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系列
請在“填寫基本信息”壹欄中選擇“健康(湖北醫療救助人員)”——“報考系列”江西南昌。
(2)學術材料
1.2002之後取得的學歷,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免費向學信網申請),在Xuexin.com壹欄填寫12位驗證碼(驗證有效期為65438+2020年2月31);
2.根據教育部《關於取消高等教育認證收費和調整認證受理範圍的公告》,為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提供《中國高等教育認證報告(網上免費申請)》;
3.獲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4.獲得港澳臺學歷學位的,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證書。
(三)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上傳當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批準文件。轉制後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需上傳轉制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批準文件。
(四)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材料
事業單位在工作人員上傳連續的《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任命時間以表上的時間為準)。事業單位編外員工或國有企業人員提供聘用文件或聘書。
(五)資質證明材料
有職業資格要求的,在系統“其他材料證明-資格證書”壹欄上傳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註冊證書或護士執業註冊證書。申請全科執業,上傳註冊證書的執業範圍應為全科執業。
(六)社會保障繳費材料
申請人無需上傳社保參保繳費證明,只需在系統的“個人社保參保繳費證明”欄選擇社保參保地,系統會自動關聯社保參保。
(七)繼續教育材料
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後,提供2016至2019的繼續教育證明,並在系統“其他材料證明-繼續教育證明”壹欄上傳市級以上繼續醫學教育辦公室蓋章的繼續醫學教育證明。
(八)解決疑難問題的病歷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材料。
申請人提交獲得本資格以來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3例的報告,須填寫主持或參加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的病歷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並提供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出院記錄等病歷資料,經單位審核公示後掃描。 並在系統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壹欄中選擇“病案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進行報告上傳。
(9)特殊課程材料
提交取得現任資格(或近四年),申請人每年應講授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專業課,申請人在系統“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壹欄填寫並選擇“教學(講授專業課)”,上傳擔任現任職務以來或最近四年講授的專業課列表。
(十)抗疫成果專題報告。
抗疫專題報告是反映申報單位在抗疫期間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的書面報告,是參加評優的必要條件。在系統的“其他成果”欄中選擇“專題報告”進行上傳。其主要內容包括:疫情防控中的臨床治療、病案案例、診療方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成果、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工作總結、心理治療和咨詢案例等。專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可追溯;臨床專業可提供相應的原始資料,參考專題報告(論文)引用的原始資料清單,公共衛生專業可提供現場調查或實驗數據報告、現場日誌等。進行抽查;防疫醫務人員專題報告提交前,須由報告單位和援鄂醫療隊領隊或隊長簽字。
(11)紙質材料
1.對援鄂醫務人員論文沒有硬性要求。提交論文的申請人可以根據論文和作品的要求進行排名,提交的論文數量最多不超過3篇。論文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壹致。
2.申請人提交的學術論文必須在清華同方中國知網或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進行檢索和驗證。SCI的檢索由WebofScience在ISIWebofKnowledge(國內高校圖書館壹般都有入口)頁面進行驗證,檢索頁面打印並加蓋公司公章,將與學術論文復印件壹起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不能從上述主流數據網站檢索到的論文,原則上不作為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所有外文論文必須翻譯成中文。
3.申請人論文原始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可追溯,論文代表必須提交專題報告(論文)原始來源清單。
4.送審的代表性論文是指以第壹作者身份發表的文章,其他以第壹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的論文不視為代表性論文。
5.期刊分類原則上執行《關於印發江西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醫學期刊分級匯總表的通知》(贛衛晏子字[2065 438+03]12號),核心期刊以作者發表論文當年是否被《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為準。
6.掃描的論文包括出版物封面、主辦單位頁面、目錄頁、正文、論文檢索、專題報道(論文)引用的原始來源清單、論文檢索證明(請在指定位置提供論文檢索鏈接),中文譯文必須用外文上傳;作品包括封面、版權頁、目錄(節選)頁、編委會列表頁、標有作品字樣的頁面。
(12)主題材料
1.根據項目要求,提交不少於規定數量的項目材料,由申請人按級別排序,提交數量最多不超過2份。學科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壹致。
2.申請人應提供壹套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項目立項合同、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本項目研究人員發表的與研究成果相關的論文等。上傳材料包括立項結題(驗收鑒定)材料封面、個人排名、立項結題(驗收鑒定)單位蓋章頁、課題論文。引進新技術還必須提供查新和推廣證明。個人排名頁須加蓋項目立項單位或鑒定(驗收)單位公章。
(13)專利材料
1.根據專利要求,申請人按級別提交不少於規定數量的發明專利(不允許有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提交數量最多不超過2件,專利內容與專業申請壹致。
2.專利應當在中國知網(www.cnki.net)的“專利”欄目中進行檢索核實,並將檢索到的網頁地址復制到系統的“查閱核實地址”欄目中。
(14)獲獎材料
1.根據獲獎要求,掃描上傳不少於規定獲獎順序的科技獎勵,提交數量最多不超過2項。獲獎內容應與本人申報的專業壹致或相近。
2 .科學技術獎勵證書應附獎勵部門出具的獲獎文件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15)榮譽稱號材料
根據榮譽稱號要求,掃描上傳相應的榮譽證書、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