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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體隸書的書寫方法

字隸書的書寫方法圖片如下:

Ci(拼音:cí)是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詞是知字,字形由表示排列的“亂”和表示懲罰的“辛”組成。它的本義是訴訟。

推而廣之,就是訴訟中的用詞。然後引申為壹般的詞語和表達方式,也引申為壹種文學體裁。在訴訟中,經常為無罪找借口,所以可以引申為辯解。再者,打官司是為了擺脫罪名,所以“詞”有了拒絕、聽天由命等引申義,這壹系列的意思,以及詞、文等引申義,逐漸成為“詞”的常用義。

“詞”的異體字來源於傳統的“詞”,“詞”的左邊跟“?”與“壽”的寫法相似,所以在《小傳》中轉化為接受辛,並特別表達了“拒”、“拒”的意思,與“詞”的本義不同。

"斯"、"詞"、"太"的古音都屬於"之"部,所以"子"字與"信"、"太"有所區別。雖然秦以後很少使用“子”和“太”的寫法,但並沒有消失,直到東漢仍作為“子”的變體使用,並保持著原來的構形。漢字簡化時把“提”和“提”都去掉了,它們的意義由“詞”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