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宋代,這個制度就更嚴格了。如果人們私屠牛,他們會被判入獄。在北宋,如果妳宰殺了別人的牛,妳將被監禁壹年半,如果妳宰殺了自己的牛,妳將被監禁壹年。殺壹頭牛會讓妳多坐壹年牢,這在現在的我們看來是極不科學的。到了南宋,這種刑法越來越嚴厲。殺了別人的牛變成了三年有期徒刑,自己家壹年半有期徒刑。
然而,即使有如此嚴格的法律規定,人們對食物的熱情也擋不住。所以最後很多人公開在大街上賣牛肉,大部分酒店和酒館都賣牛肉。因為牛肉好吃又補,不像羊肉那麽貴。政府不可能把所有人都抓起來判刑,所以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只增加牛肉稅。在政府的默許下,人們吃牛肉更方便了。
至於其他肉類,如羊肉,因為宋太祖喜歡吃羊肉,所以羊肉的價格很高,普通人買不起。由於豬肉價格低廉,加上蘇東坡在後期創造了壹系列吃豬肉的方法,使得原本臭臭的豬肉變得美味可口,為百姓所接受,之後豬肉更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