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漢字的各種特定點和線是漢字的最小結構單位。從放筆到提筆,人們稱之為壹筆,也叫壹畫,合稱壹筆。筆畫成字的搭配、排列和組合的形式和規律稱為漢字的架結構。
專著直接由筆畫組成,其結構單位有筆畫和整字兩個層次。漢字壹般為象形字,且數量較少,約占漢字總數的5%。
組合漢字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其結構單位有三個層次:筆畫、部首(部件)和整字。漢字不僅具有形象功能而且具有很強的自組織功能,組合字數量多,約占總數的95%。
組合字符主要包括以下結構:
1,上下結構,如木、荊、秦、亭等。又可分為上、中、下結構,如章、墨、茶。
2.左結構和右結構,如鄧、楊、紀和邦;又可分為左、中、右結構,如樹形、帝國式、漸變式。
3、半封閉式結構,如包、奔、日歷等。
4.周圍結構,如嘴、背和國家。
特殊結構是指壹些具有特殊字形結構的詞,如常見的森、信、苗、燕、本等三聯詞。上下相同的字,如、哲、靜、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