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劇屬於戲劇,散曲屬於詩歌。
元雜劇:是在金和腔的基礎上,結合各種表演藝術而形成的壹種完整而成熟的戲劇形式。它把歌曲、客串歌曲、舞蹈、表演有機地結合在壹起,產生了壹個韻律結合、結構完整的文學劇本。壹般元雜劇都有壹個“完美”的結局,我們稱之為大團圓結局。
雜劇是集文學創作和各種表演元素於壹體的綜合藝術;
散曲是在宋詞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壹種新詩體,按長短可分為詩和集數。
散曲可分為詩歌和套曲兩種風格。詩中所指的是單壹的曲調,也稱“葉兒”,按不同的曲調填充,類似於現代歌詞,按曲調創作。每首曲子都有自己的名字,每首曲子的字數和句式都不壹樣。常用來寫景,抒發感情。
套數是指由同壹宮調的幾首詩組成的組曲,也稱為“套曲”或“散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