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參考不同的
1,子句:子句。
2.項目:項目。
3.$ term:任期。
4.規定:規定。
第二,側重點不同
1,從句:壹般指狹義的條款和規定,壹般法律文件的用語,當涉及到哪壹條的條款時就應用這個詞。
2.item:壹般多用於商品說明和商業單據中。
3.$ term:壹般多用於條約和協定,法律文件很少使用,但大多數條約(政治)用於協調理事會。
條文:壹般指廣義的術語,法律英語詞匯。
擴展數據提供的同義詞:文章
文章
發音:英語[?ɑ?t?Kl]美顏[?ɑ?rt?kl]?
解釋:(協議或合同的)條款。
語法:冠詞的基本意思是“對象”和“客體”,常指壹組中的壹個。文章也可以解釋為“文章”,指報刊雜誌上的短文。引申可以指“項目”、“條款”,指法律規定,也可以指協議或合同中的合同。
示例:
何?有過?脫光了?那個?房子?的?全部?文章?的?價值。?
他洗劫了房間裏的貴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