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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2015起實施中考加分新政策,將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範圍調整為“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區轉入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5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簡稱“高考”,是對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進行的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每年6月7日至10實施。考試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藝術)兩類。

申請地區:江蘇省

經教育部批準,江蘇省自2008年起實施“3+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考方案。

“3”指語文、數學、外語,語文160分(文科加試題40分),數學160分(理科加試題40分),外語120分,滿分480分。

學業水平考試必修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原滿分100。要求考生參加5門不作為學業水平考試選修科目的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術僅作為學業水平考試必修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必修科目按原成績計分。

2018之前分為ABCD四級,得了壹個A級。高考分數提高了1。2019為減輕學生備考壓力,改為合格和不合格評價,60分以上為合格,其余為不合格。普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必修科目成績必須達到C級或“合格”,方可參加高考和選修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