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了這壹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比方,眼見天才註定做叫化子,
無聊的草包打扮得衣冠楚楚,
純潔的信義不幸而被人背棄,
金冠可恥地戴在行屍的頭上,
處女的貞操遭受暴徒的玷辱,
嚴肅的正義被人非法地詬讓,
壯士被當權的跛子弄成殘缺,
愚蠢擺起博士架子駕馭才能,
藝術被官府統治得結舌鉗口,
淳樸的真誠被人瞎稱為愚笨,
囚徒“善”不得不把統帥“惡”伺候:
厭了這壹切,我要離開人寰,
但,我壹死,我的愛人便孤單。
(梁宗岱譯)
賞析
莎士比亞第66首十四行詩歷來受到人們極大的關註。但關註的原因各不相同。我國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教科書上認為,這是莎士比亞十四行詩集中最好的壹首,因為它批判性最強。這壹觀點也壹直延續到現在,似乎也沒有人對此提出疑義。
其實這首詩的成功之處更在於該詩出色的詩歌藝術品質。從原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該詩在藝術上采用了多種與原詩內容相仿的技藝。我們以下逐壹分析。
壹是頭韻的使用。頭韻(Alliteration)壹般是指“同壹首詩行或不同的詩行中,有兩個以上的詞的詞首輔音、元音或輔音組合相同。”(《世界詩學百科全書》)。這壹用法類似於中國詩歌的“雙聲”。其目的是為了增強詩中的音樂性,使詩句更加具有藝術感染力。
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集中,巧妙地使用了頭韻這壹技藝。如第2行中的beggar burn(註定做叫化子),第3行中的needy nothing(無聊的草包)等,運用詞首輔音相同這壹頭韻技巧,在壹定程度上加強了詩中的音樂性。除了加強音樂性,莎士比亞使用頭韻的目的還起著強調關鍵詞語的作用。開頭的第1行使用了I cry(我……疾呼)這壹頭韻,又在結尾的第14行使用了love alone(愛人便孤單)這壹頭韻。這兩個頭韻都是壹個詞的詞首音與另壹個詞的非詞首重讀音相同。不僅這兩個頭韻技巧相同,而且都是用在關鍵性的詞語上,強烈地表現了作者的心願,起到了震耳發聵的藝術效果。
漢詩中與英詩中的“頭韻”相對應的技巧是“雙聲”和“疊韻”。漢詩中的“雙聲”是指用相臨近的詞的聲母的重復出現。如:“荏苒星霜換,回環節候催。”(白居易)“疊韻”是指相臨近的詞的韻母的重復出現。如:“帳望千秋壹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杜甫)在漢詩中,這些技巧的使用主要是為了產生樂感效果。
二是重復的技巧。重復(Repetition)是指某個詞語、某行詩句或某種格律形式的反復使用。英詩和漢詩中都常見這壹技巧。
相對而言,漢詩中較多使用的是字的重復有人稱之為“疊字”。如:“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杜甫)“壹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山盟雖在,錦書難托,莫莫莫!”(陸遊)“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李清照)
在歐美詩歌中,重復使用得更為廣泛。不僅有詞語的重復,更多的是詩句的重復。如美國詩人惠特曼在《草葉集》就特別喜歡使用這壹技巧,尤其是《我聽見美洲在歌唱》等詩。
