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梁勇
白居易(772-846),本名樂天,祖籍太原,後遷居下坳(今陜西渭南),生於新鄭(今河南新鄭縣)。十壹二歲時,為躲避戰亂遷居越南,後輾轉徐州、襄陽等地,過著漂泊的生活。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三年後被授予中國書法優秀學位,並被授予省校書記稱號。元和元年(806年),為了出招,他和元稹花了多個月的時間討論當時的各種社會政治問題,寫了七十五篇文章,其中很多都與白居易日後的政治態度和詩學觀點有關。那壹年,他被授予“科舉狀元”的稱號,次年,他就是翰林學士。
三到五年,元和被授予左世義,任翰林學士。這壹時期,白居易以極高的參政熱情,“若有紕漏,必有所規,若有違,必有所諫”(《收遺初書》),多次上書提及陳,主張納稅、拒服、放宮女、抑宦官,並在皇帝面前折聖旨。同時,他還寫了《秦中吟》、《新樂府》等大量諷刺詩,使全相形見絀。
元和五年(810),白居易將官職改為曹,參軍,仍任翰林學士。元和因母親喪事,於六年四月至九年冬回老家。隨著生活環境的變化,白居易有了閑暇去認真思考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思考自己的壹生。他由來已久的佛道思想逐漸占據上風,對政治的熱情開始下降。所謂“我直的時候特別快,遇到就不是我的誌氣了。”胸中十年之內,我消我驕”(《兩服》之二)。可以看做是他心理變化的證據。元和十年(815),白居易以左贊善太子大夫的身份回朝,因丞相吳被盜身亡,第壹個要求緊急緝拿賊人。結果被指越權和壹些莫須有的罪名,貶為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司馬。這次被貶,對白居易內心的震撼是無法形容的。他以切膚之痛重新審視了這場極其險惡的政治鬥爭,並下定決心迅速撤退,避免災難,走“獨善其身”的道路。“這壹年,他寫下了著名的《與元九書》,清晰而系統地表達了他的人生哲學和詩學觀念。
元和十三年底,白居易遷中州為刺史。元和十五年穆宗登基後,被召回朝鮮,先後任大夫、聖旨、中國書法家。長慶二年(822),出刺杭州。此後歷任蘇州刺史、秘書監、刑部侍郎、河南尹、太子少府。五宗會昌二年(842),隨刑部尚書入仕,居洛陽道,自稱“醉隱先生”、“香山居士”。會昌六年(846),卒年七十五歲。有《白長青集》,詩二千八百余首。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傑出的詩人。他的詩歌思想和創作,突出強調通俗性和現實主義,在中國詩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九書·同元》中,他明確地說:“仆從旨在助二者,其為獨立。永遠服務的是道,發明的是詩。稱之為諷刺詩,也是誌在助人;叫閑適詩,也不錯。”由此可見,在白居易的諷刺、閑適、感傷、雜律四種詩中,前兩種詩最受重視,因為它們體現了他的“為民服務,時時向善”。他的詩歌思想主要建立在早期諷刺詩的基礎上。
早在元初,白居易就表現出壹種強調現實主義、通俗性和諷刺性的傾向:“今褒今貶若無考證,懲勸之道有所欠缺;如果《美人刺》這首詩不考政治,那補考的意義就廢了。.....賜辭賦並以諫、諷之者,雖質野也。“詩歌的作用是懲惡勸善,彌補時政。詩歌的手段是褒貶,是訓誡和諷刺,所以他主張:“設官集詩,開諷道,察其得失,通其情懷。”(《詩六十九》)他反對單純追求“高宮律動”和沒有內容的“奇筆”,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弄花”的華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寫詩的標準是:“其言之質與徑,欲見者易辨;“他的話直截了當,對想聽的人深加訓誡;它的事是有核的、真實的,所以采用它的人可以傳信;它的身體很光滑,可以在音樂歌曲中播放。”這裏的“質與徑”、“直與切”、“芯與實”、“順與順”分別強調語言要樸實通俗,論述要直白外露,文筆要絕對虛假純粹,形式要流暢通順,具有歌謠的色彩。換句話說,詩歌必須真實可信,通俗易懂,易於傳唱,才能被認為是極致。
白居易對詩歌的上述要求只有壹個目的,那就是彌補時政。於是他接著說:“總之,為君、為臣、為民、為事、為物,而不是為文。”(《新樂府序》)在《九書同元》中,他回顧了自己早期的創作情況,說:“自來朝後,年紀漸長,讀的東西也多了。每次和別人說話,他都多問時事;每讀史,多求真與道,方知文章寫在時,歌詩寫在物。”做給時間看,第壹件事就是做給國王看。他還說:“惟傷民病,不知何時避”(關於唐曲的兩首痛詩之二),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刺詩,但總的方向是“惟歌使人病,望帝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在天庭聽到了民情,皇帝開門,達到了民情,政治才會趨於平靜。
從強調現實主義、通俗性、諷刺性到提倡為君為民寫作,白居易提出了系統的詩歌理論,他的《秦中吟》、《新樂府》等諷刺詩就是在這壹理論指導下創作的。這壹理論以其突出的現實針對性和大眾化傾向,可能使詩歌更加貼近社會現實,甚至幹擾政治。這壹理論是對儒家傳統詩學的直接繼承,是對杜甫創作時事道路的進壹步發展。從寫時事來看,白居易和杜甫是壹樣的;但杜甫只寫自己的所見所感,人民的疾苦與自己的悲涼情懷融為壹體。雖然他總是在現實主義中談論它,它包含了諷刺,但它不是建立在諷刺的基礎上。杜甫詩歌與白居易詩歌的區別在於他以“為君”為詩歌主旨的思想,突出了詩歌的現實功利色彩,將詩歌引向了壹條狹窄的道路。由於過於註重詩歌的諷刺功能,詩歌被等同於勸誡和紀念,許多詩歌的意象被反諷的推理和議論所取代。由於詩歌評價標準的狹隘和嚴格,歷史上大量不符合這壹標準的優秀作家和作品被排除在外。這些都對當時和後世產生了壹定的負面影響。
(選自《中國文學史》第二卷,袁興培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