子也累了,絕不會丟了名聲,將來還會歸馬,城東不打雛”的心態壹致。
?東坡先生後來被貶到了徽州,當時嶺南還是蠻荒之地。他還是寫出了“壹日三百顆荔枝,不惜做嶺南人”的名句。後來又被流放到儋州,也就是現在的海南島。這是壹種艱苦的生活,但他發現有牡蠣這樣壹種美味的食物。他還告訴他的兒子蘇果不要把消息傳到北方,否則其他人會學我故意犯錯,要求被送到這裏分享我的美食。東坡先生也寫過《惠崇春江夜景》:“竹外桃花三兩,鴨先知暖春江。蘆蒿滿地短葦芽,正是河豚要上的時候。”河豚劇毒,東坡先生還是吃。李元明問東坡河豚味道如何。東坡答道:“值得為之而死!”
?“妳要我死,我不要!如果我不死,我還能張著嘴吃東西。我會繼續寫這個。”我們看這個潛臺詞,就能理解為什麽東坡先生的作品裏有那麽多關於吃喝的文字,他的美食,他的酣暢淋漓,他的酣暢淋漓的快樂。或許我們可以理解,美食的快樂只是壹種表現,反抗的精神才是本質。
?東坡先生可以說是壹生都在犯小人之罪,永無寧日。正直的文人往往有此厄運。
?但他在流浪的生活中,總是找到自己的運氣去吃,估計他的小人真的生氣了。會吃,會吃,有條件吃,善於發現,會吃,才是人生的大樂趣。尤其是在妳的敵人身上,我希望妳痛苦,厭食,上吊,妳依然“美味”。這是壹次奇妙的精神反擊。
?蘇東坡,他以此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