重復這壹技巧的使用不僅僅是出於音樂性或節奏的考慮,有時這壹重復的詞語和詩句本身就有了語義學上價值。重復的詞句或詩行往往在語義上得以升華,不同於原義了。如俄羅斯詩人帕斯捷爾納克在抒情詩《冬夜》中反復使用“桌上的蠟燭在燃燒”這壹詩句,但經過重復的這壹詩句不再是本義了,而是轉義為詩中人物的熾烈的 *** 。美國詩人弗羅斯特在抒情詩《雪夜林邊小立》的結尾處,重復地寫道:“還要走很多路程才能安睡,/還要走很多路程才能安睡。”其中第壹句是本義,指還有很多路程要趕,不能睡覺。第二句則是轉義了,是指人生旅途漫長,還要奮鬥,不能歇息。可見,“安睡”壹詞在第壹句中是本意睡覺,第二句則轉義為死亡了。第壹句中的“路程”是指具體的行程,第二句則是指人的生命歷程了。
莎士比亞的這首十四行詩中,既有詩句的重復,又有詞語的重復。在“起、承、轉、合”的結構中,該詩第1句和最後“合”的部分中,重復使用了“厭了這壹切”,首尾相貫,突出了詩的主基調“厭倦”。詞語重復方面,是第1行至第12行句首的And壹詞。在英文原詩中,連續12個“And”在句首的使用,給人造成的厭倦感是顯而易見的,這與詩的主題也是吻合的。也許,詩人重復使用該詞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厭倦感方面引起讀者“***鳴”。
三是擬人及轉喻的手法。擬人(Personification)是指將壹般事物或抽象概念賦予生命,使抽象名詞具體化和形象化。轉喻(Metonymy)是指將具有某種品質的抽象名詞轉義為具有這種品質的人。擬人及轉喻都起著使“思想知覺化”的化虛為實的作用。
擬人的手法在中外詩歌中是常用的技巧。如唐代詩人羅隱在描寫自己騎馬緩行、流連忘返的感覺時寫道:“芳草有情皆礙馬,好雲無處不遮樓。”在詩句中,“芳草”、“好雲”有了人的情感,從而增強了全詩的韻味。杜牧在《贈別》壹詩中以“燭芯”發出聯想,將“蠟燭”擬人化,“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從而表達了更為真摯的離別的憂傷之情。
莎士比亞的第66首十四行詩中,也廣泛地運用了這壹技巧。從第2行到第14行中,每壹行都有這種轉喻的或擬人化的抽象名詞,如: desert(天才)、nothing(草包)、faith(信義)、honour(金冠)、virtue(貞操)、perfection(正義)、strength(壯士)、art(藝術)、folly(愚蠢)、skill(才能)、truth(真誠)等等,使這壹系列表示品質的抽象名詞變得栩栩如生。
四是矛盾對比及悖論手法。矛盾對比(Oxymoron)是指將表面上看起來相互矛盾的詞語結合在壹起,通過強烈的對比和反差,來揭示其不同凡響的內在意義,從而起到強烈的表意效果。這壹修辭方法也被壹些學者看成是悖論(Paradox)的壹種。悖論即指表面上似乎自相矛盾,有悖常理,但實質上卻反映了事物矛盾對立的實質。在西方抒情詩中,悖論常用的技巧。似乎自抒情詩誕生起,這壹技藝就被發現。如古希臘女詩人薩福,不僅在《我覺得……》等詩中廣泛應用這壹技藝來表現自己復雜的內心體驗,還以“甜蜜的痛苦”來 *** 情的定義,在發掘人的內心世界方面邁出了重要的壹步。文藝復興時期被譽為“意大利詩歌之父”的著名抒情詩人彼特拉克在《愛的矛盾》等詩中,通過大量的相互對立的意象表現了真實而復雜的愛的體驗。在17世紀,英國玄學派詩人約翰·多恩,西班牙詩人貢戈拉等在自己的詩歌創作中將悖論這壹技法發展成詩歌中的壹種基本技法。20世紀的著名評論家克林斯·布魯克斯在《制作精美的甕》中斷言:“建築在悖論之上的詩歌體現了浪漫派思維方式的基本結構,並與雕蟲小技式的文學遊戲大相徑庭。”
如莎士比亞的這首十四行詩中: 詩人使用captive(囚徒)來修飾good(善),用captain(統帥)來修飾ill(惡),用doctor-like(擺起博士架子)來修飾folly(愚蠢),這些詞語的搭配,看上去似乎有悖常情,卻體現了相反相成的藝術效果。
綜上所述,莎士比亞的第66首十四行詩,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藝術上都極具代表性,體現了莎士比亞的藝術精神。
(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