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畫梁留香塵。善於風情把握月相是失家之本。失勢則恭敬,家事之死是原罪。總是因為愛!
1,解讀:
這份判決書是秦可卿寫的。秦可卿出生在壹個小官僚家庭,父親是秦邦業。因其妻死無子嗣,他年過五十,從養生堂帶來壹女壹男,女名柯青,男名秦鐘。至於後來的紅學學者對她的身世的研究,暫且不說,秦到賈府做家庭主婦,壹切都做得格外出色。用賈母的話來說,她是重孫子的媳婦的“第壹得意”。就連敏感潑辣的鳳姐也是她最好的朋友。秦是美麗的,溫柔的,徹底的。但在她死後,作者又強加給她壹個“無涯之戀是癡情之愛”和“遇愛必霸淫”的罪名,暗指賈家權勢人物以各種手段威脅、引誘、殘害女性的罪惡。秦被嶽父賈珍引誘失身,所以有“禍從寧起”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