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權雖然有權力保障,但畢竟是壹個無色抽象的概念,存在於人的意識中,而不是在事物上。其本質是壹種受法律保護的意誌力量,可以依附於物,如財產權,但物本身不是權利;也可以是獨立於事物的,比如債權、知識產權等。黑格爾曾感慨地說:“如精神技能、科學知識、藝術和發明等。,都可以是契約的客體,都被視為與商事中承認的物相同。這種占有雖然可以作為物進行交易和締結,但也是壹種內在的精神上的東西。”所以,只要實體物權在時間(而不是空間)軸上是持久的,只要和物壹樣有價值,就可以作為交易的對象,不壹定依附於物。所以法國法中無形物的概念是失敗的,準物權概念的設計是多余的,只是增加了理解的難度。因為物是壹個生命的概念,在法律世界裏,人是先交換權利,而不是先交換物,雖然權利交換的主要目的是物的實現或者人格的獲得。
日本著名民法學家曾太郎先生將民事權利體系分為實體性權利和技術性權利,前者如人格權、財產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後者如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實體權利除了控制權和請求權之外,還可以分為手段權利和目的權利。前者如債權、股權、知識產權,後者如人格權、身份權、財產權,都是為人格的完善服務的。
1,債權在人格實現中的效力。債權的產生是因為債務的標的物的支付和對價的支付在時間維度上不同步。比如分期購買商品房,商品房已經交付但要長期支付價款。作為壹種強制交易,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和不當得利之債產生的原因相同。債權的出現突破了債務人暫時不支付對價的交易障礙,保證了債務人充分利用時間資源,極大地促進了交易的繁榮。但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對方的道德、實力和各種客觀條件。相對於支配地位,安全性大大降低,債權人往往爭取實現債權。
債的內容是作為或不作為,作為和不作為的目的無非是物權的實現、人格的獲得或事實上的某種利益。如前所述,購買商品房的目的是為了支配:居住、抵押或轉賣。當我們拿著債務憑證——電影票去電影院時,我們通過接受電影院債務的演出——放映行為,獲得了精神上的愉悅和精神上的震撼,人格得到了充實。
2.公平在人格實現中的有效性。股權是為了消除股東的心理障礙,刺激其投資。股權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融資能力,進壹步提高了公司在生產和銷售事物及其服務方面的組織能力,以及提供促進人格增益的服務所需的必要要素。梅因爵士揭示的“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離不開股權相互合作產生的強大驅動力。在身份社會,人們的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如果他們征服了土地,他們就征服了壹切。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差別取決於個人征服土地面積的強弱。顯然,這種征服只能是精神暴力和肉體暴力——所謂的“文誌功夫”。在工業社會,生產不再僅僅依賴土地。在股權和債權的運作下,這種非土地生產方式的生產能力和交換能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事物的多樣性和功能性帶來的巨大感官和心理刺激,轉移了整個社會的註意力。每個人都想加入這種生產交換關系。物的交換的基本要求是等價交換,排除壹方對另壹方施加權力,否則整個交易循環將難以為繼。就這樣,壹波又壹波的財富創造逐漸摧毀和瓦解了身份體系,促進了個人地位形式上的平等。人與人之間的控制關系已經從身心控制發展到經濟控制。如果單純說這種經濟控制是事物的簡化形式——對貨幣的控制顯然是不準確的,因為貨幣只有轉化為股權和債權才能活躍起來,才能保證更多的事物和更多的服務。所以,我們不能否認,當今世界,股權和債權的征服已經壓倒了武力和精神的征服。
我的妻子容之所以感嘆“債權(廣義包括股權和債權)壓倒物權”,只是為了強調當今世界債權的強大功能,但債權的目的——物權的實現和人格的獲得,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琳瑯滿目的商品,繁華的城市,都是在債權的推動下形成的。
3.知識產權在人格實現中的效用。知識產權是壹種隱性財產。我們的生活早已離不開知識產權,比如建築物的形狀,汽車和自行車的品牌,品牌的衣服,香料和油,鹽,醬和醋,豐富多彩的小說,電影,電視劇,冰箱,洗衣機,流行歌曲,遊戲軟件等等,都有其獨特的作用。
知識產權有三個作用:人格的獲得,物的欣賞,物的生產和交換能力的提高。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欲望。寫作(論文、小說、散文、詩歌、劇本、軟件等。)而做演講是為了自娛自樂,名利雙收,或者自我實現,無非是獲得人格,賺取利潤。如果壹本書不包含表達思想的文字,它就只是壹堆沒有什麽價值的紙。但如果用深刻的思想、感人的情節、優美的文字充實起來,那壹疊卷子立馬價值百倍。如果只有電視沒有節目(知識產權),電視是沒用的。只有收到節目,電視才能發揮作用。再比如,自行車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增益,就不可能有童車、三輪車、老年車、電動車等品種來滿足各類人群的需求。可見,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主要使命是通過傳播思想來獲得個性,或者是對事物進行物化和增值。商標權的作用是附著於事物上,顯示其特性。這樣,人們就可以快速辨別同類事物的好壞,從而避免購買所需物品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正是因為知識產權可以極大地增加個性,強化事物的功能,知識壟斷才成為股權、債權之外新的征服力量。可口可樂飲料公司僅僅依靠可口可樂的技術配方就風靡全球。正如壹位著名企業家所說,即使公司的有形資產壹夜之間化為灰燼,只要技術配方不公開,公司仍然可以迅速崛起。而微軟憑借獨特的軟硬件發展迅速壯大,長期稱雄世界。
