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尋常,漢語成語,拼音是fēi tóng xún cháng,形容人或事物很突出,不同於壹般。
成語出處:
清·李寶嘉(jiā )《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二回:“況且他也是王爺之分,非同尋常可比。”
成語用法:
動賓式、作定語、狀語,用於人與事物
例句:
他照理來說也還是個非同尋常的人物呢!
他作出舉行談判的決定非同尋常,因為這可能意味著戰爭真的要結束了。
同義詞:非同小可?[ fēi tóng xiǎo kě ]
釋義:不是尋常的。形容事情重要或情況嚴重。
出處:元·孟漢卿《魔合羅》第三折:“蕭令史;我與妳說;人命事關天關地;非同小可。”
白話釋義:蕭令史,我和妳說,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請,並不是壹件輕微尋常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