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願者的工作和生活補貼標準,根據試用期滿後從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2萬元,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對每名新招募到山區、海島、邊遠地區服務6個月以上的誌願者,中央財政給予壹次性安家費補貼。
誌願聯合國的定義是“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或名譽,自願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積極分子”。具體來說是指在沒有任何物質回報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奉獻個人時間,幫助他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