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簡樸殯葬和惠民殯葬改革的通知
為進壹步深化殯葬改革,樹立文明節儉殯葬管理新風,構建“生態惠民”長效機制,根據民政部等16部門《關於進壹步推進殯葬改革促進殯葬發展的指導意見》、《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 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快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全面深化殯葬簡化惠民工作。
壹是全面推行
關於深化簡樸殯葬和惠民殯葬改革的通知
為進壹步深化殯葬改革,樹立文明節儉殯葬管理新風,構建“生態惠民”長效機制,根據民政部等16部門《關於進壹步推進殯葬改革促進殯葬發展的指導意見》、《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 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快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全面深化殯葬簡化惠民工作。
壹是全面推行殯葬集中管理
(壹)實施時間和區域。2022年2月1日零時起,縣域內所有喪事集中在縣殯儀館。禁止在家中修建靈堂或舉行任何喪葬習俗活動。
(2)應用方法。居民正常死亡的,其家屬(親屬)可通過掃描門牌二維碼或撥打熱線服務電話64793333,選擇申請集中殯儀服務和免費上門服務,由縣殯儀館免費領取遺體。遺體應當在死亡後24小時內運至縣殯儀館,喪葬期限不得超過3天(即死亡後72小時)。特殊情況下,延長天數須報當地鄉鎮政府批準。居民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機關或鄉鎮政府直接通知縣殯儀館接運遺體。
(3)服喪的習俗。居民在縣殯儀館集中辦理喪事期間,應當遵守縣殯儀館的有關規定。縣殯儀館區要實行“三不準”,即不準使用擴音設備;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不準隨意焚燒紙錢、冥幣等喪葬用品。允許10人(含)讀輕經或吟詩祈禱。
(4)葬禮的方式。實行壹個葬禮,即在縣殯儀館集中守靈結束後,直接到逝者骨灰安放處安放骨灰。但在前往葬禮的途中,喪親者可以從門口經過(不停留或稍停片刻),繼續前往骨灰存放處放置骨灰。
二是全面落實惠民殯葬政策。
在縣內死亡的,其家屬(親屬)選擇到縣殯儀館集中守靈火化,在縣殯儀館以外的其他區域不開展任何喪葬習俗活動,選擇將骨灰放在縣骨灰存放設施,追悼會等。,全部實行基本殯葬公共服務收費全程免費,以下項目收費全免:
1.遺體接運運費(指使用普通接運車輛在本縣轄區內接運遺體);
2.環保收屍袋使用費;
3.衛生防護布使用費;
4.搬運博物館中遺體的運費;
5.守靈堂使用費(指在基本殯葬服務區使用守靈堂,自行組織遺體告別等。);
6.遺體冷藏費(指在基本殯葬服務區使用冰棺,存放期在3天以內);
7.電子橫幅服務費;
8.花圈租賃費(小於2);
9.挽聯使用費(2副以內);
10.自帶花圈處置費(廢棄);
11.遺體火化費(指使用普通火化火);
12.骨灰盒購買費(指在基本殯葬服務區購買骨灰盒);
13.骨灰布使用費;
14.骨灰盒刻字服務費;
15.殯儀館骨灰寄存費(壹年內);
16.骨灰處置費(指死者家屬委托殯儀館對未無害化留存的骨灰進行處理);
17.骨灰安葬場所(空間)購置費(指購買公墓單位捐贈的公益性安葬場所和空間);
18.網上雲紀念費。
三、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拒絕、阻礙殯葬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殯葬匯總和惠民殯葬改革存在違規行為,可向縣政府熱線中心舉報,電話12345(縣民政局及各鄉鎮電話附後)。
四、本通知自2022年6月65438+2月1日起施行。
附:深化殯葬簡報和惠民殯葬改革舉報電話清單。
蒼南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
165438+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