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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書通常對應壹個偏旁符號。這是正確的嗎?

人們常說草書沒有規律可循,壹些文字學家也認為草書的符號不科學,不符合符號文字的要求。我們不同意這種觀點。壹個簡單的事實就能說明問題:草書自產生以來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在此期間,雖然它經歷了不斷的發展,其形狀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它仍然被世界所使用。優勝劣汰是自然規律,字體的應用也不例外。如果草書真的沒有規律可循,就不會給人們的識記和應用帶來方便,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無法擺脫被淘汰的命運。毫無疑問,草書是有規律的。在眾多能體現草書系統性和規律性的因素中,符號應該是最重要的壹個。在這裏,我們將討論與草書符號相關的幾個問題。

壹、草書“符號”名稱的由來

眾所周知,漢字是系統的,不是符號的任意堆積,這壹點早已為文字學家所公認。草書(包括曹彰和曹錦)作為漢字的輔助書寫,是在對楷書進行草化處理之後發展起來的,它必然是系統化的。而且,無論哪種草書,其字體都可以分析出來,剪出壹定數量的基本部件,就可以構成草書的全部文字。草書的“符號”指的是這些基本組成部分。

於右任先生應該是第壹個用“符號”壹詞來指代草書構成要素的人。於先生在他對標準草書的解釋中解釋說:“說文有540個部首和214個部首,楷和篆之間沒有對應關系。封面由文字演變而來,偏旁部首要分分合合,以為合適。草書章法系統,增減轉運妙不可言,更不可能封繩。所謂標準草書的標誌,即偏旁部首,以其結構為首,同類相繼。”

那麽,我們為什麽要把草書的組成部分稱為符號呢?

縱觀漢字發展史,可以說漢字的發展演變是壹個象形文字逐漸弱化、符號逐漸增多的過程。“戰國時期,尤其是戰國中後期,文字基本上都是符號化的。”(註:王鳳陽:《漢字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12月第壹版,第216頁。)官改後,隸書和楷書完全拋棄了象形因素。作為他們的輔助素描,草書正在逐漸遠離正體字的形狀,所以,正如語言學家王寧所說,草書已經成為壹種“符號象征”,而它的組成部分當然也已經成為壹種象征成分。由於草書的草書部件與楷書部件不可能壹壹對應:草書的壹個部件往往對應楷書中的幾個不同部件,既可以對應成字部件,也可以對應非成字部件,成字能力強;在這種草中,常規字符中的壹個組成部分通常以幾種方式書寫。顯然,草書的符號與漢字密切相關,同時又有自己的特點。因此,我們仍然像於右任先生那樣把這些具有明顯草書特征的部件稱為“符號”。雖然有人提出了“部首”、“部首”、“替代符號”、“基本形式”等名稱,但實際上說的是同壹件事,仔細考慮後稱之為“符號”更好。

二、草書符號的來源

從中國字體的演變歷史來看,從壹種字體到另壹種字體的演變是壹個漸進的過程,當後壹種字體成熟時,兩種字體之間會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了解了這壹點,我們就會理解為什麽兩種表面上看起來非常不同的字體之間存在如此密切的關系。草書的符號就是這樣由楷書壹步步變化而來的,它們都有來源,這是必須首先指出的。如果我們從陸錫興先生主編的《漢簡草書集註》壹書中選取壹個字在不同時期的草書書寫方法,並將其串聯起來,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草書符號是如何從楷書逐漸演變而來的,以及它們是如何逐漸與其他部件混合在壹起的。因此,人們不應該認為他們在創作草書時已經設計了壹套符號來代替楷書中的部件或筆畫組。換句話說,草書符號絕不是某個人壹夜之間的發明。經過長期的發展變化,它活躍在民間廣泛使用的草書文字中,經過權威人物的規範和書法家的美化,進而得到人們的認可,最終確立在約定俗成的基礎上。

草書中的數字確實很少(例如現代草書中的“什麽”字),這似乎與楷書的形式無關,可能是因為草書的步伐很大。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我們不能排除草書的形成存在隨意性或某個書法家為追求變化而創造的獨特書寫風格已經普及的可能性,但我們堅信大多數草書形式都與楷書(包括隸書和楷書)有對應關系。至於少數數字,恐怕主要是因為缺乏信息。

於右任先生在《標準草書釋》中分兩點解釋了草書的“代表符號”是如何形成的:“壹是由相似到不同逐漸變化,然後成為壹種公共形式;二、少見的偏旁部首,不可豎排,而用其他符號代替。如果偏旁部首幸運的話,只有“報紙”和“行政”兩個字用在左邊,偏旁部首“縣”用在左邊。如果都是豎式的,草書的組織就會復雜難記,不實用。”第壹個應該沒有問題,但第二個值得商榷。根據於先生的說法,很少使用的部首被其他常用部首的符號所取代,這顯然是人為的和強制性的。真的是這樣嗎?讓我們看看於先生舉的壹些例子。

