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根據法律或根據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位、頭銜和地位。
2.繼承財產:繼續做前人未完成的事業。
3.繼承權:指繼承爵位、地位或財產的權利;重申伯爵元帥的地位……擁有許多具體的繼承權;特別是,由於直系親屬中沒有男性繼承人,貴族頭銜的繼承權轉移到特定的人或家庭。
4.繼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死者生前遺囑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或者繼承死者財產的人。
5.繼電器:由遙控或自動控制的電磁裝置,通過改變電路狀態來啟動,並切換同壹電路或不同電路中的其他裝置進行操作。
下面的例子:
1我們要繼續發揚尊師重教的傳統。
2.開始的時候,它移到了東方以彌補西方,然後它被留到了右邊。
她的繼母是個專橫的女人,非常討厭她。
4.將來先趕人,後趕軍,與曹操決壹死戰。
5.不到壹年,她的父母相繼去世,她傷心得哭不出來。
6.對於古代的文化遺產,我們應該批判繼承,不能兼收並蓄。
7.在繼承文化遺產時,我們應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8、王亞樵的話,使林若嵐震驚、恐慌,然後後悔。
9.從最初的自滿,他去否定自己,然後他認識了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