總結:
從上面可以看出,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的使命是實現物的生產、交換和增值,進而從物的消費中獲得人格。而這三種權利往往是附在物上以顯示其功能的,因為人只有依靠物才能有所作為。因此,股權、債權、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利可以合稱為“實現權”,以便與財產權、人格權相對應。雖然保守的《德國民法典》將物權分為物權和債權,意義重大,但妨礙了民事生活的敏捷性。因為沒有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的融合,就不可能順利、系統地反映整個民事生活: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的運動不斷強化物的功能,通過物,人們不斷獲得人格,發展創造才能,然後人們又通過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等創造出更強大的東西,人類文明飛速前進。
《德國民法典》是對古代羅馬法的總結和完善。雖然古羅馬法的基本框架體現了相當大的歷史恒定性,但由於時代的快速變遷,它並不能解決所有的民法問題。在古羅馬,不可能有如此發達的股權和知識產權,所以也沒有法律技術來整合股權和知識產權。人類需要用超越時空的羅馬法律思維方法不斷吸收現實生活,不應該停留在崇拜和贊嘆中而忘記前進。大陸法系民法的智慧在於利用“把柄”對現實生活進行分類,我們需要不斷尋找能夠“撿拾”新的民事關系的“把柄”。徐國棟先生說得好:“實際上,把握民法所調整的生活關系的把柄就是構造民法典各部分的宏觀範疇,它們的關系就是民法的體系。從* * *和晚期羅馬法到法律的階梯制度,再到潘德克頓制度,他們的變化都是設置‘把手’位置的變化,但他們從來沒有離開過他們的祖先。這些類型的民法典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在昆圖斯、穆丘斯和謝嶽拉手中奠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人格的獲得包括物質人格獲得和精神人格獲得。在19世紀以前的自由經濟時期,財產權被視為壹個人自由意誌的體現,是其自由的外在領域。對功利主義者來說,財產制度的目的是使從物質或其他資源中獲得的快樂或滿足的總量最大化。而黑格爾則將財產與自由聯系起來,將財產視為個人的自我表現,強調人擁有財產的目的是通過財產將自然改造為人類存在的表現,並通過這種改造使自然世界得以完善。
在“實現權”的統壹下,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新權利成為獨立的權力,就像在“所有權”的統壹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相互獨立壹樣。
4.物權在人格實現中的效力。產權是人們控制事物的法律基礎。只要人有合法的理由去控制事物,人就有財產權。由於事物依賴於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無論是契約社會還是身份社會都有壹個充實的物權概念。即使在等級森嚴的古代中國,依然有嚴厲的法律保護物權。當然,物權關系中所包含的權利觀念和基於物權交換的平等觀念,在身份社會中對整個社會的意識形態的影響是非常有限的。
物直接或間接地服務於人格的獲得,人格的獲得是產權制度的軸心。人通過法律行為(或債權行為或物權行為,因立法模式不同而異)取得物權,再通過事實行為消費物或通過法律行為經營物,直接或間接獲得人格收益;或者通過法律行為(債權行為)取得債權,通過對方對事物的支配,取得間接的服務——即人格的獲得。
總之,人格要素包括生命、身體、健康、自由、尊嚴等等。沒有水和食物,生命無法維持;身體的庇護離不開衣服和房子;健康的維護離不開健身設施、保健品、藥品和醫療設施;思想自由的馳騁離不開講臺、筆、墨、書、電腦;身體自由的延伸離不開馬車、自行車、汽車、火車和飛機;沒有必要的財產,尊嚴是無法支撐的:顏回雖然在古代沒有從零開始吃食,但他的身體並不是赤裸的,他的大腦裏仍然充滿了竹簡傳播的挺拔思想。在大多數情況下,上面反復提到的人格的獲得是通過控制東西來實現的,比如看電影的屏幕和投影儀,理發的椅子和理發刀等等。總之,沒有事物的攝入,人就不能為人。
再次強調人們為了擺脫自身的困境,利用債權、股權、知識產權來滿足現實需要,同時不斷利用債權、股權、知識產權來提高事物的生產能力和交換能力,以滿足更高層次的需要。
在人與物的互動中,物的生產和交換不僅支撐著人類的繁衍,而且在物的有限分配中逐漸啟迪人類認識分配的規則,從身份社會的嚴格倫理到契約社會的自由、平等和尊嚴,都來自於物的勸誡。於是人類逐漸遠離動物本性,在自由和限制中鍛造自己,在欲望和秩序之間尋求平衡。
也
/product.free.5638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