關於“寶”字,我們在草的過程中把這個字的幾種形式聯系起來(註:本文所用的草書字均取自陸錫興先生主編的《漢簡編》壹書。《漢簡匯編》,上海書畫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可以清楚地看到左側“興”逐漸種草的過程。

顯然,每個步驟都是通過鏈接或省略更改來完成的,其中第壹步到第二步是關鍵步驟。完成這壹步後,部件“行”開始與楷書部件如“方”和“手”的草書形式相混淆(第五步和第六步是簡單的字形,但成熟的曹彰和今天的草都沒有采用這種字形,這將在下面討論)。“哪”字也有同樣的演變過程,所以並不多余。再次查看單詞“county”,我們在繪制過程中安排了幾種形式,如下所示:

不用說,中間步驟提醒我們,沒有人會從壹開始就用草書中的常見部分來剛性地替換它們,因為這些部分使用得較少,至少不會在種草之初有目的地接近符號的形式。

盡管如此,我們並不否認符號形成過程中的人為因素。雖然字體的演變是壹個自然漸進的過程,但它畢竟是由人書寫的。我們可以推測,在草書書寫過程中,當人們還處於摸索階段時,如果某個部件的草書書寫形式在當時是先進的,並且能夠被所有人所接受,那麽人們就會將這種書寫方法擴展到具有該部件的其他文字中,這可以視為草書符號形成中人為因素的壹種表現。我們可以用豎刀旁邊的“李”和“刀”兩個字來看“李”這個符號的形成過程:

可以看出在““這個符號形成之前,這兩個字的步驟幾乎沒有區別,每個步驟的寫法都是壹樣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為草書對楷書的草書加工絕不是壹個隨意的過程,它從壹開始就照顧到了草書符號的整體系統性,而且這種轉化是均勻進行的。

那麽,這種轉型能走多遠?符號是否盡可能簡單?我們知道,漢字的形體既要受簡律的制約,又要受分化律的制約(註:簡律和分化律的內容見王鳳陽:《漢字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12月第壹版,第814-829頁。),草書也不例外。簡單的形式容易書寫,但如果過於簡單,字符之間的差異就會相應較小,這當然不利於草書作為文字的交際功能的實現。然而,我們發現草書符號並不盲目追求簡單,而是在草書過程中達到最簡單的水平,同時保留壹定程度的差異。如果草太簡單,不容易與其他符號混合,它就會再次回到“使用”那些復雜的書寫方法。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保”字就是這樣的。雖然第六個字形沒有與其他字符混合,但其右側的符號已經與符號“”相同(曹彰和曹金的字形,如“木”、“點”和“印”都包含此符號,但的符號只是加了壹個波)。因此,我們來看看“張”字的草創過程。

顯然,第五個之後的字形相當簡單,尤其是最後兩個。幾乎所有組成字形的符號都與其他符號混淆了,最後壹個符號幾乎變成了“左”字。基於此,成熟的曹彰和曹金沒有選擇這些字形,而是回去從字形4中找到養分來發展自己。

草書符號形成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另壹種表現是人們根據“形相似則同化”的原則合並符號也就是說,當草書符號在演變過程中達到相當簡潔的程度時,人們可能會直接將其更改為該符號,因為其形狀與另壹種常用符號相似。例如,上面提到的“縣”字左側演變的最後兩步可能是這樣的。當然,在某些情況下,這壹原則的應用可能發生在進化之初。比如“壹”字旁和“是”字旁可以用草書書寫,“江”、“得”、“書”等三個字的部件都可以用草書書寫,“率”的筆畫組與草書中的“死”字相同,這很可能與它們的正體字非常相似。然而,總的來說,草書符號與正體字的不同組成部分或筆畫組混淆在壹起,其中大多數符號彼此相距甚遠。可見,“形似原則”多應用於草書過程的最後。

綜上所述,我們的觀點與於先生的不同之處在於,在混淆草書成分乃至形成符號的過程中,人們的主觀能動性主要體現在最終的類比、歸納和整理上,而不是他們剛開始改造時的“遠見卓識”。

總之,草書符號有其起源。它們不是悄悄話,而是在快速書寫的實用目的驅動下字體漸變的結果。它們不是嚴格規定或任意草書的結果,也絕不是不規則的。此外,草書符號與正字部件或筆畫組之間的“血緣關系”和相當程度上的對應關系也是草書依賴正字的有力證明。

