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始於神話傳說,延續了幾千年。每個時期產生的文學作品和使用的文學形式忠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狀況,體現了當時的文學思潮和風格。格律詩的產生、發展、成熟和衰落也無壹例外地反映了這壹規律。
詩歌很早就有了。最早見於《詩經》。它主要由四個字和六個字組成。壹般是押韻的,也有變韻的現象。後來詩歌的形式發生了變化,出現了五言、七言的句子。每句話字數變化,節奏明顯,如壹、三、五、二、四、六分明,均勻。這壹時期的詩歌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達到了新的高度,詩歌藝術趨於成熟,這是格律詩成熟的標誌。學者們在寫格律詩時,應該註意這些格式。把民間格律詩寫好,傳下來,真的不容易。我們看到了詩歌創作的成熟,產生了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的完美結合,這是非常好的,已經到了為世人所稱道的地步。但格律詩多局限於仕途。文人的相互唱和。民間無法分享詩歌的藝術美,這本身就限制了詩歌的發展。格律詩趨於凝重呆板,這壹時期是中國詩歌的繁盛期——唐朝。
不可否認,唐詩的成熟和繁榮有其自身的必然因素。比如國力的強盛,文化的發展。格律詩發展史上的壹座高峰。
但回過頭來看,晚唐及唐以後的詩歌發展又有了新的變化。人們總覺得五言七語不能更充分恰當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或者格律詩的形式過於老套,於是活躍的思想內容突破了格律詩形式的限制,趨於更加自由,每句話的字數在三到五、七到六四之間。字數靈活多變,視內容需要而定,押韻現象較為普遍,成為長短句——詞。
唐五代以後,詞這種文學形式迅速發展成熟,風格多樣,流派紛呈,最終在宋代達到詞學發展的高峰,猶如百花齊放。詞的發展不是拋棄格律詩,而是創造格律詩,不會再有唐代的繁榮。為什麽?這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文學發展的內在規律。之後繼續寫各個時代的格律詩,裏面也有不少名篇,但總體成就不如唐代。道理還是文學作品的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如果壹種文學形式不能更恰當地表達其內容,那麽它就會改變,變得更貼近生活,更適合表達其內容,否則就會對意義有害,就會被淘汰。
同理,格律詩也要發展變化,在變化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完善,從而走向新的成熟。
五四以後,隨著新思潮的出現,新詩應運而生,它的自由性、靈活性和對意象或符號的追求越來越顯示出它的生命力。這壹時期格律詩雖多,但成就平庸,包括詞在內,傳播不便,刻板凝重,失去了發展創新的活力。寫格律詩,壹定要註意它的章法和平整度。歌詞也是要下功夫的,壹定要講究固定的格式,比如字數、句子、段落,這無疑是對格律詩和詞的發展的壹種制約。當然,客觀上為新詩的創作騰出了空間,但格律詩和詞在形式上也該有新的突破了。
對於任何壹種文學形式,只要適合其內容和表達思想感情的需要,在形式上都可以進行新的嘗試,就像五言七語代替四言六語,長短句在格律詩衰落的時候興盛。今天,我們可以嘗試從形式上推進格律詩和格律詞,實現新的藝術形式與思想內容的完美結合。只要讀起來朗朗上口,好記易背,幾首精煉的詩就包含了豐富的內容,我們不模仿練級。韻腳只押韻四六,不押韻二四六。文字的發展要更加自由多變,淡化詞牌的舊規則。具體來說,每篇文章分成幾段,每段又分成幾個字,每句話的字數完全取決於內容。這樣做,格律詩詞寫作的老規矩就放松了,思想性就能更方便、更充分地表達出來,也就不會有寫作對意義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