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爪”字的本義是用手拿,其實是“抓”的本義。甲骨文的“爪”字,像壹只向下伸出的手,特別突出手指部分;青銅器銘文中的“爪”字是在手指上加了指甲,所以“爪”字的本義也指人的手指,也是指甲和腳趾甲的統稱。後來引申指動物的腳——爪子。
2.甲骨文寫的“福”字,像雙手捧著酒瓶,在祭祀桌上擺上酒食,意思是向神靈敬酒祈福,引申指神靈給予的“祝福”。古代把富貴長壽稱為“福報”,如《尚書·洪範》:“五福:壹、長壽,二、富貴,三、康寧,四、善德,五、期末考試。”還引申為泛指壹般的幸福、好運,與“災難”的含義相對,如《老子》:“禍從口出,福在禍中。”不幸中有好運,幸福中有災難。)
古漢語中“半”字分為兩部分:八從牛,八從牛。3.“半”的本義是指事物的壹半(即壹半);在中間,如午夜;也表示少,比如壹點點;還有不完全的意思,比如半成品,半透明等等。關於“半”的成語有:半斤八兩、半分努力、半分國家、半分懷疑等等。4.“善”是“食”的原字。古人以羊為美餐,所以金文銘文中的“善”字,就是來自羊的贊美。“善”字從食物的美引申為美的意思,於是後人創造了“食”字來代替它的本義。因為羊性情溫順溫順,“善”有善良、慈善的含義,與“惡”相對。“好”字當動詞用,有喜歡、珍惜、善良、擅長的意思。
珍本:壹種稀有珍貴的古籍刻寫本。
慈善:好事,慈善的事。也有善於服務的意思。
善始善終:從頭到尾都很完美,有大團圓結局的意思。青銅器銘文中的“蓋”字,看起來像是壹個蓋著東西的器皿,本義是指器皿上部的覆蓋物,也就是蓋子。小篆中的“蓋”字來源於草頭,本義指用茅草編織的覆蓋物,即茅草。也指車罩、傘罩等。“蓋”字作動詞,有覆蓋、壓倒之意,引申為壓倒、超越之意。
5.“祭祀”是壹個會意的詞,就像壹個人拿著壹塊肉放在祭祀桌上,意思是用酒肉祭祀神靈和祖先。“祭”成為後世祭奠、公祭等對死者的壹種紀念和尊重儀式。此外,“犧牲”二字也可以作為姓氏。但用作姓氏的祭字,應讀作翟,而非紀。6.甲骨文的“羽”字形似鳥翼,本義是指鳥翅膀上的毛,所以由“羽”字構成的字大多與羽毛或翅膀有關,如學(繁體字)、羽、飛、轉、翼等。“羽毛”是鳥類的別稱,如“羽毛各異的珍奇鳥類”。“羽”也可以指箭。由於古代箭的尾部上部系有羽毛,以使箭在飛行時定向,故稱“雕翎箭”,所以有時用“羽毛”代替箭。比如“負羽從軍”,就是參軍背箭作戰,而不是背羽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