第三,草書符號研究的歷史及前人的不足。

應該說,對草書符號的研究由來已久。例如,歷史上廣泛流傳的各種草書韻文早已註意到這壹方面,但由於人們最初寫這些韻文是為了方便記憶,只要人們能記住韻文中出現的詞語就達到了目的,因此草書形式的分割大多是生硬和面對面的,不能將其視為純粹的符號。比如《百草百韻歌》中就有這樣的句子:“次客亂”“點急”。只要妳對草書符號有壹點了解,妳就會發現這種分割很牽強。因為“亂”字右邊的部件“B”因為上下字的連帶關系,可以寫成草書的“B”,也可以照原樣寫成“B”(帶鉤朝上)。前者勉強可以算是“B”下的“客”,但如果鉤子朝上,那還能叫“客”嗎?其實楷書中的“鸞”字是壹個左右結構的字,草書也是如此。而且不管部件是哪個字,它的草書都是壹樣的,部件也是壹樣的。這是草書與正字對應的重要體現,也是其符號系統的有力證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亂”字的草書形式分為兩個符號更為合適:“”和““;“點到急”忽略了漢字中的部件“心”與草書中的符號“”相對應的普遍現象,將草書的“急”硬性劃分為“和”(到),既牽強附會又荒謬可笑。

後來草書符號研究做得最好、影響最大的是於右任先生。20世紀30年代,於先生致力於“標準草書”的研究,試圖“將草書推廣到世界各地,以使其方便,充分發揮文化功能並節省所有公民的時間……”。他系統總結了標準草書的左、右、上、下各64個“代表符號”。不幸的是,於先生沒有詳盡地總結草書的所有符號。此外,於先生的“標準草書”實際上混合了不同時代的曹彰、今草和狂草,不可能將所有符號完全分開。盡管如此,所有後來關於草書符號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於先生的影響。

20世紀50年代,山東大學外文系趙太謀先生考慮到草書對漢字簡化的借鑒意義,在《論漢字簡化》壹文中,通過6.7萬個常用字的草書字形,統計出206個“基本形體”(可以認為是我們所說的“符號”),可以說是草書符號窮盡式切分的先例。然而,仔細研究後我們會發現,趙先生總結的草書“基本形態”存在兩個問題:壹是沒有充分考慮草書與楷書的對應關系,仍然沒有擺脫面對面切分的舊方法。這就導致了壹些牽強附會的切分(例如將“然”字分為兩個“基本形”,根據與楷書的對應關系,這個字應該切分為三個符號),而壹些應該切分的符號沒有體現出來,例如;其次,從文中的例子來看,所選字形中有大量的野草(這很可能與作者用草書引導漢字簡化的初衷有關,野草的形狀比較簡潔,剛好符合作者的標準),部分字形的規範性值得商榷。總之,通過這些“基本形式”,我們可以看到趙先生在選擇材料甚至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缺乏明確和壹致的統壹原則。雖然他認為“有了這二百零六種基本形體,這六千個常用字的所有草書字都可以完全寫出來……”(註:趙太謀:《論漢字簡化》,見《山東大學學報·人文版》1957年第1期,第180頁。然而,只要粗略地看壹下就會發現,草書中壹些極其常見的符號,如“(經常代替楷書中的“走到底”)“(經常代替楷書中的“站在刀旁”)”和“)”並不包括在他總結的206種基本形式中,因此趙先生的歸納仍然沒有真正窮盡。

總之,前人的努力是有價值的、有成果的,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和缺陷。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不知道草書符號的來源,忽視了草書符號與楷書的對應關系及其本身的系統性,具體體現在“面”的分割上。這也是以往研究的最大不足。

其次,我們將把曹彰、現代草和野草放在壹起研究,其中比較常見的是把現代草和野草放在壹起研究。材料不統壹,研究結果當然不可靠。

第三,每種草書的所有符號都沒有被詳盡地概括。

實際上,前人之所以有這樣的缺點和缺陷,是因為他們沒有制定出壹套系統的、科學的草書符號劃分和總結原則。

第四,目前草書符號研究需要做的工作。

通過前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發現,盡管前人在草書符號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存在壹些不容忽視的不足。即使是現在,仍然有許多似是而非的模糊概念困擾著人們。也就是說,草書符號的研究還有許多問題(包括壹些相關問題)需要解決,還有許多任務需要完成。當前,我們應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分別定義曹彰和曹金,以便根據定義選擇研究材料。

二是純粹選取某壹草書(主要是曹彰或曹操)成熟期的材料,限定範圍,進行詳盡的調查分析。

第三,制定詳細的符號分割和歸納原則(在實際分割過程中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補充)。

第四,根據既定的原則,我們對它們進行詳細的劃分和總結,力求詳盡地總結每壹種草書的所有符號。

總之,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前人的成果,揚長避短,進壹步研究草書符號及其相關方面。相信對我們全面了解草書規律、草書對漢字簡化的影響以及在草書學習中快速記憶草書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