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二級交替傳譯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證書,報考同聲傳譯時免考口譯綜合能力,只考1科目的口譯實踐(同聲傳譯)。
2.在校翻譯碩士研究生,憑學校出具的《翻譯碩士研究生證書》(加蓋學校公章),報考二級筆譯口譯考試時,免考“綜合口譯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科目考試。
考生考試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卷筆刀和橡皮。參加翻譯實務考試的考生可以分別攜帶紙質的《中外詞典》和《對外漢語詞典》。除可攜帶的物品外,嚴禁攜帶各種電子、通訊、計算、存儲設備(包括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手表)到座位上,否則按違紀處理。
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相同)進入考場。口譯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考生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早退。翻譯遲到5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進入翻譯考場,翻譯考試開始後2小時內考生不得交卷離開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