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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文是什麽風格?

寧的《小說通論》說,唐傳奇的用韻“說到底還是作者的壹種敘事方式,只是屬於‘人物敘事觀點’,也就是說,這些詩和用韻都是作品人物發出的,而不是作者的觀點,這與宋元時期的詩有著本質的區別”。如果借用托多洛夫的語言分層法,不妨說上述押韻“只屬於人物的敘述視點”,“都來自作品人物,而非作者的視點”其實是“第二語言”,而宋元劇本中的押韻則主要是“第壹語言”。通過考察可以發現,不僅是唐傳奇,唐以前的小說中用韻所形成的“語言層面”大多是壹種“第二語言”,甚至這種用韻作為“第二語言”貫穿了整個文言小說史,這是文言小說用韻與白話小說用韻的主要區別。

在白話小說中,有許多用韻作為描寫背景和形象的“第壹語言”,但在唐以前的小說中,幾乎沒有用韻這壹功能。除了少數作品(如《漢武傳》用了很長的篇幅描寫漢武帝與西王母相會的場景)外,先秦兩漢的小說在涉及環境和對象時,往往只做了非常簡單的敘述。魏晉以後,由於審美意識的發展,註重修辭和潤色,但那些修辭潤色只是比較描寫性的句子,頂多有些駢文,沒有形成韻腳。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大概和古人的敘事傳統有關。劉知幾《史通敘事二十三》總結古代傳統敘事雲:“敘述者宜以簡潔為主”,對“添虛飾”、“輕雕色”嗤之以鼻,為“兼贊文體、詞類”;錢鐘書先生曾說,中國的史傳“大多重於技巧,輕於背景,猶如舞臺,只見角色,不見背景”(《管醉編》,第303頁)。他也看到中國古代的敘事傳統不重視背景的描寫。當然,我們不能把先唐小說等同於歷史傳記,而應該看到這些小說在敘事傳統上主要受歷史傳記的影響。大多數先唐小說在史書中甚至被歸為雜史、雜傳。在這種情況下,唐代以前的小說中對背景和對象的描寫自然就不多見了。即使是對駢文的描寫和描寫,也會有“體頌詞類優”的調侃。如果他們用押韻來“練飾”和“雕琢色彩”,就很難被當時的敘事傳統所容納。

其實史傳中是有韻的,史傳中的韻主要是出自人物之口,也就是說屬於“第二語言”。以《史記》為例,荊軻的形象是“雖經千年猶存”。毋庸諱言,小水送別的這段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那壹段話,不就是通過荊軻慷慨悲歌的場景,讓讀者體會到他的奇妙感受嗎?劉邦的《風之歌》、項羽的《丐幫之歌》、王月被囚時唱的歌,也是史記中的名句。此外,《漢書》中烏孫公主的《哀歌》和《華容夫人的歌》、《漢書》和《徐漢書》中贊美美國政府的五雲歌謠都預言了董卓的滅亡。童謠《十日無命》常被後世詩詞引用為典故。由於篇幅有限,我就不列舉唐代以前的歷史傳記中的用韻了。需要指出的是,如前所述,由於唐代以前的小說與歷史傳記關系密切,其用韻基本出自作品中人物之口,屬於“第二語言”。

“第二種語言是小說中人物的語言。對於小說中的人物,有很多種方式來描述和表達,來展現他們的個性,表達他們的情感。他們可以用‘第壹語言’描述他們的肖像特征,描述他們的外在行為和內在心理,也可以用人物自己的語言來表現他們的個性,讓人物表現他們的情緒和動機。毫無疑問,“第二語言”在塑造人物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托多洛夫《小說的修辭和語言》)。在“人物語言”方面,唐以前的壹些軼事小說、人物小說都是相當成功的,尤其是人物題材的小說,通過極其短小但富有個性的“人物語言”來塑造人物,取得了生動、清新、雋永的藝術效果。但需要註意的是,唐以前的誌怪小說中人物語言並不多,個性化特征並不明顯。某種程度上,正是作為“第二語言”的韻文在壹定程度上彌補了這壹缺陷。

