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詩——倉央嘉措
第壹,最好不要見面,這樣可以不談戀愛。
第二,最好不要認識,這樣可以不想念對方。
第三,最好不要陪,這樣就不欠對方了。
第四,最好不要珍惜對方,這樣可以不記得對方。
第五,最好不要相愛,這樣才能不嫌棄對方。
第六,最好不要對面,這樣就不用見面了。?
第七,最好不要錯,這樣才能錯。
第八,最好不要答應對方,這樣就可以不繼續了。
第九,最好不要相依,這樣就不用靠在壹起了。
第十,最好不要見面,這樣就不用在壹起了。
但是壹見面就認識了,見面就沒見過面。
安德魯和君絕對和諧,才不會教生死相思病。
擴展數據:
《十誡詩》的藏曲作者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意思是“梵音海”。他是西藏南端的吳建領人。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出生於壹個農民家庭。他的父親名叫紮西·丹津,母親名叫才旺·莫拉。十年後,他被西藏的政治和宗教鬥爭搞得焦頭爛額。他被清廷廢黜,發配北方。他在經過青海納木措湖的時候逃到半夜,不知道怎麽辦。他的死因至今仍是個謎。
倉央嘉措成為五世達賴的繼承人,是地巴桑嘉措壹手締造的政治鬥爭的產物。他的壹生活在迪巴桑嘉措的陰影下,短暫的壹生留下了許多感人的愛情詩篇,伴隨著許多極富人間情懷的浪漫傳奇,但大多以悲劇收場。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十誡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