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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昂《三十八感詩》吳唐諷諭詩

《三十八首歌》的體驗(四)陳子昂

魏將,賈為國捐軀。

骨肉薄,他人忠。

聽說中山是麂。

獨獸忍無可忍,局面會以侍奉國王而告終。

作者簡介

陳子昂(公元661─702)是唐代詩歌革新的先驅。他的詩歌突出漢魏風格,強調繁榮調度,反對柔風。有陳伯宇的收藏。《幽州城樓上》是他的代表作。

句子的簡要解釋

解題:武則天為了奪權,殺了唐朝很多皇族,包括太子李弘、李習安、孫子李崇潤。許多大臣為了效忠吳,都模仿他的殘暴。作者對這種殘酷奸詐的風非常憤怒,於是寫下了這首諷喻詩。膽:戰國時期,魏國將軍楊玉娥去攻打中山國。中山王殺了楊樂的兒子,煮成肉湯,派人送給楊樂。楊樂喝了壹杯兒子的肉湯,以示對魏的忠誠。殉道:以生命為代價來維護和追求。軍事功績:軍事功績。博:沒有價值。項:戰國時期諸侯王之師(師)。麂:鹿。放生麂:指秦希巴。他是中山王孫萌的侍衛。孫萌打了壹只鹿,讓秦希巴帶回去。母鹿壹路跟在後面,不停地哀叫。秦希巴不忍,放走了小鹿。

壹系列詩歌

楊樂是魏國的將軍。

為了貪功,我忍心吃兒子的肉湯。

我不在乎我的親骨肉,

這樣的人怎麽可能對別人忠誠?

秦希巴擅自放生鹿,

卻意外被提升為太子的老師。

同情孤獨的動物,

除了國王,他會忠誠地服務。

含義

忠誠、友誼,乃至世界上所有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都必須來源於真誠和善良,才能持久。魏文侯和中山君都知道這壹點。魏文侯獎勵楊樂的戰功,但並不看重他,怕他這種能吃兒子肉的人,本性殘忍,將來毀了國家大事。秦希巴擅自釋放中山君的獵物。中山君沒有責怪他,反而提拔他做兒子的老師來教育未來的國君,因為他放鹿是出於好心,沒有任何私心。為了心中的善念,寧可得罪君主,也要受懲罰。這種人才靠譜。

隨著社會的腐敗,人性的墮落,很多統治者只能用名利來籠絡人心。更有甚者,旨在用蠅頭小利買通社會渣滓甚至監獄罪犯來傷害心地善良的好人。這不是明目張膽的扼殺人的真誠善良,加速社會的腐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