中國很早就有“以詩言誌”的文化心理,比如《尚書·堯典》中明確提出“詩言誌”,《禮記·毛詩序》中也說“誌之所至,詩也深”,“誌之所在”,這些說法被後人沿用的例子數不勝數。古人也常常從詩歌的寫法來推斷作者的榮辱。比如薛濤八九歲的時候,給父親續了兩句詩,“枝迎南北鳥,葉送清風。”她的父親對女兒敏捷的思維並不滿意,而是“失去了時間”,因為他從這兩首詩中得出結論,他的女兒以後會成為壹名音樂家。明代楊士奇《蔣莎村樓詩序》中還有壹段話——“是雪落酒醉的日子,好讓他們順流而唱,互贈小詩以表心意。夢潔對他說,‘經過十年的努力,我對白玉堂感興趣了。我等香風柳,紅樓爭看綠衣郎。”當時的景色很有趣,他說‘雪初止飲,山深處踩瓊瑤’。不嫌寒侵人骨,人貪看梅花過野橋”,所以人們從他們的詩中斷定夢潔會是“風流書生”,楊士奇會是“太平宰相”。當然,我們現在並不是這樣理解詩與人的關系,但不妨說,在唐代以前的壹些奇奇怪怪的小說中,由於“詩言誌”的作用,主角的個性和形象得以凸顯。不是嗎?讀《紫玉》(蘇(16)),“南山有武,北山有計。如果我飛得高,我能做什麽?要服從妳,就怕謠言。悲傷變成了壹種疾病,它會殺死妳。不造壹條命,有何不公?羽家之長,謂之鳳。壹日之失,三年之悲。鳥雖多,非壹對。所以看到輕蔑的姿態,遇到紳士就會眼前壹亮。我離我的心很遠,但我從未忘記過它。忠於愛情,深情憂郁的女人形象不就躍然紙上了嗎?

唐以前的誌怪小說中,用人物寫的韻文來刻畫人物、表現人物性格的例子很多。可以說,無論是韓平的妻子(搜(11),聰明的采桑媽媽(殷蕓的小說),還是清溪寺神(姬)。

值得註意的是,在唐以前的小說中,作為“第二語言”的韻腳多為口頭“歌”。這些“歌”有的是學徒歌,如《搜》中的《紫》、《穆傳說》中的《白雲謠》、《吳越春秋》中的《漁父歌》、《漢武傳》中的《西王母侍女歌》、《列賢傳》中的《趙宋娟》和《列賢傳》中的《工薪族歌》等。有歌曲伴奏,如《故事集》中黃鸝的《歌》、《帝子的歌》、《搜》中的《淮南曹》、《郭昌生的歌》、《陳阿登的歌》、《房山亭的神韻歌》、《水下弦歌》、《遊》中的《狐仙歌》等。不管是有伴奏的還是無伴奏的,因為是唱的,“唱”在很多情況下提供了相當有審美價值的細節。玉子“邊唱歌邊看脖子”的形象不美?而且,當我讀到“當歌唱完,我哭了”的時候,雖然文中唱腔已經停止,但“紫色宋成玉”的余音似乎還在讀者的耳邊回響。《筆記小說集》裏的少昊,《齊諧故事》裏的清溪寺神,《遊明路》裏的費生、陳阿登,情節都很簡單。但是,因為男女主角要麽是“桐峰上彈琴”,要麽是彈琵琶,要麽是獨唱。

智仁的小說雖然篇幅不長,但卻能“在細節中見精神”,有壹些精彩的具有審美價值的細節,雖然沒有擺脫“小話”的本質。在《世說新語》中,王蘭田的“急躁”是通過吃雞蛋的細節表現出來的,他的指揮是通過謝安下棋時的音容笑貌表現出來的。不用說,這些細節都很成功。但很多唐前小說只是粗略的,有“美事不提,極簡”(葛洪《神仙序》)的缺陷,缺乏生動的細節。可以看出,因為上面的詩句是唱的,“唱”提供了壹些具有相當審美價值的細節,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彌補那個缺陷。

《遊明路》裏的壹些鬼唱的歌挺有意思的,他們經常在歌裏自我介紹。比如《郭昌生歌》——“靜夜清,簫聲明,響。如果妳想認識我,我姓郭叫”,又比如《陳阿登歌》——“藤上是藤,壹棵接壹棵?。如果妳想知道我的名字,我姓陳阿登。”前者在介紹自己時也帶有隱語性質:“過”為公雞般的音,“長壽”與“長音”和諧唐代的壹些小說,如《遊》、《東陽夜魔》等,也是用隱語報出名字的,這些小說的立意可能是受到了《遊》中上述押韻的啟發。

在先唐小說中,韻作為“第二語言”也增強了作品的抒情性。“文以情動人”,“情”的表達大大提高了唐以前小說的審美情趣。

在《神仙傳》中,鄭焦夫通過寫詩來表達他的愛情。在尋找神靈的過程中,神仙眷侶往往會賦詩壹首(如陸沖、仙朝、杜等。)他們見面離開的時候。如果把這些小說裏的押韻拿出來,我們看到的只是壹個很簡單的敘述,而這些敘述的吸引人之處,也只是事情離奇而已。但是,用押韻效果就不壹樣了。那些韻腳是作品中主人公表達的載體,可以把讀者的審美對象從“物”轉移到“情”,使讀者從欣賞事物的奇妙轉移到欣賞感情的美好,審美趣味也會從“賞心悅目”轉移到“賞心悅目”。

