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字:日、月、山、水這四個字最初描述的是日、月、山、水的圖案,後來逐漸演變成現在的形狀。
2.指物:這是指表達抽象事物的方法,所謂“指物而思之”也是如此。如果妳在上面寫“向上”,人們就會在上面寫“向下”。
3、會意:這種造字方法是將兩個偏旁部首組合起來,衍生出新的意思。例如,當太陽和月亮結合在壹起時,陽光和月光就會變得“明亮”。
4.形聲字:這是文本中特定形狀(字根)所表達的獨特聲音。比如胡這個字也可以是壹個詞根,結合不同的屬性詞根,可以合成為:蝴蝶、蝴蝶、湖、葫蘆、胡等等。
5、轉註:這是用於兩個互相解釋、同義但形狀不同的詞,而“老”和“考”是相通的,意思相同,即所謂的老人考。
6.借用:簡而言之,這種方法用壹個詞來表達其他東西。壹般來說,有壹個新事物無法描述,所以我們借用壹個發音或屬性相似的詞根來表達這個新事物。例如,“妳”原本是右手的意思(最早見於甲骨文),但後來被假借為“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