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對象
自然界中的萬物,大至山川河嶽,小至花鳥蟲魚,都可以成為詩人描摹歌詠的對象。他們在細致描摹的同時,寄托自己的感情。——這就產生了詠物類詩歌。
代表作品
唐虞世南《詠蟬》
元王冕《墨梅》(我家洗硯池邊樹,朵朵花開淡墨痕)
明於謙《石灰吟》(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
宋王安石《梅花》 (墻角數枝梅,淩寒獨自開。 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清鄭燮《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巖中)
唐李賀《馬詩》(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鉤)其五
唐賀知章《詠柳》(碧玉妝成壹樹高,萬條垂下綠絲絳)
唐駱賓王 《詠鵝》
唐杜甫《嚴鄭公宅同詠竹》
主要特點
托物言誌或借物抒情
劉熙載在《藝概》中說:“詠物隱然只是詠懷,蓋個中有我也。”
屠隆在《論詩文》中認為:詠物詩“體物肖形,傳神寫意”,“不沾不脫,不即不離”。
如:古詩中虞世南的《詠蟬》、駱賓王的《在獄詠蟬》和李商隱的《蟬》等詠物詩。
又如左河水的《詠棉花》:“不戀虛名列夏花,潔身碧野布雲霞。寒來舍子圖宏誌,飛雪冰冬暖萬家。”短短四句托物言誌特征明顯。
充分運用形象思維
無論是虞世南想表達高潔也好,駱賓王想表達怨情也好,李商隱想表達孤清也好,都不是直說,都是通過對蟬這壹形象的塑造表現出來的,這就不生硬,不直白,能夠讓人有生動的想象。
寫詩,必須註重形象思維,必須寫得鮮活生動,只有這樣,才是文學作品而不是報告也不是論文。
在這個意義上,所有的詩歌都或多或少具有此類特點。
形象思維都是經過理性思維燭照過
想通過壹首詩表現什麽樣的思想內涵,作者是應當明白的。在形式上怎麽才能表達好這樣的思想內涵,用什麽樣的構思和章法安排,這也離不開理性思想。當然,這樣的思維,有些是在潛意識中完成的。
寫詩,不僅要有對詩的感覺,而且要掌握寫作的要領,對所寫內容本身的規律及詩的文本要求,要有熟悉的掌握。只有從理性上理解了,認識了,才能從形象上更好地感覺和表現。
詩都是物情交融的產物
上述三首詩都寫到蟬,也都表達了情。雖然有的是直接表達,有的是曲折表達。
詠物詩,必須有物,沒有物就稱不起詠物詩。但只簡單寫物不行,還要有人的思想情感作其靈魂。沒有深刻的思想內容,寫的物就會蒼白無力。情中有物,物中有情,情物交融了,才是詠物詩應有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