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通告的區別:
首先,內容屬性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具有信息性和知識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公告的內容是“應當在壹定範圍內觀察或者知悉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力和知識性。
第二,披露範圍不同。該公告面向國內外廣大讀者和聽眾。該通知的範圍相對較窄,僅針對“壹定範圍內”的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三,使用權不同。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壹些重大事項時,通常使用公告。新華社、司法機關等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本通告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