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流分類
主要包括繪畫、雕塑、工藝、建築、書法、篆刻、設計、新媒體和攝影。根據表演主題和使用主題,每個類別可以分為幾個子類別。
3.解釋的藝術占據壹定的平面或空間,具有可視性的藝術稱為藝術,它包括繪畫、雕塑、設計和建築四大類。藝術壹般是指繪畫、雕塑、工藝美術或建築藝術,它們在空間中發展,在人們的視野中表達和展示。當歐洲在17世紀開始使用這個名稱時,它泛指具有美學意義的繪畫、雕塑、文學、音樂等。
我希望它能被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