與“寫”詩相比,“唱”詩有時具有獨特的抒情效果。以《徐鐵九》為例,這部作品講述了壹個故事:徐鐵九被繼母虐待致死,後來,他的鬼魂回到家鄉復仇。徐鐵九回到家,就唱了這麽壹首歌——“桃花梅花香,嚴霜奈何我?”桃李,嚴霜已落。“可想而知,在小說中,由壹個鬼魂唱壹首悲傷的歌,是很悲傷的,甚至是嚇人的,效果很強,可以很好地表達徐鐵九的‘自哀’,喚起人們對徐鐵九不幸命運的同情。

此外,“唱”的押韻可能在遣詞造句上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但往往是“由悲致喜”,在表達情感上更直接自然。漢武帝因懷念李夫人而唱《三葉蟬哀》——“羅梅無聲,玉落滿塵,空室冷寂,落葉沈甸甸。彼得美的女兒是快樂的,她感到不安”(《筆記集》卷五)!詞當然不能用華麗來形容,但漢武帝對李夫人的眷戀在這首詩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尋神後記》中的“丁歌”簡直就是白話——“有鳥與丁,千年歸家。城垛還是人的錯,何不學學神仙冢?”但是,這是自然的,雖然也是勸人學仙。誘導人學仙的心理基礎是對事物已發生變化的深刻感受,容易引起人的註意,甚至成為典故,常被後人引用。比如白居易曾經寫過壹句詩,“常嘆鄭牛何時能讀,定何何時能唱。”王維也曾雲說,“作為聊城的壹只鶴,仙歌使妳聞之。”

陳《藏書》卷二引用張衡的話說:“?惑為執法之星,其精為風伯之師,或兒歌戲”,《晉書·田文誌》雲:“凡五星盈縮失位,其精墜地為人。.....易迷糊地變成孩子,玩著兒歌。.....吉兇,就說出來。”在古人眼裏,民謠往往能預示吉兇,非常吉祥。小琪文集說:“童謠春秋信,讖語漢末煩。”即使在歷史傳記中,也有很多預言吉兇的歌謠,所以小說中有這樣的歌謠也就不足為奇了。在唐以前的小說中,這樣的用韻在《故事集》、蘇、尤、殷蕓的小說中都有,而且大多反映了迷信思想,就不必多言了。需要指出的是,後世的壹些小說都是以這種類型的韻文為線索來組織的。以傳說中的裴航為例。在這篇小說的開頭,提到了範夫人的壹句詩:“飲了甘露,便覺萬物,便見雲影。藍橋是仙府,何必只去玉井”,暗示了裴航未來的結局。在後面的篇幅中,作品圍繞這個暗示性的預言展開,安排劇情和組織結構。古代小說中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簡直不勝枚舉。

《漢書·五行誌》說:“君驕暴虐,臣畏刑,故怨謗之怒,源出於謠。”唐以前的小說中有很多表達“仇謗精神”的歌謠。比如《異園》裏的“秦始皇,何梁強,開我家,飲我酒照我床,吐我漿,餵我飯,以為上了沙丘糧食就滅亡”就是暴君;在敘述完封了邵華虎的怪事後,又有了壹首歌謠——“不封君,民亡食民”,使得前面的敘述不再是只滿足好奇心的怪事,而是具有諷刺鞭笞的功能,表現了“暴政猛於虎”的主題。當然,唐以前的小說中也有壹些贊美之歌,比如《新序》,贊美下士魏文侯的禮遇——“吾君子好而正,段甘目敬之。吾君忠,幹柴期長。”在《說苑》中,又有壹首贊美殷的歌謠——“文子之家,違國法,朝廷所釋,不聽之言,慈悲為懷,正大光明。”這些歌謠都是在敘述之後給出的,既表明了褒貶的態度,又因其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形式而有助於閱讀。

綜上所述,韻在唐以前的小說中作為“第二語言”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有壹部分彌補了小說中人物語言和生動細節的不足。有的增強作品的抒情性,在敘事之外產生以情動人的審美效果,提高小說的審美情趣;有的妙語連珠,總結贊美敘事;有些是朗朗上口的,這樣事跡可以更好的流傳...它們的作用不容忽視,值得我們研究。

①在《小說的修辭和語言》壹書中,托多洛夫曾將小說中的語言分為三個層次:第壹語言、第二語言和第三語言。所謂“第壹語言”是指“人物語言之外的敘述、描寫和討論”,“第二語言”是指“小說中的人物語言”。在托多洛夫看來,“人物語言”是壹個廣義的概念,它不僅包括小說中人物的獨白和對話,還包括小說中人物的詩詞和書信。“第三語言”是指“小說中人物引用的語言”。第壹語言、第二語言和第三語言具有不同的特點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