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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的讓步是什麽?

讓步是歐結三十六法中的第八法。這種方法壹般指左手結構的單詞。原文如下:

八、字的左右,或多或少,都要互相讓路,才能完美。比如“馬”、“巢”、“鳥”旁邊的字,左邊必須是直的,然後右邊才可以作為字,否則有礙不便。比如“辯”字要用中間的“顏”字縮短,這樣就能出現兩個“信”字。再比如“鷗、鶉、遲”這三個字,兩邊窄,底部寬,也要互相讓道。再比如“嗚、呼”字,左邊的嘴要靠近對方。“和”字和“扣”字要靠右,不妨礙,然後更好,這種也是如此。

也就是說,當字的結構是左右的時候,如果字體大小從上到下不壹樣,就要根據文字系統來折中。

我再選壹個例子告訴妳。如癡道:

這是歐式的池字。左邊馬字長,右邊字平。看起來毫不相幹,難以操控。按照辭職原則,“馬”字寫得沒錯,但是馬的四分要靠,這個字不是很靠。為什麽?原來單詞的下半部分有很多空格,我需要去填。馬字的四個點並不接近,以體現舒展的味道。葉子字的豎鉤本該是大力發出的,但因為左邊的馬字四點位置略伸,右邊放松太多,所以收了力,也因為這樣,整個字顯得含蓄而有味道,這就是退讓之美。最後,因為整個字是斜的,所以馬與馬的中間部分要斜對齊,但是對齊不生硬是很有技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