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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評分規則

壹.內容項目

(1)頭等艙

符合題意:在材料的內容和意義範圍內寫的任何東西。

中心突出:任何圍繞主題構思作品的人。

內容充實:凡是材料豐富,表現主題的。

心理健康:傾向於積極健康的人。

“真誠的感情:無論什麽是合理的和合理的寫作”

(2)第二類

符合題意:在材料的內容和意義範圍內寫的任何東西。

中心是明確的:任何可以圍繞主題構思的東西

內容更充實:素材基本能表達主題。

心理健康:傾向於積極健康的人。

真實感受:壹切都很簡單,不做作。

(3)第三類

基本符合題意:對材料的意思還是能把握的,只是在寫法上有些遊離。

中心基本明確:中心還是有的,只是有些材料在中心之外。

內容單薄:雖有素材,但不足以表達主題。

基本心理健康:思想傾向基本符合道德規範的任何人。

感情基本真實:文字中有人工痕跡。

(4)第四類

偏離題意:只抓住材料中旁註的意思。

中心不明確:沒有明確的主題

內容不合適:選取的素材無法表達主題。

不健康的思想:思想與現行法律和道德規範相違背的人。

虛假的感情:寫作中的矯揉造作

註:1。內容分側重於問題的意義、中心和內容,參考思想感情浮動。

2、四卷,凡符合上述要求的,800字以上,在3-5分,沒有空白卷不給零分。

二、表達項

(1)頭等艙

符合文體要求:文體特征明顯。

結構嚴謹:首尾呼應,脈絡流暢,段落劃分恰當,銜接緊密,過渡自然。

語言流利:能夠用標準的現代漢語寫作,用詞準確,句間連接自然,句式選擇恰當。

字跡工整:字跡工整,書寫規範。

(2)第二類

符合文體要求:文體特征明顯。

結構完整:頭尾分明,分段合理。

語言通順:字順,有壹兩處語言錯亂,但不影響語義表達。

字跡清晰:字跡規範,易於識別。

(3)第三類

基本符合文體要求:有問題混合痕跡,但文體類型還是可以區分的。

結構基本完整:有頭有尾,段落劃分不夠合理。

語言基本流暢:有三四種語言障礙,對語義表達影響不大。

字跡基本清晰:字跡不夠規範,無法辨認。

(4)第四類

不符合文體要求:文體類型無法識別。

結構混亂:段落劃分有嚴重缺陷,混亂不堪。

語言不流利:語病多:語病五種以上,影響語義表達。

字跡潦草:字跡潦草,難以辨認,影響作文閱卷。

註:1。表達項側重風格和語言,綜合衡量,參考結構字體,在範圍內上下浮動。

2、四卷,凡各項指標符合這些要求,字數在800字以上,在3-5分,不空白,不0分。

3.註意文體意識。討論文章,討論的文字必須超過2/3;記敘文,記敘文必須超過2/3。否則,視為風格不明,給予適當的降級。

第三,發展項目

(1)頭等艙

深刻的:思想深刻的,體現在:

透過現象深入本質;揭示事物的內在聯系;觀點很有啟發性。

豐富:內容豐富,體現在:

材料豐富;充分的論據;全圖;深遠的意境

文采:語言文采,體現在:

用詞恰當;句式靈活;善於運用修辭手法;句子是有表現力的

創意:原創的想法;新鮮材料;構思新的想法;推理想象是獨特的;有個性特征

(2)第二類

更有文采:用詞恰當;句型有變化;能恰當地運用修辭

更有創意:觀點正確;正確選擇材料;合理的想象;更有個性

(3)第三類

略顯文采:用詞比較貼切;可以用壹些修辭

稍有創意:有壹定的想象力;有壹定的個性

(4)第四類

個別句子有意義,個別例子更好,個別句子更精彩,個別地方有創新。

註:1,發展水平為四項16得分點,不全面,可根據幾個突出點打分。

2、發展水平應按要求進行評分,然後參照基礎水平的分值適當加分。

3,內容和表達的基礎水平都在第四節課,發展水平只能在第四節課給。

“演繹”中的註意事項

1,缺題,扣2分。只寫題目,給2分。

2.三個錯別字扣1分,不算重復最多扣3分。

3.字數不足800字的,每50字扣1分,直至扣5分;字數少於400,結構嚴重不完整的,已判定為四等卷,不能扣分。

4.詩是按行算的

5.標點:65438+錯3-5個扣0分,錯6個以上扣2分,最多扣2分。

6.未完成的作文:

(1)題目已經寫完了沒有結尾,仍然按照基礎水平打分,不影響發展水平分數。

(2)不寫正文,或者300字以內的作文在10以下的,給予評分,其中10直接記在內容欄,其他為0分。

7.與題目無關的短文:凡與材料內容和意義無關的短文,得分均在10以下,含10。

8.抄襲和剽竊作文

(1)間作:單純展開寫原料或者單純改寫已有文章,沒有自己的想法。

套種構成基本水平在三級以下(含三級)的,不給出發展水平。

(2)抄襲:必須提供抄襲的文章或線索。經確認,四年級給出這類作文的基礎水平,不給出發展水平。

9.有嚴重問題的作文

(1)在內容上存在嚴重的政治偏向錯誤;

(2)答案完全相同;

(3)字跡不壹致;

(4)有特殊標記:寫名字、畫圖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