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於耶,民相食”問題考辨
蔡東藩的小說《晉代演義》曾說:“人餓了,自己吃飯,守軍找不到吃的,就給趙皇宮做飯。子美怎麽樣?”。
另外,網上壹位“大師”也有這樣壹句名言:“他(冉閔)的軍隊極其殘忍,唯壹有明確吃人記錄的軍隊,其實是他兒子的軍隊。”這種觀點目前在網上已經相當流行。顯然,它被蔡東藩的《晉代演義》誤導了。
那我們再回頭看看史書,看看事實是否如他們所說。
《十六國春秋》記載:“葉饑時,人相食,虎在時,宮人略食。”
《晉書》記載:“饑於耶,人相食,而時,宮人略被食之。”
《資鑒》也記載:“葉饑,人相食,故趙皇室略被食。”
這些原始史料都表明,“人吃人”是整個城市的集體行為,即鄴城被圍困了100多天,直至絕境,全城饑寒交迫。人們餓極了,被迫“自相殘殺”。哪裏有“明確記載的軍隊吃人”?可見,所謂“魏冉軍吃人”是不存在的,只是古代史上屢見不鮮的“圍城,人吃人”而已。更何況,即使人真的是被迫“相殘”的,但然誌等人與眾不同,他們或許能享受到壹點可憐的余糧,也不壹定參與到“相殘”的行列中來。真正被迫“相殘”的,恐怕還是普通的軍民。
另外,考慮到軍民比例,這些宮女應該是被城中饑民吃掉的。只不過是蔡東藩故意挑出饑民,篡改了史書記載,所以壹下子變成了只有冉植的軍隊吃人,這也是“魏冉的軍隊吃人”這種謬論廣為流傳的根本原因。如果這叫殘暴,那鄴城的人是什麽?斷章取義,篡改史料,欲加之罪,何樂而不為?
再者,根據《晉書》中的記載,當時冉植還年輕,蔣幹等大臣掌管著朝政甚至玉璽的保管。冉芝的孩子能有什麽權利?更何況,就算冉植能控制住權力,他能控制那麽多饑民的胃嗎?人都餓了,自然什麽悲劇都會發生。不吃人吃地?
當時鄴城被圍,全城饑腸轆轆,軍民饑腸轆轆,只好“自相殘殺”。這是歷史上的悲劇。如果硬要追究責任,也是燕軍圍困部隊造成了這種局面。他們封鎖了鄴城,制造了鄴城的饑荒和“自相殘殺”的後果。他們應該“負主要責任”!
類似的“吃人”事件,在郝圍攻南安城、鮮卑軍圍攻長安城、劉曜圍攻洛陽城、長安城時都有發生。這在古代歷史上本來是壹件很平常的事情。為什麽沒人說西秦軍民極其殘忍,苻堅極其殘忍,懷瑾皇帝極其殘忍,金朝洛陽、長安軍民極其殘忍?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所以,筆者認為,這不是壹個責任的問題。如果要說責任,無論是冉植、大臣、軍隊還是普通百姓,都沒有責任。鄴城被鮮卑軍圍困100多天,饑荒自然發生,甚至“人吃人”。他們完全是可憐的受害者。當悲劇發生時,他們並沒有責怪造成悲劇的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