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轍比蘇軾小四歲。這兩兄弟從小就生活在壹起。蘇軾曾在壹首詩中說:“我二十歲,沒有朋友。當時四海只有壹個兒子。”兄弟情誼永不消逝。蘇轍聽到蘇軾被捕的噩耗,猶如晴天霹靂。這兩個人是兄弟姐妹。
進入政壇後,兩人彼此認同對方的政治觀點。時任應天府(北宋南京,今河南商丘)判官的蘇轍深知此事的嚴重性,當即上書宗申。他得到蘇軾下獄的消息後,自訴,“家人震驚,我心有余悸。”“我父母早亡,只有我哥石壹個,我得為生活而活。”
1079年(宋神宗元豐二年)四月,蘇軾由徐州周知調任湖州周知。由於他反對當時王安石推行的新法,還在詩中嘲諷新法和新法所區別的“新進步”,於是政敵上書彈劾蘇軾:“作詩,謗政中外朝臣,無所畏懼。”這年八月,蘇軾在湖州被捕,押往汴京。4月,在玉石臺監獄,他被他的訓導員以喝羅莉之罪審判,他試圖用各種方法殺死他。
當時,壹些高級官員,如吳沖和範鎮,寫信營救,宗申的祖母曹石幹預,所以宗申下令從輕發落。12月,負責給蘇軾授校水利部黃州統壹副使壹職,被置於州裏,不得簽署公文。張、、司馬光、司馬光的弟弟蘇轍等20多名官員因詩歌交流而受到牽連。這就是震驚朝野的“烏臺詩案”。
自宋朝建立以來,蘇軾是第壹個因寫政論而入獄的人。這兩首詩是在獄中寫的,原因是蘇轍的話。蘇軾被捕入獄後,首先想到的是弟弟,並在詩中對弟弟進行了解釋和關懷。在去監獄的路上,蘇軾和長子蘇邁壹起出發了;蘇軾和蘇邁約定只送蔬菜和肉,如果聽到壞消息,就把它們換成魚。
蘇邁嚴守約定壹個多月,恰逢糧荒,於是去找人想辦法,托壹個親戚代送糧食時忘記了和父親蘇軾的約定。親戚偶然得到了魷魚(酸菜魚)送給他。蘇軾看了大吃壹驚,以為罪不可赦,想向皇帝(宋神宗,下同)求情卻沒有辦法通過,於是寫了兩首詩給弟弟蘇轍(字從)蘇軾也普遍料到獄官不敢私信,宗申被這首詩感動了。在蘇軾的筆下,親情的力量是翻天覆地的。弟弟蘇轍在弟弟入獄期間,多次到皇帝府為他解除贖弟之罪。連已經退休在家務農的大臣張也為之痛心。他寫了親筆信,連夜把兒子張書送到北京搶救,算是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