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我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員洪明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已經更加明確了父母有責任監管未成年子女。
父母不僅要承擔監護和管理責任,還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賠償等法律責任。“熊海子”惹了麻煩,家長壹定要兜底,不能以“孩子太小”為借口為自己開脫。
家庭是孩子的第壹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壹任老師。在家庭教育的實踐中,很多成年人忽視了規則教育。出了事之後,他們往往先打孩子,再提醒,收效甚微。
洪明認為,在依法養育孩子的背景下,家長要註意教育方法,加強教育能力,讓孩子有規則意識,要從“早”、“細”、“清”、“嚴”入手。
早,就是在事情發生之前提前預警,提前建立規範;細,就是註重規則的細節;明,是指明確告知孩子,並確保孩子能聽懂、理解、認可;最後壹條是嚴格,意思是讓孩子明白如果違規會造成什麽後果,從而嚴格規範。
好奇和探索是孩子的天性。春節在家遇到“熊海子”怎麽辦?洪明建議,大人要提前妥善收拾好壹些貴重物品或容易損壞的物品,同時合理引導,提前告訴孩子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
文章摘自: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