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教育評價理論與實踐的歷史發展,壹般認為經歷了古代傳統考試、現代科學測試和當代科學評價三個不同時期。因此,教育評價來源於古代學校對學生學術能力的測試。然而,教育評價體系理論和方法的形成直接源於20世紀初興起的壹場追求檢驗教育效果客觀性的教育測試運動。
2019 2月,教育部印發《2019年度工作要點》,明確了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大力加強勞動教育、促進學前全納教育發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深化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系統推進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等34項工作重點。
擴展數據:
教育評價相關延伸學科:教育評價
其特點:
(A)為了評估的目的,重點放在促進教育發展上。
(二)在評價過程中,註意自我評估方法的應用。
(三)在評價方法上,註重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四)在評價內容上,註重立體評價和綜合評價。
(5)註意全面解釋和謹慎處理評價結果。
(6)在評價手段上,強調科技和智能。
(七)在評價目標上,實行多元化和壹體化。
(8)註重評價取向的個性化和差異性。
百度百科-教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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