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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諾貝爾文學獎的獲獎感言這麽難翻譯?

(正文:新加坡舒先生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01)

這幾天,翻譯和語言研究相關的幾個小組都在討論壹件事——今年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詞的翻譯。

妳知道,和語言有關的東西總是讓我感興趣,所以我做了壹點研究。不說了,研究成果還是有意思的,分享給朋友們吧。

今年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的英文原文(以下引號內的內容)如下:

在鉆研獎項之前,我們可以學習兩個搭配。

1.“YY諾貝爾XX獎”的表述:諾貝爾獎在XX YY或YY諾貝爾獎在XX,其中XX為場,為年。比如2020諾貝爾化學獎,就是諾貝爾化學獎2020,或者是諾貝爾化學獎2020的英文。

2.“XX獎給YY”:XX獎給YY或YY獎給XX,其中XX是獎項,YY是贏家。註意,當勝利者是主語時,沒有to。例如:

至於為什麽把獎頒給某個人,只要在末尾加個a表示某事就行了。整個結構就是某樣東西獎給某樣東西或者某樣東西獎給某樣東西。

下面我們關註的焦點是今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獎感言中的for something部分。

"因為她那明白無誤的詩歌般的聲音,以簡樸的美使個人的存在變得普遍"

短短13字,就有很多版本的翻譯。我收集了壹些給妳“欣賞”。

還有壹些其他版本,我就不壹壹截圖了,列舉如下:

“毫無疑問,詩意的聲音具有樸素之美,它使每壹個個體的存在具有普遍性”(中新。com)

“用非凡的詩意聲音傳達普遍個體存在的樸素美”(臺灣省聯合報)

“具有獨特而簡單之美的詩意敘述使個人存在與世界溝通”(香港明報)

“她清晰而富有詩意的聲音帶著簡單和美麗,使個人的存在成為壹種普遍的體驗”(豐傳媒)

“以她明白無誤的詩意聲音和樸素的美感,個人存在被大眾化”(香港蘋果)

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以上所有的翻譯,我們會發現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歧義和make的翻譯...通用。

壹個未知數至少有七種不同的翻譯:

在make的翻譯中...萬能的,每個人也各顯神通:

這些不同版本之間的相似性也很明顯,那就是無論讀哪壹句,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這在不知所雲中體現了“無可辯駁的普遍性”。另外,大家對待清苦的態度出奇的壹致,基本都翻譯為“簡單”。

上面列出的版本可能都是人翻譯的(但這個我不是100%確定)。我們來看看幾個主流的機器翻譯引擎的性能,看看它們之間會不會有那麽大的差異。

我們先來看看谷歌翻譯:

Google Translate翻譯過來明白無誤的是“樸實無華”,清苦的是“嚴峻”,和任何人類版本都不壹樣,有點讓人驚訝。看來谷歌翻譯已經在與人類背道而馳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了。

讓我們來看看微軟的翻譯:

Bing和人類想的差不多。但是為什麽中文字體那麽大?微軟應用程序的美學壹直是個謎。

然後看了有道翻譯:

有道翻譯的待遇很有意思。它直接把未知當做“滿”。作為詩性程度的修飾,它頗具創新性,在靈活性上甚至超過了人類。

百度翻譯:

最後是近兩年流行的DeepL:

壹般來說,機器翻譯對make的處理是壹致的...普遍,但在明白無誤的處理上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前面提到過,今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獎感言有很多中文翻譯版本,它們唯壹* * *相似的地方就是兩只黃鸝鳴翠柳——不知道說什麽好。

為什麽會這樣呢?

在我看來,不是英文原句難,也不是中國的翻譯人員不行了,而是原句本身在故弄玄虛。不信我給妳簡單分析壹下。

首先,為什麽《明白無誤的詩聲》的翻譯會有這麽多差異?原因是這個短語本身無法理解。

路易絲·格魯克因什麽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詩歌,對嗎?問題是,我們能用“詩意”來形容詩歌嗎?不能!為什麽?詩壹定要充滿詩意,不然還叫詩嗎?說詩有詩意不是扯淡嗎?

除了詩歌以外的所有文體都可以用“充滿詩意”來形容,除了詩歌。我們可以感嘆壹個人的小說充滿詩意,壹幅畫充滿詩意,壹首詩充滿詩意。

感嘆壹個人的詩充滿詩意,就像贊美壹個人“真的很喜歡壹個人”。只有壹種情況我們會做“脫褲子放屁”這種事,就是說話的人不確定路易絲·格呂克的詩是不是詩。

我做出這樣的推測,並不是空穴來風。事實上,“明白無誤”這個詞的眾多翻譯版本反映出說話者不確定路易絲·格魯克的作品是否是詩歌。

無論我們如何翻譯不可思議這個詞,有壹點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意思是“某個結論是確鑿的”或者“沒有人會犯錯誤”。在獲獎感言中,演講者認為什麽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絕對正確的?當然,路易絲·格呂克有著“詩意的聲音”。

路易絲·格魯克本身就是壹位著名的詩人。了解她的人都已經確認她有“詩意的聲音”。為什麽需要強調這壹點?強調壹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往往意味著懷疑。

幾個中國翻譯被帶進了這個坑。“不懷疑”,誰在懷疑?“顛撲不破”,誰跟妳爭?矛沒有影子,盾壹直高舉,只能說明我沒有信心。

無法解釋這個詞很難翻譯,因為它不應該出現在這裏。

看後面,那是壹個修飾語態的定語從句,它修飾動詞短語make...通用。我們可以在句末加上with steamy beauty,這更像我們經常看到的英語句子。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把for變成壹個句子,它應該是:

英語壹般把狀語放在句末,但文學性強的句子往往不遵循這個慣例,而更喜歡把狀語放在動詞前面。

清苦之美翻譯成“簡約之美”問題不大,沒什麽好說的。

使個體存在普遍化是很難讀懂的。我們是不是太笨了,太沒文化了,讀不出這麽深刻的句子?

我不這麽認為。在我看來,這個短語本身是無法理解的。

普遍化的具體含義是什麽?個體存在如何普遍化?表現形式是什麽?

我極其懷疑,說獲獎感言的人回答不出以上三個問題中的任何壹個。

在學術風格上,我們把這種充滿了花言巧語卻明顯不知所雲的寫作風格叫做$ term dropping在那裏拋出壹堆妳不太懂的術語的目的,是為了讓人不敢懷疑自己並沒有真正理解自己在講的話題。

作為壹個接受過多年學術訓練並在自己的寫作中追求簡單的作家,我討厭$ TERM的說話和寫作風格。

所以,我們不要再浪費時間去想怎麽翻譯這句話了。不值得。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詞的,省點時間,多讀點有意義的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